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英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液化天然气船舶应用推广的建议》(第0760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等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液化天然气(以下简称LNG)在经济、环保、续航等方面较柴油具有显著优势。因其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特性,LNG成为国家明确推广应用的车船清洁能源。国务院发布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指出支持车船使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也明确指出鼓励重载卡车、船舶领域使用LNG等清洁燃料替代。重庆拥有长江、嘉陵江两条“黄金水道”,且天然气资源丰富,具有发展车船用LNG产业的先天禀赋,大力推广车船转为使用LNG燃料,对我市抢抓长江经济带战略机遇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市车船用LNG推广逐步加快
由于多种原因,我市LNG产业特别是LNG船舶的应用发展较慢,但随着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的不断重视,特别是“双碳”目标的提出,我市LNG市场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2019年度全市LNG加气量2.6万吨;2020年度加气量4.2万吨,增幅72%;2021年度加气量6万吨,增幅41%。预估2022年仍将保持30%以上的增幅,市场前景明朗。
2020年9月21日、2021年2月2日,市政府两次专题研究综合能源站建设推进情况,鼓励车船用LNG推广发展。目前,《重庆市中心城区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规划修编(2021—2035年)》已经市政府批准印发,规划在主城中心城区形成60座车用LNG加气站的网络布局;《高速公路LNG规划》已进入签发阶段,规划在高速公路布局80处、149座LNG加气站;《重庆港总体规划(2035年)》已取得交通运输部和市政府联合批复,在交通运输部印发的《长江干线京杭运河西江航运干线液化天然气加注码头布局方案(2017—2025年)》明确提出长江干线重庆港布局江津港区、中心城区港区、涪陵港区、石柱港区、万州港区、巫山港区等6个LNG码头选址基础上,《重庆港总体规划(2035年)》进一步细化明确了LNG加注码头岸线位置和规模,并初步提出布局江津兰家沱、涪陵李渡、丰都水天坪、忠县乌杨、万州羊奶岩、巫山红石梁等干支流LNG加注码头十余座。
截至2021年底,全市已建成LNG加工厂5家,日处理能力超过300万方/天,在建规模超过200万方/天,资源优势凸显;车用LNG加气站运营31座,建成待办许可手续10座,在建超30座,近两年每年以超过10座以上的速度投运,发展势头强劲;已建成长江上游地区首座LNG加注码头(麻柳LNG加注码头,设置3000吨级液化天然气加注泊位1个),已投入运营LNG动力示范船舶6艘;市高速集团已与忠县人民政府签订忠县LNG加注码头投资建设协议。
二、针对您提出加快液化天然气船舶应用推广的主要措施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提及,“气化长江”工程是推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重庆市作为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在加快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工作中,高度重视LNG动力船舶和加注码头的推广。市政府印发的《重庆市推动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提出“改造和建设一批LNG动力船舶和加注码头,LNG动力船舶等自主设计建造能力大幅增强,在全面推广LNG动力船舶、建设加注码头等领域形成相关政策和标准指引”的试点目标。我们将会同相关市级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培育LNG动力船舶应用场景,推动LNG基础设施和试点应用互促发展。
(一)加快理清LNG加注码头建设及运行监管职责。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港口深水岸线标准的公告》,进一步明确了岸线审批层级和流程。中国海事局《水上液化天然气加注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后,已于2021年9月30日起施行。国家标准《液化天然气燃料水上加注作业安全规程》已进入报批阶段,即将发布实施。LNG加注码头因其特殊的位置、属性等,有相当严格的审查和监管标准。我们将与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有关市级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明确的LNG水上加注站监管职责,认真履行水上LNG项目审批、监管职责。
(二)探索支持LNG产业发展支持政策。《重庆市贯彻落实<“十四五”长江经济带船舶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市交通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能源局、市经济信息委等按职责分工,加快长江干线LNG加注站建设,争取支持政策推动全市LNG动力船应用。我们将积极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和相关区县政府,研究LNG动力船舶改造和新建、加注码头建设等支持政策,引导企业提高LNG动力船舶应用积极性。
(三)有序推进LNG加注码头建设。我们将配合市交通局,认真落实《重庆港总体规划(2035年)》明确的LNG加注码头规划布局,明确选址方案、建设流程等,加快引导完善LNG加注布局体系。同时,推动涪陵、万州等区县有序推进LNG码头前期工作,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加大向国家部委争取支持和沟通协调,最大限度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周期、提速项目实施,助推内河航运LNG推广取得新突破。建成一批船舶LNG加注站并基本具备运营条件,积极创造LNG动力船舶应用场景,促进内河水运节能减排,推动交通运输低碳发展。
此复函已经我委蓝庆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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