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官蜀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鼓励楼宇产业园发展,助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建议》(第0929号)收悉。经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楼宇产业园培育发展基本情况
楼宇产业园是推动我市中小企业集聚集群发展的有效载体,对于拓展中小企业生产活动空间、降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等具有积极作用。近年来,我委将打造楼宇产业园作为培育优质中小企业、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机制创新、政策引导,重点支持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各种楼宇资源打造“用地集约、企业集聚、产业集群、服务集中”的楼宇产业园,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体量规模持续壮大。截至目前,纳入重点培育和经认定的楼宇产业园累计达到160个,建成面积超过1800万平方米,入驻企业8000余家,实际使用面积近1200万平方米,入驻率超过65%。二是质量效益不断提升。2022年,160个楼宇产业园实现销售收入1400亿元,每平方米平均销售收入1.17万元,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楼宇产业园数量占比近15%。三是品牌效应逐步显现。立足区域功能定位,围绕产业发展优势,培育打造出了一大批产业定位清晰、自身特色鲜明、配套服务齐备的产业园区。15个(次)楼宇产业园先后被评为“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4个获得市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示范楼宇”称号。四是服务能力加快提升。各楼宇产业园均建立了服务平台、配备服务人员、集聚服务机构,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精细化服务,便捷帮助入驻企业解决服务需求,既降低了入驻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又让入驻企业专注生产经营。五是优质企业培育初见成效。160个楼宇产业园累计孵化培育或吸纳入驻创新型中小企业372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57家,成为了优质中小企业的重要孵化平台和成长载体。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工作机制。按照一个合适的建筑形态、一个明确的产业定位、一个专业的运营机构、一个规范的服务平台“四个一”工作要求,立足发展实际,坚持需求导向,出台《重庆市楼宇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重庆市重点楼宇产业园租金补贴暂行办法》《关于印发主城中心城区存量商业商务用房盘活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和配套细则,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方式利用闲置商务、科研楼宇培育打造楼宇产业园。加强与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市级部门的横向协调以及与相关区县的纵向联动,形成协同推进、联动协作的工作机制,为楼宇产业园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撑。
(二)加大政策支持。一是落实对楼宇产业园的绩效奖补,综合考量楼宇产业园入驻企业数量、税收贡献、吸纳就业等情况,2018年—2020年连续三年对34个楼宇产业园的运营单位给予了绩效奖补近5000万元。二是市经济信息委联动有关区县政府、重点培育楼宇产业园运营单位,以“三个一点”共建方式,对签订三方合作协议的25个重点培育楼宇产业园的入驻企业给予房屋租金补贴,市级财政补贴金额8000余万元,为入驻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超过2亿元。三是聚焦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支持楼宇产业园打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孵化器,并择优给予资金奖励,目前该政策正在执行过程中。四是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的指导意见》,为楼宇产业园发展提供要素保障。
(三)强化服务指导。针对楼宇产业园运营单位普遍存在的“重建设轻规划、重发展轻管理、重招商轻服务”的“三重三轻”观念,突出前期培育,加强指导服务。一是在产业定位方面,实行早介入、早指导、早服务,结合区域产业布局和自身资源优势,一对一帮助指导其找准产业定位,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二是在企业招引方面,举办楼宇产业园招商洽谈会和楼宇产业园发展论坛,组织开展对外交流考察,充分发挥商协会作用加强对接,帮助招引入驻企业。三是在平台建设方面,按照“找得着、用得起、有保障”的工作要求,着力推进“1+39+N+S”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已建成5个产业集群窗口平台。同时要求园区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要求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服务功能,每年举办一次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切实为入驻企业提供精准优质服务,让入驻企业“可落地”“无忧虑”,使楼宇产业园运营“有活力”“能发展”。
(四)坚持示范带动。引导楼宇产业园以改善基础设施、加强公共服务等为重点,为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条件,争创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和示范平台,带动全市楼宇产业园规范运营和持续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突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主线,聚焦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充分发挥我市楼宇资源丰富优势,持续用力,着力培育打造一批基础设施完善、配套服务齐全、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的楼宇载体平台,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提供低成本、全要素、开放式的发展空间。
(一)科学规划布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立足区县产业发展实际,合理规划楼宇产业园建设和发展。产业定位突出特色化、差异化,力争做到一楼一产业、一楼一特色;发展规模以中小企业的需求为导向,鼓励定制化打造;企业招引强调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中,特色明显的良好格局。
(二)强化要素保障。落实《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的指导意见》和普通工业项目改建标准厂房地价政策以及存量工业项目转型升级发展科技创新等产业的政策措施,支持集聚集群发展研发创新、技术转移、科技孵化、工业设计、软件信息、检验检测认证等与制造业紧密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适应放宽条件,容积率可提高至3.5,辅助用房建筑面积配比可达到20%,土地供应可按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支持将标准厂房项目纳入区县标准厂房建设专项规划,按规划有序实施土地出让。
(三)加强规范管理。修订完善《重庆楼宇产业园重点培育和认定管理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有序进退的良性机制。鼓励和支持区县对楼宇产业园开展“亩均论英雄”评价,建立以正向激励为主的评价约束机制。探索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示范园建设,支持楼宇产业园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助推入驻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对成效显著的给予资金奖励。加强楼宇产业园运行监测分析,完善数据报送和信息通报制度,推动楼宇产业园高质量发展。
(四)优化企业服务。对标对表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标准,优化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聚集整合政务代办、政策咨询、人才招聘、创新支持,数字化转型等优质服务资源,为入驻企业成长壮大和优质企业培育提供精准服务。
此复函已经蓝庆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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