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弟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资金问题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第1126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市清欠专班办公室(设在我委)牵头制定了《重庆市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方案》,对摸排的拖欠企业账款情况开展了清偿化解工作。为确保实质性清偿到位,2024年市清欠专班办公室连续开展三次“回头看”工作,逐笔复核清偿相关凭证,并进行实地蹲点帮促。同时,市清欠专班办公室会同市国资委建立了“连环清”台账,督促国有企业将获得的清偿资金优先用于清偿其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
(二)拓宽企业投诉渠道。在“渝快办”开通民营企业维权投诉受理端口,并将维权投诉纳入市政府“民呼我为”平台,在“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平台上线“渝企来维权”等功能模块,拓宽企业投诉渠道,强化维权投诉线上闭环管理流程。1—8月,市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共接待企业咨询973余人次,受理转办拖欠企业账款投诉线索329件,转办率100%。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上半年相关通报,我市为全国7个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处理逾期率为0%的省区市之一。另据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度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报告》显示,我市法治环境建设成效显著,中小企业投诉、举报和权益救济渠道较为畅通,企业评价分值在50个参评城市中位居首位。
(三)强化考核机制。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将区县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相关维权投诉线索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区县城市社会信用评价和政务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市国资委将下属国有企业清欠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挂钩,对于因欠薪、拖欠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款项工作落实不到位被投诉并核查属实的,给予企业相应扣分,督促重点国有企业提高对解决拖欠农民工资金问题的重视程度。
(四)推动完善信用约束监督机制。一是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推动大型企业自觉履行公示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相关信息义务。2022年以来,连续3年将大型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任务,抽查比例为国家市场监管局总局下发大型企业名单数量的20%。其中,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307户,对发现的问题已全部进行整改;2024年度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年报公示专项抽查正在执行,已有5户大型企业填报公示了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二是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建立了拖欠企业款项领域信用监管联动机制。依法将人力社保部门产生并推送的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劳动保障案件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予以公示。截至目前,累计公示52条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同时,将有关经营主体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进行公示,发挥部门信用联合惩戒作用,增加拖欠行为成本。三是市发展改革委严格按照《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归集、共享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推动相关领域失信惩戒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四是市人力社保局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印发《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将建设单位未按要求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未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实施施工过程结算列入建设单位质量安全失信行为予以诚信扣分,强化工程款支付担保等制度的落实。
(五)促进公平竞争。一是市市场监管局对被企业投诉存在拖欠款项的大型企业开展重点监管。2023年对14户被投诉大型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劝诫6户企业付清欠款281.29万元,对隐瞒拖欠款项4户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厉查处垄断违法行为,聚焦医药、建筑材料、水电气等重点领域,持续组织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2021年以来查处市场垄断案件4件,其中垄断协议案件3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件。二是市国资委督促市属重点国有企业严格遵守合同条款,不得利用在市场中的优势地位,迫使民营中小企业接受不正当条件,不得以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款项,确需使用的,需提前征求企业意见。
(六)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市人力社保局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程款支付担保推行的适用范围、担保方式、担保额度、保证期限等,促进制度更好操作落地。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开展“利剑安薪”专项活动及常态化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的质量和效果。截至8月底,全市共有4886个在建工程项目存储工资保证金37.71亿元,在建项目工资保证金制度已实现全覆盖。同时,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住建领域通过企业填报及银行专线连接工资专户管理制度系统,实现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开立专户和销户、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建设单位拨付人工费等情况的动态监管。交通、水利等领域建设单位依规拨付人工费进专户,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委托银行通过专用账户发放工资,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已实现全覆盖。
(七)强化源头治理。市发展改革委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和《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政府投资管理,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项目时严格审核资金落实情况,原则上资金未落实项目不得批复可研,从源头上预防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新增拖欠;督促各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大纲》,强化项目投融资平衡和财务方案论证,从源头防范拖欠企业账款。
(八)加强政策宣贯。市经济信息委持续开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政策集中宣贯行动。截至8月底,在27个区县开展培训39场,培训企业代表2469名,发放政策读本4389份;组织“渝企云课堂”民营企业政策线上专题培训,已直播授课22场,线上浏览量超过10万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做好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后续工作。市清欠专班办公室将持续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持续督促相关区县加大对公证提存、商票、协议还款、面上清偿等非实质性清偿行为的整改力度,切实完成实质性清偿。
(二)加大投诉办理力度。市清欠专班将压实区县政府和市级部门投诉办理责任,加强对投诉办理的指导、协调、督促、评价,强化办理结果的应用。同时,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安排力量定期回访中小企业投诉办理情况,对处理未达到预期的进行约谈、通报、挂牌督办;对敷衍办理、虚假答复、打击恐吓、非实质性清偿、将无分歧欠款做成有分歧欠款、以协议还款名义拖延还款等典型问题及时通报;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三)完善信用约束及监督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引导大型企业主动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增强部门协同,打破数据壁垒,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经营主体依法予以处置,提高监管精准性。强化被投诉拖欠款项大型企业行政处罚信息的归集公示,依托公示系统、“山城有信”微信小程序等途径,将其置于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负面指标,根据指标对经营主体进行分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市人力社保局将强化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等可能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单位,以及人力社保部门已查处案件涉及未按规定报送年报、失联等情形的经营主体,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信用惩戒。全面落实根治欠薪行业监管,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探索非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的预防和治理。
(四)强化反垄断监管执法力度。市市场监管局深化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及时预防制止有关企业达成实施联合抵制交易的垄断协议,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等垄断违法行为,努力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五)完善全市防范新增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市清欠专班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精神。待国家清欠专班出台细化分工方案后,出台我市《关于进一步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工作方案》(暂定名),不断优化完善防范化解和投诉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全市防范新增拖欠账款的长效机制。
此复函已经王志杰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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