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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81J/2022-00573
[ 发文字号 ]
渝经信复函〔2022〕211号
[ 主题分类 ]
工业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2-03-29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3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隆进波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提升中小企业协会服务企业能力的建议》(第1037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升中小企业协会服务企业能力方面我委会同市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减负工作,增强中小企业发展活力,厚植中小企业行业协会发展土壤,推动中小企业行业协会依法合规健康发展,以更好服务中小企业。市民政、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将结合我市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细化完善有关措施,推动行业协会合规发展、健康发展我委将按照行业协会管理有关规定,加大对行业协会的指导力度,在促进和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中,推动相关机构和社会资源与中小企业行业协会加强联动,促进互动,强化协会在服务相关工作中的参与度,增强获得感,拓宽协会服务半径,切实提高协会工作队伍组织协调能力,拓宽人员知识面,有效增强服务能力,更好发挥协会的信息沟通和桥梁纽带作用。

二、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方面开展中小企业培训项目中,我委每年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中小企业培训工作。在工作实际中,每年均有中小企业行业协会具体承办培训项目,取得了多方面实效:在培训中全面检验了协会的组织统筹能力,在具体经办中有效加强了协会与企业的联系,增强了协会联系企业、服务企业能力二是协会通过承办培训,在自愿平等合规基础上,推动了协会各方面发展;三是在组织实施培训过程中,协会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培训听课,加强了对中小企业各类业务知识学习储备,锻炼了队伍

    三、加强对中小企业协会服务企业能力的业绩考核方面按照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经信中小〔20206号),纳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社会机构,须在服务场所、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等方面具备基本条件后,在运营机构自愿申报,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等基础上,可纳入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从目前我市中小企业领域各协会服务发展实际来看,仍存在不少短板和差距,需要多部门协力引导,通过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增强有效服务能力,切实提高服务水平来实现

此答复函已经蓝庆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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