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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81J/2024-00699
[ 发文字号 ]
渝经信复函〔2024〕501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4-05-11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232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宬铭委员:

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纤维及复合材料领域发展的建议》(第0232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能源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动产业补链强链延链建议

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作为我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中的关键基础材料和高成长性产业集群之一,将得到重点支持和快速发展。202311月,经市政府同意,我委印发《重庆市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7年)》,根据我市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发展现状、优势、不足和未来发展趋向,立足加快建设国家重要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基地实现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集群发展愿景,利用优质玻纤产能,大力拓展能源和资源消耗低、碳排放低、本地产业又迫切需要的复合材料下游产业,着力实施补链强链延链企业主体培育应用开发推广等行动,科学谋划并推动我市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目前,我市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正积极进行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依托我市新能源汽车、电子、装备等现代制造业优势,在巩固玻璃纤维产能优势的同时,重点发展下游新能源汽车用集成化大型化的复材零部件智能家居及笔电用轻薄化制件及高端的PCB玻纤聚氨酯门窗光伏边框支架等复合材料产业,最大限度延伸产业链、强化链上的创新合作,提升价值链。

为做好政策和具体项目支持,20241月,委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经信发〔20247号),指导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项目积极申报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对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等先进材料产业项目按照实际设备投资额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奖补支持,对建设新材料成果转化、检验检测等服务机构,以及搭建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等新材料重点应用场景的企业、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奖补支持。

步,我委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持续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支持等方式推动我市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补链强链延链,重点支持产业共性及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细分领域新材料推广应用和下游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项目建设,激发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活力,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关于持续降低生产要素成本建议

(一)电力方面。

由于重庆山地丘陵为主的地理条件和资源禀赋限制,为了向用户提供安全高效可持续的输配电服务,电网建设投资大、建设难度和维护成本较高,但电量负荷密度和消费规模较低,加之我市水电资源缺乏,电煤运输成本高,导致我市电价高于周边四川、贵州等省份。

近年来,我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全力保障电力供应,努力降低供电价格。一是加快推进“外电入渝”。“十四五”期间,我市加快推进“疆电入渝”、川渝特高压交流工程建设,推动构建以疆电、川电、三峡电为主,藏电、西北电为辅的外电入渝格局,推动更多优质四川水电、西北风光电入渝消纳。当前,川渝特高压交流工程、“疆电入渝”输电通道正加快建设,力争分别于2024年、2025年建成投产,将大幅提升市外优质清洁能源入渝消纳。同时,提前开展藏电入渝论证,抢抓稳定优质的电力资源;抓住新一轮风、光电力资源大规模开发的“增量市场”契机,积极争取西北“沙戈荒”新能源基地新增直流入渝,为“十五五”“十六五”电力保障赢得主动,有力降低我市用电成本,进一步提升全市绿电消纳占比。二是有序推进市内支撑性电源建设。继续发挥煤电“压舱石”作用,有序推进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在确保已建成电站高效运行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合川双槐煤电三期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市内天然气资源,在涪陵、渝北、潼南等地科学布局大型燃机,在负荷中心因地制宜发展天然气分布式电源,力争到2027年新增煤电、气电支撑性电源装机700万千瓦。加快推进綦江蟠龙、云阳建全、丰都栗子湾、奉节菜籽坝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力争蟠龙抽蓄电站于今年6月全部投产。积极推进光伏、储能建设。2023年以来,我委积极推进用户侧光伏、储能建设,2023年全市新增投运分布式光伏项目1069个项目,装机64.07万千瓦,同比增长了249.9%,企业通过建设用户侧光伏自发电降低综合用电成本效果明显。目前,我委正在编制《重庆市数字能源低碳城市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将组织进一步全面梳理产业园区和工业企业厂房屋顶资源,鼓励在屋顶面积充裕、具备电网接入条件、电力负荷较大的新建产业园区和工业厂房屋顶,连片推进用户侧光伏项目建设。力争到2026年,全市新建厂房屋顶用户侧光伏覆盖率超过50%(示范区超过60%),全市用户侧光伏装机累计超过150万千瓦,用户侧储能规模10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是全面推电力市场化交易改革。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1784号)等政策规定,鼓励支持我市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化方式直接从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通过优化购电策略争取降低用电成本。

下一步,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我委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全力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和国家电网公司支持,足额落实2024年外购电协议额度和通道资源,积极争取计划外四川水电和三峡增发电,推动疆电、川电、藏电、陕电等优质低价电源入渝,提高绿电占比,积极支持内陆核电可行性研究论证,稳步推动市内支撑性电源建设,以保障我市电力安全稳定运行,降低用电成本,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用电需求。

(二)天然气方面。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部署要求,大力提升全市天然气勘探开发力度,推动资源增储上产,扩大天然气本地消纳,推动页岩气利益共享机制2023年,我市天然气勘探开发领域总投资169.8亿元,同比增长3.9%,其中常规天然气投资32.7亿元,同比增长22.2%,页岩气投资137.1亿元,同比增长0.3%;天然气总产量168.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5.3%,总产值约270亿元。同时,页岩气勘探开发利用体制初具成效,推动中石油、中石化在渝注册合资公司,推动市政府与中石化签订了《深化战略合作协议》,明确对页岩气产气区县给予不低于当地年产量6%的优惠气量支持,2023年已落实优惠气量6.85亿立方米。

现行《中央定价目录》明确天然气直供用户的用气价格为市场调节价,有相关需求的天然气直供工业用户可直接通过供需双方协商的方式来协定用气价格;经城市燃气企业转供的天然气销售价格根据《重庆市定价目录》,实行市、区(县)分级管理。按照国家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天然气价格改革总体思路,市、区(县)两级建立了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当中石油、中石化等上游供气企业调整上游门站价格时,原则上应联动调整下游城市燃气企业天然气销售价格。鉴于国家核定的我市基准门站价格较低,因此,联动调整后的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总体处于全国较低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55号),具有调峰能力的工业企业日均用气量1万以上的部分可执行0.1—0.3/立方米的配气价格优惠。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提速推动全市页岩气开发利用,积极向中石油、中石化反映我市工业企业用气成本问题,加大本地留存优惠气比例,积极争取政策倾斜支持,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同时,指导玻纤龙头企业加强与上游供气企业的沟通衔接,压实供气企业保供主体责任,强化年度合同签订及严格履约,做好天然气供应保障服务。

、关于支持复合材料推广应用建议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市住房城乡建委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目前我市已发布《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J50/T-451-2023为规模化开展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示范提供了标准规范和技术路线支撑推广应用高性能建筑节能保温材料是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的关键,鉴于玻璃纤维增强聚氨酯作为玻璃型材具有优异的绝热性、与建筑墙体更相近的膨胀系数,赋予更好的隔音、隔热性,市住房城乡建委已其作为绿色低碳材料在建设工程中推广应用。一是将部分型号玻璃纤维增强聚氨酯玻璃型材纳入《重庆市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计算参数目录》,全市新建建筑工程均可选用二是正组织编制《玻璃纤维增强聚氨酯高效节能门窗构造图集》,推动玻璃纤维增强聚氨酯门窗规模化应用三是建立了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平台,已纳入多家企业的玻璃纤维增强聚氨酯门窗作为绿色建材使用,目前,我市已有九龙坡大健康产业物流中心、璧山高新实验小学等多个项目应用玻璃纤维增强聚氨酯型建筑节能门窗。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住房城乡建委支持玻璃纤维增强聚氨酯门窗生产企业参与川渝住博会、智博会等展会和配套论坛相关宣传活动,推广应用高性能玻璃纤维增强聚氨酯节能门窗,提高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提升建筑能效。

此复函已经蓝庆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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