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传宏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智能装备技术产业链发展的建议》(第1206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委金融办、人行重庆营管部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智能装备产业集群现状
2024年一季度,我市全口径装备制造产业完成产值1435.1亿元,增长11.3%。其中,金属制造业产值73.8亿元,下降6.7%;通用设备制造业产值110.7亿元,增长0.4%;专用设备制造业产值71.8亿元,增长6.8%(含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产值12.4亿元,下降4%);汽车制造业产值825.9亿元,增长20.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产值131.9亿元,增长1.2%;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产值191亿元,增长2.4%;仪器仪表制造业产值28.3亿元,下降4.5%;其他制造业产值0.5亿元,增长10.8%;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产值1.2亿元,下降19.3%。
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接到该建议办理任务后,我委高度重视,把建议办理当成是推动工作的有利契机,在推进工作中办理建议,在办理建议中完善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我委分管领导涂兴永副主任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办理建议的进度、措施、责任等。办理期间,委领导多次过问办理工作情况,要求充分认识人大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行使权力、履行参政议政职责、监督政府施政的重要形式,也是帮助我们改进、提升工作的重要手段,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加强沟通,了解办理要求。市经济信息委通过电话沟通、座谈交流等方式,积极主动与你沟通,认真听取你对智能装备产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准确、全面把握建议的背景、办理要求等,为办好建议、提升工作奠定基础。
(三)协作配合,推动建议办理。办理过程中,市经济信息委加强与协办单位的协作,形成办理合力。市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均提出各自的协办意见,为我委研究办理建议意见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支撑。
三、建议落实情况
针对你提出的推动智能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建议,我委和市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已在相关工作中采纳你建议。
(一)发挥“33618”顶层规划建设作用。一是集群建设方面,按照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部署,认定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装备等8个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二是品牌宣传方面,组织中车长客、重庆机床、三峰环境、海装风电、川仪自动化等智能装备制造领域品牌企业参加2023年中国品牌博览会,大力宣传我市智能装备制造品牌。三是财税支持方面,落实国家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工作部署,支持我市智能装备、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等领域项目获国家制造业相关专项资金超3000万元。
(二)财金联动支持传统产业设备更新改造。一是持续创建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已向18个区县发放奖补资金5.1亿元。推动整合各类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搭建国家担保基金、再担保、融资担保、银行“4:2:2:2”风险分担机制。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准公共服务作用,出台担保费补贴、尽职免责、绩效评价制度。二是选取沙坪坝、涪陵和渝北获得财政补贴1.05亿元支持开展普惠金融工作。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开展银担双方在保证金收取、授信、代偿、风险分担等方面专题座谈会,推动银担合作提质增量。目前,全市普惠小微贷款余额达5478亿元,同比增长18.6%。三是联合搭建了“渝企金服”“渝快融”“渝普金链”“长江渝融通”“金渝网”等数字化融资服务平台。已累计助力30万家中小微企业获得信贷。各平台差别化提供特色金融服务,形成数据归集和服务上的错位和补位,有效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如“渝企金服”平台侧重服务于工业行业、“专精特新”企业等,“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平台侧重服务于科技型企业。
(三)加大我市首台(套)产品支持力度。一是先后出台《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二是《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2023年版)》收录重大技术装备233项。截至目前,共发布96个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新产品,主要涉及工业母机、能源动力、节能环保、安全应急等领域。三是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政策累计支持项目65个,获得国家财政拨付资金3845万元、市级财政拨付资金4174万元,带动重大装备新产品销售超700台(套),销售金额超40亿元。
四、下一步措施
(一)打造我市智能装备重点品牌。将继续依托“中国品牌日”平台宣传推广重庆智能装备及智能制造产业品牌和企业品牌,支持我市智能装备及智能制造领域重点项目申报国家制造业相关专项资金,着力提升我市智能装备及智能制造产业核心竞争力,服务支撑全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
(二)持续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服务能力。发挥再担保引领作用,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稳步提升合作额度、在渝落地数据分中心。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率,力争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保持1%以下。深化银担合作,确保普惠融资担保业务规模保持稳定增长。
(三)鼓励国有平台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采购力度。鼓励各级政府及国有采购主体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企业参与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询价采购活动。鼓励市属国有企业提高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的采购、使用及推广比例,将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采购、使用等情况纳入业绩考核事项清单,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定期通报重点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平台(企业)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使用情况。
此答复函已经蓝庆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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