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268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国资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多次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
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落细落实惠企政策措施,持续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市民营经济总体呈现企稳向好积极态势。2023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实现1.79万亿元,同比增长5.8%,占全市经济的比重为59.4%,拉动全市经济增长3.5个百分点。
一、2023年已开展的工作情况
(一)激发民营经济发展动能。
1.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市经济信息委落实国家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减负超500亿元,其中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249.16亿元,惠及176.42万户次纳税人;市发展改革委统筹推动11大类36项系列政策措施,出台“推动经济企稳政策36条”,迭代更新“重庆市稳经济政策包”,为企业减负623亿元。
2.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市科技局启动实施“5+8”重大(重点)专项,立项支持137个项目,安排资金6.36亿元。支持民营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及上下游企业解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311项、“卡脖子”技术问题6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达865.1亿元,增长37.2%。推进市内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入网仪器设备9345台(套),价值约81亿元。市经济信息委对48个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给予5100万元支持。印发《重庆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对专精特新企业实行梯度分类培育。对9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2家小巨人培育企业奖励8300万元。市工商联实施民营企业“龙头引领”行动,遴选6户企业培育成长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
3.推动民营经济数字化发展。市大数据发展局建成全市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开放61个市级部门的公共数据1万余类。市经济信息委实施《重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3—2025年)》,支持民营企业新建数字化车间188个,智能工厂11个,补助金额11759万元。市农业农村委实施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新建市级智慧农业试验示范基地20个。市商务委创建15个城区标准化菜市场示范项目,积极推进智慧商圈建设,1个商圈获评全国智慧商圈,2个购物中心获评全国智慧商店。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出台支持智慧物流发展政策,持续创新“贸易+金融”服务模式,依托“单一窗口”为企业提供便利融资结算超192.66亿元。
4.推动民营经济绿色发展。市经济信息委支持企业开展绿色低碳改造项目32个,补助资金4814万元。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54个,绿色园区4个,补助资金1550万元。创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0家,补助资金100万元。遴选3个绿色制造综合服务平台,补助资金300万元。市发展改革委印发《重庆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争取1.66亿元中央财政资金。启动市内绿色电力交易,支持鼓励民营企业深度参与合同能源管理。市商务委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各类分拣中心7个,补助资金250万元。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支持开展新一轮生活垃圾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试点。
(二)缓解民营经济发展困难。
1.加强金融政策支持。市财政局抓好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工作,全市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微企业采购合同496亿元,占采购总额的81%。修订《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办法》,统筹形成覆盖中小企业的10亿元风险补偿资金池。全年投入1.2亿元,支持60家(次)企业挂牌上市和开展资本市场再融资。市经济信息委新推出“技改专项贷”,全年发放“技改专项贷”项目贷款共计64笔,金额32.63亿元,全年完成转贷申请1374笔,转贷金额101.03亿元,为民营企业节约资金3亿元。人行重庆市分行建立“长江渝融通”渝融通货币信贷大数据系统,支持超万户民营企业贷款1000亿元。上线“长江渝融通”普惠小微线上融资服务平台,为1.3万余户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提供贷款支持超240亿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信易贷·渝惠融”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吸引35.55万户中小市场主体实名注册,实现融资授信56.68亿元。
2.加强人才与就业政策支持。市人力社保局在全国率先推出“援企稳岗贷”产品,向6300余家企业发放贷款107.7亿元,稳岗17.6万个。贯彻落实“免审即享”政策,降低32.15万户企业及其职工失业保险费32.63亿元,向12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9.6亿元。建立民营经济领军人才“揭榜招贤”机制,支持企业从市外引进人才5.8万人,同比增长10.6%。新建创新人才驿站(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30个,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27万人次,就业政策宣传覆盖企业超10万家。市教委开展市级职业教育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45个。推荐5个现代产业学院申报第二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引导45所中高职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与民营企业共育技术技能人才。
3.加强土地供给。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加强新供土地保障,实现灵活工业用地38宗、2756亩;建立土地二级市场转让机制,搭建转让平台,已转让盘活工业用地8宗、192亩;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在不改变用地前提下,工业企业五年内可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市经济信息委推进云阳、涪陵、江津、垫江等区县23个中小企业集聚区建设,有效保障中小企业发展空间。
4.加强电力保障。市经济信息委2023年累计签约计划外外购电127.7亿千瓦时,如期新增投运重庆电厂等发电机组221万千瓦时。新建用户侧光伏储能项目,降低综合用电成本,全市建成分布式光伏项目3659个、合计容量50.92万千瓦;用户侧储能项目36个、合计容量10.93万千瓦/34.83万千瓦时。
5.加强物流保障。市口岸物流办牵头制定《重庆市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从通道运营、提升市场主体能级、优化营商环境等6个方面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保障;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施嵌入贸易链条的场景化贸易规则提醒,精准推送贸易风险、RCEP享惠提醒、原产地申领等贸易政策信息。2023年收录21项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减让规则,涉及28个国家及地区、1.3万余项商品。
(三)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市发展改革委出台《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累计清退投标保证金5300万元。出台《重庆市失信惩戒措施清单(2023年版)》,有效推动失信惩戒依法依规落实,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290个事项中,触发并实施信用奖惩超60万次。市市场监管局创新推出“一企一码管终身”,二手车交易领域信用承诺制度;制定出台《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修订《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清理审查政策措施11380件,废止和修订285件,查办各类案件3.14万件;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依法不予行政处罚1260件,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531件;完成119万户企业、农民合作社的信用风险评价实施差异化管理;推行“不见面”信用修复、惠及经营主体4.43万户;市公安局开展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突出经济犯罪专项工作。全年共破案203起,挽回经济损失4.36余亿元。开展涉企经济犯罪案件攻坚工作,办结涉企经济犯罪案件244件,追赃挽损7.3亿元,帮助27家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向48家企业发布风险预警。市生态环境局实施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在全国原创首发“建设项目选线选址准入自助查询系统”APP,用户已超6万人,访问次数超11万次;印发《重庆市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工作方案》,将3036家守法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建立现场检查计划制度,坚持“一次抽查,全面体检”;全年对轻微处罚行为依法不(免)予处罚226件,免罚金额2313.41万元,同意经济困难的153家企业(个人)缓缴罚款2720.6万元。主动服务指导3919家次企业整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不予立案处罚。协助373家企业实现信用修复。市经济信息委牵头清理拖欠账款,为近5000家民营企业追偿资金,提前完成国务院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的清偿处置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我市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化解任务。
(四)抓好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市经济信息委迭代“服务企业专员制度+企业吹哨·部门报到”体系。创新实施服务企业专员制度,为上万家企业匹配8000余名市区两级服务专员。开通“企业吹哨”渠道、建立“部门报到”机制,实现企业问题诉求“一键直达、一网通办、一体落实、一键评估”。2023年累计受理事项2444件,办结率和服务满意度均超99%。开展民营经济相关政策执行效果第三方评估工作,将企业满意度纳入强化经营主体培育激励评价内容,实施中小微企业发展成效奖励资金分配。
二、建议回复
(一)关于切实发挥惠企政策作用的建议。一是完善涉企收费事项清单,动态更新并公布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迭代升级出台第十二批重庆市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目录清单,推动出台新一轮降低制造业成本政策措施。二是开展减负政策效果第三方评估,及时了解减负惠企政策实施效果,形成以评估促落实的工作合力,提升企业政策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全面宣传解读惠企政策,结合全国减负宣传周系列活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确保政策精准直达。四是依托“企业吹哨·部门报到”专项行动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诉求分类施策。
(二)关于营造民企国企公平环境的建议。一是支持参与重点项目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国家战略。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铁路、高速公路、水利、港口码头及相关站场等重点项目建设。二是促进市场公平准入。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构建基础设施和公共项目的集中发布机制,吸引民营企业“揭榜挂帅”。严格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化、透明化。三是推进国企民企协同发展。鼓励民营企业主动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落地见效。支持国有企业积极投资民营企业推介各类项目,与民营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形成共同发展良好局面。
(三)关于有效缓解民企用地困难的建议。一是提供多元的新供土地保障。积极推行工业项目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灵活方式,切实降低用地成本。二是多措并举盘活存量,持续优化土地二级市场转运机制,针对工业项目建成后确有节余工业用地情形,赋予可分割转让的盘活通道。三是加强中小企业集聚区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引导、规范建设管理,打造出一批个性鲜明突出、承载功能完善、服务体系健全、环境污染可控的中小企业集聚区,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提供良好条件。
(四)关于大力支持民企创新转型的建议。一是聚焦创新主体培育。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加大领军(链主)企业培育力度,聚焦“选种、育苗、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上市企业”等关键环节,分层分级完善扶持政策,实现技术、资金、人才、服务等要素精准适配,打造企业梯度培育良好生态。二是支持企业加快核心技术攻关。持续完善“揭榜挂帅”“赛马比拼”等机制,制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计划,首批拟重点聚焦智能网联和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业等产业集群。三是加快推进创新成果产出与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新材料首用和应用场景建设,开展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认定工作,深入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全面深化“产业研究院+产业基金+产业园区”研究院经济模式,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
(五)关于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的建议。一是强化公平竞争治理。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加快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加强反垄断竞争指标研究,进一步提升竞争状况透明度。二是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实施。完善双随机监管制度,优化升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跨行政区划联合抽查模块功能。加强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和认证认可机构监管,严格落实整顿改进监管措施。三是提高服务型执法效能。深入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深入开展“数字+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提高综合执法数字化水平。
此答复函已经蓝庆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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