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强委员:
您提出的《全面推行绿色制造业 促进我市工业绿色发展》(第0569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制造业绿色战略发展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市坚持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发展新路子,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导向,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通过政策体系设计、项目支持引导、执法监管约束等举措,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方面取得积极成效: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已建成市级绿色工厂171家,国家级绿色工厂52家、绿色设计产品48种、绿色供应链5条。持续加强工业节能降耗,“十三五”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6.6%,全市工业领域能源消费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降至0.763吨标准煤,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5吨标煤/万元)。重点支持绿色技改项目,“十三五”以来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1.2亿元,支持163个节能、节水、清洁化改造、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实现年节约能源超过60万吨标准煤,节约水量约200万吨,新增工业固废利用量约420万吨;年减排SO2、NOx、VOCs等污染物5000余吨,直接带动投资近30亿元。加速发展壮大新兴产业规模,2021年全市高技术产业、战新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20.1%、20.6%,对全市工业增长贡献率分别为30.2%、42.5%。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我市“工业结构调整还处于‘负重’前行,绿色转型升级依旧是一个紧迫而艰巨的进程”。对照“双碳”战略落实及长江经济带绿色示范等要求,我市制造业绿色发展还存在一些差距、还面临一些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十三五”时期,我市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依规推动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火电等行业落后产能应退尽退,目前落后产能已全部淘汰。同时,随着节能降耗工作的深入开展,工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持续实施,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至0.763吨标煤/万元,优于全国1.05吨标煤/万元的平均水平,部分领域行业节能降碳潜力提前释放,“十四五”挖潜难度非常大。二是以节能环保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智能电网产业等为代表的绿色低碳产业由于龙头企业太少、普遍缺乏核心技术和核心工艺,加之自然资源禀赋差造成我市现有绿色产业企业大多以机会性项目为导向,无法形成上下游相互依存的完善产业链。
三、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推动全市制造业绿色战略发展
您提出的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创新绿色科技能力、健全绿色制造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政府有效监管五个方面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切实加强我市相关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认真研究并积极采纳,推动全市制造业绿色战略发展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绿色发展顶层设计。随着国家“双碳”目标提出,我市进一步加大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力度,将绿色战略纳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整体布局。已出台和即将出台《重庆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庆市制造业绿色发展行动实施方案》《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深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绿色发展行动计划》《重庆市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强化以政策引领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明确加快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步伐,带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各项工作举措。助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二)加强绿色创新关键技术攻关。做好绿色低碳领域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科创平台规划布局。加快高效低碳产品设计、高能效清洁生产、绿色供应链构建、绿色工艺管控、资源化与再制造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构建“绿色设计+”“清洁生产+”“智慧管控+”等技术包。做好超导新材料、绿色制氢、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智能生物制造和生物修复等前沿技术储备,争取光解水制氢、金属储氢、甲醇储氢、空气直接碳捕获工厂、二氧化碳加氢制甲醇等示范装置布局。
(三)强化绿色制造标杆引领。增补完善绿色工厂培育库,围绕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力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设计产品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建设,遴选发布绿色制造示范名单。实施对绿色制造名单动态化管理,强化效果评估,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力争到2025年,全市建成绿色园区30个、绿色工厂300家、节水型企业100家,开发绿色设计产品100种。
(四)丰富绿色发展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市级重大产业绿色发展项目,激发市场主体绿色低碳投资活力。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地方投融资体系,严控煤电、钢铁、电解铝、水泥、石化等高碳项目投资,加大对节能环保、新能源、低碳交通运输、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项目的支持力度。继续落实好国家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等政策,发挥税收反向约束作用,促使市场主体主动减排,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五)严守产业政策底线。从源头着手,全面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强化产业准入和落后产能退出,严格落实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控高耗能、高耗水行业产能扩张,坚决防范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产能向我市转移,形成工业绿色发展的硬性约束机制。开展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对照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加大高耗能行业节能监察力度,倒逼企业节能改造或关闭退出。严格执行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落实国家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对超限额用能的企业,严格加收电价。
此复函已经我委蓝庆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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