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召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152号)收悉。您提出的完善充电桩建设的建议,对我市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促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与国网市电力公司、市国资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充电设施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势头良好,2023年新能源汽车产量达50万辆,保有量达43.6万辆。为加快构建满足需求、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方便快捷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我市制定并印发《重庆市中心城区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3—2025年)》《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截至今年3月底,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46万辆,建成充电站3225座,充电桩23.75万个,其中公用充电桩3.16万个,私人充电桩20.59万个,充电桩总数同比增长70.02%,车桩比约1.94:1,优于全国平均车桩比2.5:1。
二、建议采纳情况
(一)完善我市充电桩建设规划。
一是《全市加快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工作方案》要求新建居住社区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建成充电设施的公共停车位比例不低于50%;新建办公类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库)应100%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50%;新建其他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库)或独立用地建设停车场,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比例应不低于50%,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应不低于30%。二是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费比例。三是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出台重庆市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相关政策,对公共快充桩建设、公共慢充桩建设、居住社区“统建统营”、公共快充桩升级改造、“充储泊”体验中心示范运营、换电站建设、换电站运营等进行补贴或者奖励,提高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主体投资积极性。四是督促指导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全市加快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和电网专项规划,推进在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充电设施;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贯彻落实《重庆市自用充电桩建设使用政策问答》,理清自用充电桩建设流程、用电申请、接电步骤、执行电价、管理维护责任等,支持业主建设自用充电桩;督促设计单位和审图机构按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DBJ50-218-2020)中涉及充电设施的要求,开展工程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落实新建住宅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持续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
下一步,我们将大力推动《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落地实施,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智能便捷、适度超前、数智赋能、强化支撑、创新融合、安全高效”基本原则,加快构建以超充为主体、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出台《重庆市超充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指南》,明确技术标准,规范指导全市超充基础设施高质量建设;组织设计重庆特色超充品牌Logo系统,确保我市超充站视觉识别的一致性并增加辨识度;优化完善配套电价及市场交易机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充电设施灵活调节潜力。
(二)提高高速公路充电设施覆盖率,完善配套设施。
一是扩大高速公路充换电网络覆盖范围,统筹推进在渝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网络布局和建设,全市高速公路沿线已建成充电站150座,充电桩594个,移动充电桩97台,换电站13个,基本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网络全覆盖;二是进一步丰富优化“渝易充”APP功能,引导更多的充换电运营企业接入,并对各类数据进行梳理、分析,便于用户能够通过APP及时了解充电桩使用情况,提高出行效率。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要求,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超充网络建设,到2025年建成超充站170座,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超充基础设施全覆盖;指导督促高速公路配置充电设施标识,在提示牌上将充电设施标识同餐饮、加油等标识一同标注;持续优化和建设统一的充换电服务平台,引导全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全量接入,采用大数据分析及可视化手段,实现全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数字化管理,为市民提供更加智能高效的充换电服务。
此答复函已经蓝庆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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