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清欠力度,确保<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落地的建议》(第0650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共同研究办理,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健全长效机制
(一)明确责任。2020年7月国务院发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第728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后,按照市政府106次常务会议提出“市经济信息委牵头,紧扣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完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机制,切实营造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的社会氛围。要畅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投诉渠道,依法实施失信惩戒,提高政府公信力”的要求,我委牵头负责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在2022年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中,设立市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建立了以市经济信息委为组长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为副组长单位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各区县把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建立工作专班,全面排查,集中化解,限期办理拖欠问题和投诉线索。
(二)完善制度。制定了《重庆市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渝中小企组发〔2022〕1号)和《重庆市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渝中小企组办〔2022〕1号),明确了落实《条例》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健全要求,强调了信息公开公示、规范合同行为、强化预算管理等源头治理内容,对拖欠投诉的受理范围、渠道、处理机制、时限、处罚机制及监督机制等做出了明确、详细的规范。印发了《重庆市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22〕60号),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任务、保障措施。
(三)畅通投诉渠道。明确重庆市人民政府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负责受理中小企业拖欠款项投诉,开通了投诉网站(http://wp.cpsme.cn)、投诉电话023—67517976、投诉邮箱wq@cqsme.cn,同时实现了与市政府12345等投诉平台联动,实现了与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投诉平台、国内各省市中小企业投诉平台互联互通,受理来自国内所有中小企业对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的投诉,及时办理各级党委巡视组、审计部门等非投诉平台提供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投诉线索。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投诉线索转交相关部门或区县政府限期办理。
二、加大宣传力度
自《条例》颁布后,我们克服疫情困扰,通过各种手段扩大《条例》知晓度,一是通过线上线下举办培训班78期,对市、区(县)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商(协会)、中小企业约2.3万人次进行了宣讲贯彻。二是发放宣传手册3.6万册、张贴海报800张,通过抢红包答题吸引20余万人参与。三是通过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各类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努力提升《条例》知晓度。
三、限时办理各类投诉
自《条例》实施以来,深入学习领会《条例》要义,努力提升队伍投诉受理业务能力,制定了投诉处理的各个环节包括受理、审核、转办、跟踪、反馈、评估、重办、督查及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重要线索、投诉结果的运用等闭环管理的投诉处理办法。截至2022年12月底,重庆市人民政府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答复相关咨询3471条、受理投诉252件。仅2022年受理拖欠投诉136件,涉及金额4.2亿元,年底前全部化解。同时,按照2022年国家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要求,组织开展了三次全面排查,聚焦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形成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拖欠,加强攻坚,集中化解,共化解1272件拖欠问题,化解金额5.46亿元,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中小企业负担起到了较好效果。
四、加大投诉处理结果的运用力度
一是将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纳入区县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体系、市场主体培育激励评价体系、城市信用监测指标体系和市国资系统国有企业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支持区县纳入绩效考核。定期对各有关部门、区县投诉处理工作进行通报。二是对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账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分别明确了从强制公开失信信息、实施信用惩戒,到追究主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责任的具体惩戒措施。
五、及时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审计监督。市委市政府已将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纳入我市各类行政审计工作重点关注内容,进行全过程审计监督。二是加强督查督办。2022年,对15个区县政府(管委会)和1个市级部门进行了约谈、督办,对1个县政府提出投诉案件限期重新办理,对6个区县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相关区县及时予以整改。三是加强舆论监督,要求新闻媒体依法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行为的舆论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拖欠典型案例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近三年来,我市贯彻落实《条例》工作实效一直位居全国各省市前列。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胡衡华市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落实到位”的要求和陈鸣波常委“要加大力度,列出清单,压实责任,倾力督促相关单位特别是区县及时清偿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指示,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大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指导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完善中小企业拖欠款的投诉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公示、规范合同行为和强化预算管理等源头治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公示失信信息、及时实施信用惩戒、加大依法追责力度等惩戒约束机制,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强化督促检查和舆论监督力度,努力营造“不想欠、不能欠、不敢欠”的营商环境。
此答复函已经蓝庆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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