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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81J/2023-00803
[ 发文字号 ]
渝经信复函〔2023〕458号
[ 主题分类 ]
工业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3-04-28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86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孙露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助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867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依托重庆科创投集团以及天使、科风投、产业投资、战略新兴等政府投资基金,组建重庆市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基金”以及基金投向、退出等建议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贯彻《重庆市推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提升市级政府类股权投资基金运作质效,培育壮大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领带动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等部门积极研究,推动重庆市产业投资基金、江津区、合川区、巴南区、铜梁区共同出资10亿元设立重庆市专精特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0228月,制定并发布专精特新基金招募指南。20231月,发出首期缴款通知,通知合伙人完成首期认缴款缴付,目前实际到账金额近7000万元。20232月,召开首次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并通过投资议案。20233月,重庆市专精特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专精特新基金”)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一)专注专精特新领域。专精特新基金主要投向专精特新企业,投资总额不低于子基金规模的70%。重点关注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高新化”特征,专注行业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企业;符合或具备达到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标准的企业。具体方向包括生物医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新型智能终端、先进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绿色环保、新兴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采取“子基金+直接投资”运作模式。专精特新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不超7年、最多不超10年,以投资成长期项目为主。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组织立项、遴选、专家评审、尽职调查、可行性论证等具体投资工作。专精特新基金对单个项目的累计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被投资企业在投资完成时总股权的30%,对单个项目股权投资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专项子基金规模的20%。退出方式主要为股权(份额)转让、股票减持、股东(合伙人)回购及解散清算等。

(三)多方联动加强项目储备。目前已基本搭建形成“部门+区县+基金”联动的专精特新基金项目储备机制,其中市经济信息委派驻观察员1名,为专精特新基金投向提供指导及服务。前期已通过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等部门和区县政府推荐一批项目,截至目前已调研近100家市内企业,初步形成拟投项目清单,并已投资一批优质项目。

二、关于“配套搭建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培育服务平台,将专精特新发展基金投资的企业纳入拟上市企业储备库,开展‘一对一’上市辅导服务,全力支持企业成功上市”的建议

专精特新企业是我市上市后备企业的主力军。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金融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推动并发挥好专精特新基金在企业上市过程中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已将获专精特新基金投资的精准生物、汉朗精工等企业纳入市级拟上市企业培育库,同时多措并举、多方联动,在政策奖补、专业服务等方面给予专精特新企业上市联动支持,力争推动更多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发展。

(一)完善支持引导政策。印发出台《重庆市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建立专精特新企业上市清单,每年确定10家竞争能力强、盈利水平好的企业‘一对一’重点培育”等任务及措施。修订出台《重庆市上市、挂牌企业财政奖补办法》,入库专精特新企业同等享受企业上市、挂牌分阶段、分层次奖补政策(挂牌:重庆OTC挂牌且完成股改奖补50万元,新三板基础层奖补50万元、创新层奖补150万元;上市:签署IPO正式协议奖补50万元,辅导备案奖补100万元,正式受理奖补300万元,成功注册奖补350万元),政策明确还鼓励在重庆OTC挂牌培育的专精特新企业再融资,对在重庆OTC挂牌的专精特新企业首次开展股权(含定向增资、股权质押、发行可转债)的按融资净额的1%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目前,重庆OTC已建立形成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属服务体系,为专精特新“小巨人”提供专属资本市场服务,主动服务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64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3家。

(二)组建上市培育企业库。积极邀请中信建投、中信证券、中金公司等专业机构,聚焦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对标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准入要求,从2484专精特新企业中遴选428家企业组成上市企业培育库。加强对入库企业分层、“靶向”精准管理,推荐其中100家进入市级拟上市企业后备库培育。筛选118家企业分A类、B类、C类三类推进,对27A类企业挂图作战。

(三)加强问题协调及服务。建立“市领导、上市办、区县政府”三级问题协调解决机制,陪同市领导多次拜访中国证监部门,推进上市、审核等事宜,分类解决上市障碍。充分发挥市政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经信、科技、金融、证监、税务等部门和有关区县常态化沟通,积极跟进重点专精特新企业上市进展情况,“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帮助有需求的重点拟上市专精特新企业解决股权纠纷、涉税事项、合规证明开具等事项,助力企业加快上市进程。建立上市专家委员会,研究出台中介机构评价指引,面向在渝有团队、有IPO经验的保荐、会所、律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征集上市公益专业服务专家60余人,根据拟上市企业需求提供免费咨询等服务。

(四)搭建科创资本通平台。按照“多端需求、一站解决、线上线下、服务结合”思路,上线运行“科创资本通”平台。平台旨在整合各方资本市场优质资源,支持金融产品向入库拟上市企业倾斜,降低融资成本。目前平台已入驻政府引导基金、VC/PE等各类基金80余支,分类发布高端制造、新材料等行业入库拟上市企业股权融资需求近40项,为入库培育企业股权融资提供便利通道。未来,平台将持续拓展IPO图谱、资本课堂等增值服务,为入库企业提供上市诊断、规划上市路径服务。

(五)扎实组织专题培训。2022年,组织开展资本市场主城站、丰都站、永川站、涪陵站等区域培训,特邀交易所、券商、律所、会所等专家作为主讲师,围绕上市IPO实务知识与实操技能等企业关心问题开展系统性培训,拟上市专精特新企业等相关负责人200余人参训。组织专题培训、路演等活动16场次,进一步提高专精特新企业对上市认知、意愿及能力。

三、关于“基金投资在限售期满、解禁后减持退出时,所得税、印花税等税费给予减免或奖补”的建议

我市高度重视并积极激励引导基金投资,早在2021年,市级相关部门就制定出台了《关于发展股权投资促进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渝金〔2020402号)、《关于激励私募投资基金支持科技创新的通知》(渝金〔202147号)等引导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按投资总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我国税收政策高度集中于国家层面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文件中明确“各地区制定出台新的优惠政策,安排支出一般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文件进一步明确规范政府有关行为,确保在有关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再次明确“安排财政支出一般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故我市尚未能自主制定税费减免或奖补相关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吸收提案宝贵意见建议,围绕我市优质中小企业提供资金、资源对接服务,积极引导专精特新基金发挥市级基金产融融合优势,为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提供融资、融智支持,助力突破产业链供应链“卡脖子”环节,助力我市专精特新企业加快成长为小巨人、隐形冠军或上市公司,助推我市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

此复函已经蓝庆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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