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良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我市光伏产业的建议》(第0698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能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展光伏制造业
我市光伏资源禀赋较差,属全国四类地区。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建成投产光伏发电装机69万千瓦,万州新田等24个光伏项目先后纳入了2021年、2022年全市光伏发电开发建设保障性消纳名单,将陆续建设投产,全部建成后总装机161万千瓦。同时,光伏组件价格逐步回落,未来全市光伏发电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同时也为我市光伏制造业发展带来新机遇。
(一)研究制定我市能源电子产业发展规划。我市高度重视包括光伏制造在内的能源电子产业发展,深入贯彻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电子〔2022〕181号)。近期,我委成立能源电子工作专班,积极对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市教委、市科技局、市能源局等单位,牵头梳理我市能源电子产业底数、重点项目和企业情况,统筹研究我市能源电子产业发展重点,高质量编制我市能源电子产业发展规划和行动计划,作为我市的新产业方向重点培育。
(二)立足我市光伏制造业基础,稳步构建现代光伏产业体系。目前,我市已有光伏组件、光伏玻璃、光伏逆变器等光伏制造领域企业,在江津区、丰都县、荣昌区、开州区等区县布局。江津区武骏光能年产8GW光伏材料及组件项目(一期),荣昌昊格艾能光伏电池片及太阳能组件产品生产产品研发、生产项目(一期)等已建成投产;江津和友光能50万吨光能材料项目、丰都道荣新兴能源光伏组件生产项目等正加快建设。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级相关单位,一是积极推动武骏光能、昊格艾能等建成项目平稳达产,稳步推进和友光能、道荣新兴能源等在建项目早日投产;二是加大现有光伏制造企业培育力度,扩大光伏组件、逆变器等产品生产规模,加强光伏玻璃企业与本地组件企业对接应用,利用本地化市场引导本地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运营企业发展壮大;三是依托我市现有产业基础,通过本地培育、招商引资等方式,逐步形成光伏材料、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构建起以高端光伏制造为特色的现代光伏产业体系。
二、关于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能源局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机关事务局等单位,立足我市太阳能资源属于全国四类地区实际,统筹考虑土地、建筑、电网等条件,推动太阳能光伏、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一)明确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市住房城乡建委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重庆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渝建发〔2023〕1号),明确了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是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目标的重要措施。
(二)加快推进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按照“党政机关示范引领、工商业屋顶大力推广、户用光伏宜建则建”的原则,市能源局会同市机关事务局等单位,加快推进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助推全市加快能源供给结构优化。2021年7月,经积极向国家能源局争取,全市共16个区县纳入了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涉及屋顶面积4188万平方米,规划装机容量约339万千瓦。截至2022年底,全市已建成投产分布式和屋顶光伏约15万千瓦。
(三)全面落实新建建筑建设太阳能系统要求。自2022年4月1日起,全市城镇范围内通过施工图审查或4月1日之后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需重新开展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建设工程项目,已全面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要求新建建设工程项目应设置太阳能系统。同时市住房城乡建委已于2022年4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应设置屋顶太阳能光伏系统。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委将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太阳能光伏、光热建筑应用,努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三、关于氢能基础设施建设
(一)编制我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部署,我市将布局发展氢能产业纳入《重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提出:围绕制氢、提纯、储存、运输等产业环节,推动化工联产制氢、高效电解制氢、提纯、规模化储氢、快速输配氢等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出台了《重庆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明确了培育完善氢能产业链、统筹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氢能多元化示范应用、系统构建支撑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体系、积极推动开放合作等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当前,全市加氢站已建成3座,在建8座,主要利用长寿区、涪陵区等地的工业副氢;庆铃汽车、长安汽车已上市氢能汽车7款,后续氢燃料电池整车还将陆续研发推出;我国首个“国家氢能动力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落户重庆,建成后将实现国内国家级氢能检测机零的突破。
(二)制氢设施布局需综合考虑我市实际情况。一是重庆市2022年认定了7个化工园区,为化工项目建设发展做了规划布局,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氢气制备属于化工项目,新建化工项目需进入合规设立的化工园区。二是我市页岩气基本不含丙烷,同时受运输条件限制,无法获得丙烷原料,不具备规划发展丙烷脱氢项目的要素条件。三是目前我市烧碱行业工业副产氢供需平衡,新增烧碱项目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属于限制类(废盐综合利用的离子膜烧碱装置除外)。今后若有符合条件的烧碱新增产能项目,我委将积极协调企业将氢气优先用于氢能产业发展。
此复函已经蓝庆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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