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工商业用电成本的建议》(第0832号)收悉,您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我市工商业用电成本现状进行了分析,受电力资源禀赋差、低价水电供应较少、调峰电源规模显著增加等多重因素影响,近年来我市工商业用电成本的确增长明显。2023年,我市大工业用户平均电价0.765元/千瓦时,较四川、云南、贵州、陕西等西部省市平均高0.15—0.21元/千瓦时。我委高度重视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问题,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将涉及我委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外购电结构的建议落实情况
由于近几年全国电力供应形势偏紧,四川、西北等省优质电力资源“惜卖惜售”问题突出,全国外购电资源和通道竞争激烈、价格攀升,针对这一现状,我委坚持提前谋划外购电签约组织工作,多渠道争取计划外外购电资源,特别是全力争取三峡增发、四川水电、西北电等低价外购电资源,推动降低工商业用电成本。2023年,累计实现增购电入渝103.9亿千瓦时,综合均价0.504元/千瓦时,对我市电力保供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力度争取三峡增发电、四川水电、西北电入渝规模,积极推动“疆电入渝”工程在2025年迎峰度夏前投运,持续提升低价外购电规模,助力工商业企业降本增效。
二、关于降低电煤采购和运输成本的建议落实情况
我市煤炭产能全面淘汰退出后,我委坚持发挥电煤中长期合同政策保供稳价作用,持续深化陕渝能源战略合作,不断提升陕西、山西、贵州等周边省份外购煤入渝规模,全力降低电煤采购和运输成本。2023年,全市12家燃煤电厂累计进煤2964.5万吨、同比增长14.0%,从来向看,距离我市较近、物流成本较低的陕西、山西、贵州等方向电煤入渝2347.5万吨、占比79.2%,其中陕煤集团电煤入渝1474.3万吨、占比49.7%,是我市电煤保供的“压舱石”和“顶梁柱”。2024年,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我委会同各燃煤发电企业累计签订电煤中长期合同3051万吨,从来向看,陕西、山西、贵州、海进江、新疆、甘肃、四川分别为2097万吨、245万吨、194万吨、265万吨、150万吨、80万吨、20万吨,其中陕西、山西、贵州三省累计占比达83.1%,较2023年增加3.9个百分点。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巩固陕西、山西外购煤入渝规模,密切跟踪贵州地区煤炭产能释放情况,积极争取增量电煤支持,进一步降低我市电煤采购和物流运输成本。
三、关于完善电价机制的建议落实情况
当前全市商业用户未承担高峰用电成本,导致工业用电成本上涨,工商业电价矛盾十分突出。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大力推进工商业企业“同网同价”改革,我市改革事项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但以重庆百货为代表的部分商业企业不愿执行分时电价政策,市商务委也有不同诉求,我委虽全力推动,但全市“同网同价”改革进度较为缓慢。下一步,我委将继续积极呼吁加快出台商业分时电价政策,引导更多的工商业用户错峰用电,以降低用电成本。
此答复函已经蓝庆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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