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丽萍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1178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国网市电力公司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推进涉电行政审批改革取得一定成效
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国网市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和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关键环节,重点落实“获得电力”相关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的优化,市场主体运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企业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一)切实加强统筹协调。2019年9月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市经济信息委组织市级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快速转办制度,按照市政府等高对接、全面吸纳京沪经验的思路,先后出台了《深化电力接入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试行)》(渝经信发〔2019﹞105号)和《进一步深化获得电力“三零”服务》(渝经信电力〔2020〕25号)政策,全市用电容量在160千伏安/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低压接入,在网上平台申请后,由电网企业负责实施电能表(含计量表箱)及表前接电工程相关审批及施工,并将电能表安装在用电地址处,实现低压小微企业“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办电2个环节,接电8个工作日以内。10千伏非居民用户办电环节由7个压减为4个;电网企业办理时限由53天压减至20天以内,审批时间由大于60天压减至10天以内;对原由用户出资建设的市级及以上园区的10千伏工业企业项目、电能替代项目,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供配电设施至用地红线,对因用户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新建、改造工程,由电网企业承担相应建设费用,实现办电更“省力”,用电更“省时”,接电更“省钱”。
(二)切实优化涉电临时占挖、临时占绿审批。在“获得电力”方面,涉及城管部门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中的临时占挖审批和“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中的临时占绿审批两项。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20年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12号)精神,市城市管理局制定印发了《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城管局〔2020〕119号),规范了临时占挖和临时占绿两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方式、办理流程、承诺时间和工作要求。该通知发布施行以来,市、区县两级城市管理部门统一了涉电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间,大大提高了办理相关行政审批的效率。
(三)切实优化涉电规划许可审批。在“获得电力”方面,涉及规资部门的审批为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的总体要求,全面梳理各项堵点、难点,规范流程,持续推进涉及规划自然资源方面营商环境提升。一是10kV以下低压非居民用电免于办理规划许可。二是10kV非居民用电外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办结,情况复杂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同时,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电子政务平台进行了相关时限设定,确保要求落到实处。
(四)切实优化交叉跨越审批。在“获得电力”方面,涉及交通部门的主要是交叉跨越审批。按照“放管服”有关工作要求,涉及高速公路的,由市交通局统一开展行政许可工作,涉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的,由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开展行政许可工作。目前,“获得电力”评价指标中主要由各区县交通局具体开展相关许可事项工作,市交通局牵头行业指导工作。
一是优化审批流程。要求各级路政审批单位,按照“能快则快”原则缩短许可办理时限,根据申请事项复杂程度分类办理、区别对待,情况简单的交叉跨越、并行敷设类按照即办件处理,尽量当日作出许可决定。内部流程方面,技术指标明确、满足规范要求且不影响公路安全的,取消现场勘察、复核环节;技术复杂的严格控制在10日内完成许可决定。减少审批环节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对电力线路路径方案“只审一次”。
二是实行告知承诺。要求交通系统各级路政审批单位加强沟通、指导,切实推动许可便利化,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对审批事项须满足的必要条件梳理清单,提前书面告知相关电力部门,申请单位在办理许可事项时可对照完成材料准备,减少来回跑路情况;参照《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办法》推行告知承诺办理,申请单位承诺满足审批告知的条件时,在收到材料并审核后及时作出许可决定并依法公开告知承诺书。
三是专设“获得电力”办理项。结合《重庆市深化电力接入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在“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大项下拆分办理项“0.4千伏(160千伏安)以下输电线路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并按照即办件(1个工作日内办结)设置许可流程,近期将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成拆分和配置工作并及时发布。
二、进一步加快涉电行政审批改革
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最新部署,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涉电行政审批进一步优化,着力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和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等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按照《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相关要求,编制《全面实现低压用户“三零”服务和高压用户“三省”服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分工责任,切实压减审批时限。
(二)进一步提升办电便利度。会同电网企业积极与市营商办、相关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和“渝快办”平台技术开发公司对接,加快推进政企数据互认共享,前移供电企业服务关口,实现居民“刷脸办电”、企业“一证办电”,打造“渝快办电”。
(三)进一步优化审批办理方式。推行全过程“一站式”集成服务和帮办服务,精简行政许可及相关手续受理材料,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理。全面推行电力接入外线工程相关行政许可“线上办”“一网办”,低压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工程“免审批”。坚持政企信息共享与协同联动,通过“渝快办”平台推送开办企业、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信息,供电企业提前介入、主动服务。
此答复函已经陈金山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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