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锡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全市民用醇基燃料行业助力重庆能源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第0423号)收悉。经我委与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民用醇基燃料行业基本情况
民用醇基液体燃料是以甲醇、乙醇等以醇类为主配置的燃料。近年来,醇基燃料价格相对便宜,使用方便等优势被商业餐饮等场所大量使用。据不完全统计,我市醇基燃料用户现已超5万户,用户主要以商业餐饮为主,年用量在15万吨以上,且增长势头迅猛。
目前,国家层面还没有出台民用醇基液体燃料的法规文件,也没有对应的职能管理部门,存在监管盲区,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安全隐患较为突出。为强化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监管,我委按照“安全第一、疏堵结合、从严控制、适度发展”的原则,从2021年开始,制定了行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写了醇基燃料地方标准,逐步引导行业规范,加强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在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的风险防控。各区县根据规划和地方标准,负责推动工作落实。
二、我市民用醇基液体燃料行业规范治理工作打算
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非常到位,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可能地解决当前我市民用醇基燃料行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近几年,尽管我委出台了民用醇基燃料相关文件和标准,但由于行业无序发展时间相对较长,在无国家政策支撑的情况下规范管理仍面临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结合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逐步完善政策法规制度。我市现已印发了《加强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重庆市民用醇基液体燃料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应用技术规程》《重庆市城镇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和标准,制度顶层设计初步形成。待国家管理办法和强制性标准出台后,我委将充分学习借鉴福建、北京、贵州等省市标准和经验做法,适时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加强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我委将联合市场监管、商务、应急等部门,严格落实国家《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和我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城镇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经信系统专项方案的通知》精神,联合相关部门严格执行。
(三)强化全链条全环节监管。醇基液体燃料属于危化品,在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均需要严格遵守危化品管理规定和地标要求。我们将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对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资质进行严格管理,依法大力查处无证经营企业和人员,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为,同时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做到源头严防,全程严管,风险严控,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零发生。
(四)快速推进区县站点建设。我委将督促区县行业管理部门切实加强与规资部门的沟通协调,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为企业做好空间和用地保障。全力推动规划落地,尽快完成规划站点建设,特别是加大力度推动已完成招投标区县的站点建设进度,尽早形成规范化市场运行。
(五)全力实施行业信息管理。在站点建设与规范化建设运营同时,同步推动以行业协会和经营企业为主体,优选科技服务公司开发安全运营管理系统,对全市所有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储配站、分装站、零售站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统一纳入全市安全管理系统实施数字化全流程管理,确保醇基燃料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安全可控,确保醇基液体燃料销售使用数据透明。
(六)促进行业自律。通过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行业自律,防止不正当竞争和恶意竞争,助力民用醇基液体燃料行业规范可持续健康发展。
醇基液体燃料的安全平稳运行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委将继续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履职尽责,会同相关部门强化民用醇基液体燃料行业治理,确保全行业的安全稳定运行。再次感谢您对行业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蓝庆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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