吴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压缩空气储能产业的建议》(第0488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能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
我市充分结合重庆大学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等平台技术,在验证技术经济性、形成完善价格机制的基础上,考虑在万州、云阳等煤矿资源丰富地区探索发展压缩空气储能项目;探索熔盐储能在光热电站应用,推进以大规模熔盐储能技术为中心的多能互补利用,实现新型燃煤电厂去煤化;利用密闭性较好的地下煤、石油、石膏深层矿坑、矿洞,发展地下大型氢气储存库。已支持重庆大学联合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电建重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优势企业,共研“液化空气储能非补燃破岩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重点项目,重点开展液化空气储能非补燃破岩能量转换模型与爆破关键技术及工艺研究,建立集“新理论、新技术、新装置、示范工程”为一体的技术研发应用与推广模式。
二、关于加强产业发展政策支持
我市高度重视新型储能科技创新,设立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新能源重点专项,聚焦非常规能源高效开发、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等主攻方向,实施了固碳及CO2高值化转化、新能源电力系统智能调控等28个重点项目,财政资助经费3600万元。根据《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475号),有序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和辅助服务市场。印发《关于独立储能电站电价支持政策》《关于2024年独立储能电站充放电价格有关事项的函》,给予了独立储能较高的充放电价差。印发《重庆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有关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渝经信电力〔2023〕16号),其中《重庆电力现货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版V1.0)》明确了新型市场主体的准入标准和注册、交易、结算规则,支持新型储能等电力市场主体合理利用现货价格信号参与顶峰发电、低谷调峰、辅助服务等获取收益。有序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推动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印发《重庆市虚拟电厂建设管理实施方案》(渝经信电力〔2024〕7号),提升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缓解电网峰谷差大、高峰电力供应紧张、新能源消纳困难等问题,引导新型储能产业有序健康发展。截至2024年底,全市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56万千瓦/315万千瓦时;力争到2027年底,规模达到200万千瓦/400万千瓦时。
三、关于加强上游产业延链扩链
我市已将储能产业作为新能源及新型储能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的重要支撑,纳入“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重点发展。2024年,全市新能源和新型储能产业规模755.2亿元。鼓励新型储能项目多元化技术路线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项目开展包括压缩空气储能在内的新型技术路线推广应用,重点发展高温压缩机、换热器、高效膨胀机、储换热设备、储气设施等核心产品。引导市内相关技术创新平台与国内外压缩空气行业龙头企业因地制宜开展合作,加快技术攻关研发,推进延链扩链工作。加大储能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及在地化应用探索,依托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高效离心压缩机重点实验室等载体,支持“龙头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实验室模式创新;聚焦压缩空气储能装备、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围绕高密度储气材料、系统能效优化等行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组织实施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新能源重点专项;整合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资源,重点开展压缩空气储能关键核心技术与装备研发,为大力发展压缩空气储能产业提供科技支撑。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提案意见,研究制定压缩空气储能等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及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持续推动我市新能源及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王志杰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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