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建议》(第0751号)收悉。经与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能源局、市委金融办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规划储能产业布局
储能产业是能源电子的重要板块,我市已将其作为新能源及新型储能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的重要支撑,纳入“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重点发展,以推进我市数字能源低碳城市建设。我委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结合我市各地区的产业发展基础和规划方向,明确了“5+N”空间布局,形成了铜梁区、江津区、璧山区、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5”个核心区域、“N”个其他区县配套发展的格局。其中:铜梁区重点发展储能锂电池,江津区重点发展光伏,璧山区重点发展动力电池,两江新区重点发展多元化新型储能,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重点发展功率半导体和化合物半导体;万盛经开区重点发展锂电储能,丰都县、荣昌区重点发展光伏制造,九龙坡区重点打造氢能,北碚区、巴南区重点发展能源电子关键信息技术产品。
二、关于持续完善储能产业生态
一是培育龙头企业。我委会同市科技局、市能源局等部门,加大对新型储能龙头企业支持力度,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各项问题,面向储能等优势领域,发展一批“小巨人”企业。鼓励以海辰、冠宇、弗迪、赣锋等为龙头,进一步引进培育一批上游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电解质)和下游储能系统相关企业,以需求为牵引进一步完善等本地配套体系。
二是夯实产业生态。我委鼓励核心区域重点发展新一代储能技术,加强储能产业链配套,推动储能应用示范,做大储能电池规模,加快布局多元化储能技术,布局核心零部件产业集聚,打造前瞻储能技术产业基地。
三、关于加速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
一是推动储能项目建设。我委会同市能源局等部门全力推动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截至2023年底,我市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42个,合计规模约100万千瓦/203万千瓦时。我委会同市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用户侧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的通知》,会同国网市电力公司将用户侧储能项目参与需求侧响应政策纳入《重庆市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配套政策范围,积极引导企业建设用户侧储能项目。今年初,我委起草了《重庆市数字能源低碳城市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积极鼓励工商业用户和充换电设施建设用户侧储能项目,加大力度推进“光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应用。
二是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我委起草了《重庆市虚拟电厂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聚焦用户侧储能和屋顶光伏、充换电设施、可调节负荷等可调资源,积极推进我市虚拟电厂建设,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市能源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新型储能相关充放电价格政策;会同电力运行主管部门鼓励新型储能电站参与中长期交易、辅助服务和现货等各类电力市场,支持企业依托储能电站开展“绿电”交易,稳步构建储能项目在电力市场中的价值发现机制和收益实现机制。
四、关于加大引育高层次储能人才
一是深入落实引才政策。市人力社保局贯彻落实“鸿雁计划”“塔基”等引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从住房保障、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我委配合市人力社保局大力支持储能人才申报新重庆引才计划优秀青年专项等引才政策,支持储能行业企业用好“百万人才兴重庆”、重庆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等引才平台。
二是提升人才培育质效。人力社保局深入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集聚行动,针对新型储能产业人才引进海内外工程师205人,选调工程师1252人;“千人顶岗培养计划”累计选派、接收科研人员432人。我委配合市人力社保局,认真贯彻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高校和相关企业开展技能培训;依托企业培训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大力培养储能产业高技能人才,更好支撑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关于深入推进储能产业创新发展
一是强化技术创新整体谋划。市科技局按照全市“416”科技创新布局,系统梳理新能源与新型储能方向技术创新图谱;举办开展先进储能材料“未来产业技术前瞻及重庆布局策略”系列圆桌会议,系统梳理我市新型储能技术卡点难点、创新资源布局,为我市新型储能领域技术突破提供路线指引。我委配合市科技局,加快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实施新能源、先进材料重点专项,布局重庆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
二是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市科技局印发《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年)》等系列文件,加快培育了一批新型储能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领军企业,持续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主体地位。我委会同市科技局,围绕新型储能产业链布局建设一批研发和产业化创新平台,加快推动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重庆大学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等专业研究院建设,筹建广阳湾绿色低碳科技重庆实验室,围绕重点发展方向集聚优势创新资源,支持领军企业牵头整合产业链创新资源,培育良好创新生态。
六、关于强化储能产业金融支持
一是加大金融支持。市委金融办联合有关部门出台《重庆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投融资服务行动计划(2024—2027年)》等政策文件,全力助推全市包括新能源企业在内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会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重庆监管局开展重庆市银行业服务制造业监管评价,牵头召开融资对接会、专题培训会等,提供机制和服务保障。截至2023年底,全市制造业贷款余额超3917亿元、增长16.5%。我委配合市委金融办,积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新型储能产业链上下游,为优质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鼓励国有融资租赁、商业保利、担保公司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政策保障。我委会同市委金融办等部门出台“技改专项贷”政策,对制造业企业用于技术改造的贷款给予贴息支持,以及对提供低担保费率的担保公司给予补助。目前,我委正对“技改专项贷”政策进行全面优化,届时符合技改条件的新型储能项目可享受该项政策。市委金融办将积极引导保险公司积极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为新型储能产业提供相适应的保险支持。
七、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能源局、市委金融办等部门,研究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及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助推我市新能源及新型储能、能源电子等产业高质量发展。
此复函已经蓝庆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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