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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81J/2024-00733
[ 发文字号 ]
渝经信复函〔2024〕288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4-04-15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5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黄义奎代表

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营造稳定、持续的招商环境的建议》(第1250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38月,市政府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强化招商投资促进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围绕优化招商工作统筹机制、推进高质量招商引资、强化政策支持、强化招商保障等4个方面明确19条执行措施,推进招商模式转变,促进政策机制优化,突出招引链主链长企业,为全市招商工作迈上新台阶提供了清晰可行的实施路径。2023年,全市全年签约招商项目2903个,正式合同额18571亿元。引进100亿元级项目23个、50亿元级项目46个、30亿元级项目78个、10亿元级项目329个。新开工招商项目2272个,近三年招商项目开工率64.5%同比提升3.7个百分点。招商项目到位资金5149.7亿元同比增长9.2%

一、推动招商政策双兑现履约。针对您提出的关于“保持政策的持续性的相关建议,我委高度重视,结合六届市委二轮巡视反馈招商政策兑付存在风险隐患问题整改,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政府、企业双兑现履约机制的任务要求,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流程管理推动政企双兑现履约的通知》(渝经信招商〔20242号),从综合研判项目情况、合理拟定扶持政策、集体审议核心内容、严格规范协议执行等方面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流程,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全周期管理,推动招商引资项目政企双兑现履约,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从源头上杜绝兑现风险。

二、强化政策执行全链条督导。针对您提出关于应当对已经承诺(签约)的招商条款,及时研究兑现执行的相关建议,我委探索建立招商引资政策评价督导机制,各区县招商引资政策文件印发30,向市经济信息委提交正式文件及备案报告,进行政策文件备案。同时,加强对招商引资过程中政策兑现和企业履约情况,特别是一企一策项目的协议执行和政策兑现等情况跟踪评价,对出现政策兑现问题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单位采取专项督导、约谈、通报、扣减招商考核评价分数等措施,避免出现招商政策兑付风险。现已向各区县印发督查工作通知,拟于4月上旬对各区县开展实地督查检查。

三、构建立体化招商工作网络。针对您提出关于发挥部门协同力的相关建议我委举一反三,压实各行业、各部门招商主体责任,将产业领域招商任务分解细化到各行业,定期通报招商进度。同时,持续强化区县招商引资主体责任,推动区县一把手带动示范,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2023年各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全年共外出招商752次、拜访企业2200余家。建立全市招商系统通讯录,收集各区县驻外招商人员信息、境内外商协会、投资机构联络人等近500条招商网络信息。完善驻外招商工作制度,推动市政府出台《重庆市统筹驻外招商工作方案》,推动全市派驻近400名专职驻外招商干部,梳理目标企业清单、入渝企业清单、商会名单等信息8000余条。

四、营造招商引资良好氛围。针对您提出关于搭建畅通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的相关建议,在优化营商环境层面,市政府印发了《重庆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108条改革举措,涉及市场入、建筑许可、登记财产、劳动用工、金融服务、国际贸易以及优化科技创新环境等18个方面的内容,推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在规范招商秩序层面,建立首报首谈机制,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秩序,避免区县同质化竞争,印发《重庆市招商引资项目首报首谈制度(试行)》,将总投资额10亿元(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纳入首报首谈管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赋予首报首谈权利,对违反有序竞争、互挖存量项目等违规情况进行约谈、通报,并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允许区县联合招商共享考核分数,鼓励项目有序流转。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相关要求,充分吸纳本建议,进一步营造稳定、持续的招商环境,继续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

一、强化项目策划。抓牢国家启动战略腹地建设重大窗口期,深化央地合作,争取政策支持,加快策划一批重要产线备份、重要物资生产和重大产业设施等战略性、全局性大项目。围绕打造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紧扣16条标志性产业链中177项发展不足、122项尚处空白环节,加快策划一批产能扩张、填平补齐类项目。积极发动本地企业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开展项目策划,不断拓展策划项目来源管线

二、优化招商机制。构建在谈重大招商项目库,实施重大项目统筹布局,对市级策划项目,根据全市产业地图布局或采取揭榜挂帅形式确立不超过2个承接区县,统一资源要素配置标准,既避免优质项目流失又防止区县恶性竞争。对区县策划项目,及时纳入首谈首报范围,市级层面做好提前介入,对符合辖区产业定位的首报招商项目予以保护,对报备单位不能实施的项目进行合理分流,对有争议的项目进行有效调处。

三、严格工作落实。实施项目提级管理,将市领导关注或交办重大项目、重大展会签约项目,以及投资额20亿元以上项目纳入市级管理,市级层面牵头做好签约、开工、建设、投(达)产全过程跟踪管理。优化调整招商考核评价机制,研究制定招商工作及实效指数,合理确定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不同类别项目考评重点,突出签约合同额、开工率、投资转化率等核心指标,从项目策划到投产达产全闭环评价。

此答复函已经蓝庆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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