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红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大力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建议》(第0983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是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组织形式和载体,是区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培育打造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对于加速培育优质中小企业、增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关键环节配套能力、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具有积极作用。自2022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以来,我委高度重视,有序推进,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深入重点区县、园区开展调查摸底,摸清集群主导产业、面积规模、企业培育、运营治理等情况,以区县为单位梳理形成了符合申报条件和纳入重点培育的集群名单。二是持续加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力度。2022年,新培育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3726家,新评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579家,为历年之最,累计达到2484家,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37家,累计达到255家,为申报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加强与区县及产业集群运营单位对接沟通,召开专题工作交流会,开展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专题辅导培训,推荐上报的九龙坡区铝基新材料产业集群、涪陵区榨菜食品加工产业集群、璧山区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产业集群、永川区计算机输入设备产业集群、大足区结构性五金产业集群等5个集群成功上榜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数量并列全国第一。四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结合我市重点产业布局和发展实际,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拟定了《重庆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标准》。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立足于中小企业主体,聚焦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统筹要素资源,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全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
(一)加大集群培育力度。进一步优化完善《重庆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标准》,围绕我市“2+6+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方向,结合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聚焦细分领域、突出产业特色,在“十四五”期间,培育认定50个左右市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带动培育一批国家级集群。2023年度市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已于近期正式启动。
(二)积极给予政策支持。继续跟进对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的支持政策。适时研究出台市级层面支持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加大对优质企业培育、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技术创新等支持力度,引导带动集群高质量发展。积极保障集群产业用地需求,在中心城区设立新型产业用地(M0),用于集聚集群发展研发创新、技术转移、科技孵化、工业设计、软件信息、检验检测认证等与制造业紧密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
(三)加强精准优质服务。进一步优化完善产业集群服务平台建设,指导集群运营单位聚焦需求、搭建平台、创新方式为入驻企业提供精准服务。持续深入推进专家服务区县行活动,定期组织专家进集群、进企业开展问诊服务。利用中小企业政策发布平台等渠道加强惠企政策宣贯,帮助集群企业及时了解政策、用好政策,确保政策应享尽享。
(四)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建立集群动态管理、跟踪监测机制,协调解决集群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宣传力度,总结好的做法,开展典型实践案例和优秀集群品牌宣传,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此答复函已经蓝庆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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