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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81J/2024-00787
[ 发文字号 ]
渝经信复函〔2024〕233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4-04-09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0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毕晓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民用醇基液体燃料行业安全发展的建议》(第1100号)已收悉。经与市应急局、市商务委、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民用醇基液体燃料行业基本现状

民用醇基液体燃料是以甲醇、乙醇等醇类为主体配置的燃料。近年来,醇基燃料因价格相对便宜,使用相对方便等优势被商业餐饮等场所大量使用。据不完全统计,我市现醇基燃料用户已超5万户,年用量在15万吨以上,且增长势头迅猛。

    目前,由于国家层面暂未出台民用醇基液体燃料的法规文件,也暂无对应的职能管理部门,存在监管盲区,市场乱象丛生,安全隐患较为突出为强化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监管,我委按照“安全第一、疏堵结合、从严控制、适度发展”的原则,从2021年开始,制定了行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写了醇基燃料地方标准,逐步引导行业规范,加强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在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的风险防控。

二、关于推动醇基燃料行业安全发展建议的问题

您提出的严格行业准入标准、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4点建议,是对行业管理和发展的深入思考,具有重要的参考和指导意义。在行业日常监管过程中,我们将高标准严要求积极稳妥地推动民用醇基燃料行业安全发展。一是严格把关准入条件。在国家暂无新法规文件出台情况下,各区县招标遴选经营企业应严格按照我市行业规划和地方标准推进,中标企业场地、人员、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方面应满足当前相关法规要求,高标准建设、高标准运行。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加强统筹协调,为企业做好空间和用地保障。二是全面加强监管执法。在场站规范化建设运营后,行业协会组织企业优选软件公司开发安全运营管理系统,对醇基燃料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实施数字化管理。应急、经济信息等部门将同步开展醇基燃料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即将出台的《醇基液体燃料》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强醇基液体燃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将对违规运输醇基液体燃料的车辆进行检查执法;商务部门将对违规使用醇基燃料的商业餐饮用户整治,确保安全规范用醇。三是全面深入安全宣传。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从业人员和用户开展醇基液体燃料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督导,增强企业和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四是逐步完善政策措施。我市现已印发了《加强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重庆市民用醇基液体燃料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应用技术规程》《重庆市城镇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和标准,制度顶层设计初步形成。若国家后续出台明确的政策文件,我委将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调整,助力行业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行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抓好醇基燃料日常监管工作,切实履职尽责,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此答复函已经蓝庆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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