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储能产业建设的建议》(第0524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顶层设计
一是科学规划储能产业布局。我市已将新型储能产业作为新能源及新型储能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的重要支撑,纳入“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重点发展。2024年,全市新能源和新型储能产业规模达755.2亿元。明确了“5+N”空间布局,形成了铜梁区、江津区、璧山区、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5”个核心区域、“N”个其他区县配套发展的格局。在《重庆市未来产业培育行动计划(2024—2027年)》(渝府办发〔2024〕75号)中,将新型储能作为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之一,鼓励重庆大学等高校院所和太蓝新能源等重点企业探索发展新型电池材料,开展全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等新型储能电池研发应用,加快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二是强化技术创新谋划。支持市属国企重庆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太蓝新能源、赣锋锂业、中科超容、清陶能源等固态电池优势企业,并设立6只主投汽车产业子基金,规模近55亿元,投资深蓝汽车、赛力斯、阿维塔、北斗智联、新铝时代等汽车产业链企业,大力引导车企与固态电池企业合作,加快推进上车示范应用,推动锂电储能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融合发展。加大本地储能电池回收利用等再生资源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培育力度,鼓励重庆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赛宝等高校、科研机构与三电能源、标能瑞源、弘喜科技、同合动力、环锂科技等电池回收企业开展联合攻关,聚焦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技术。鼓励新型储能项目多元化技术路线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项目开展包括压缩空气储能、储氢、储热等长时储能在内的新型技术路线推广应用。支持中国汽研、重庆大学等单位承担“锂离子电池大型储能系统安全运行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太阳能光—热催化产氢技术及系统研发”等一批科技攻关项目,推动我市新型储能领域关键技术突破。重点培育清安储能为代表的智能储能系统集成商,推动覆盖全周期的多类型储能协同运行。
二、关于建立新型储能标准体系
贯彻落实GB/T 44265-2024《电力储能电站钠离子电池技术规范》、GB/T 44134-2024《电力系统配置电化学储能电站规划导则》、GB/T 44133-2024《智能电化学储能电站技术导则》、GB/T 44111-2024《电化学储能电站检修试验规程》等国家标准,以及《电力系统新型储能电站规划设计技术导则》、NB/T 11194-2023《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新型储能规划技术导则》等行业标准,有效支撑我市新型储能产业健康发展。支持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鼓励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为我市储能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强大动力。2024年,我们联合重庆大学、海辰储能等单位发布《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运行规范》《分布式储能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导则》2项地方标准,填补了我市相关领域空白。
三、关于科学衡量新型储能多源价值
新型储能是一种先进的能源利用技术和调节电源,与我市用电特性有着较高的匹配度。截至2024年底,全市装机规模达到156万千瓦/315万千瓦时,有力提升了全市电力保障和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鼓励引导储能装机项目采购市内主芯、系统等主设备,金额超17亿元,有力助推我市新型储能产业稳链、固链。根据《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475号),有序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和辅助服务市场。印发《关于独立储能电站电价支持政策》《关于2024年独立储能电站充放电价格有关事项的函》,给予了独立储能较高的充放电价差。印发《重庆市虚拟电厂建设管理实施方案》(渝经信电力〔2024〕7号),提升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缓解电网峰谷差大、高峰电力供应紧张、新能源消纳困难等问题,引导新型储能产业有序健康发展。力争到2027年底,全市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400万千瓦时。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提案建议,研究制定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及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持续推动我市新能源及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王志杰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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