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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81J/2022-00043
[ 发文字号 ]
渝经信复函〔2021〕30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日期 ]
2021-04-20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7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周丽萍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1178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国网市电力公司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推进涉电行政审批改革取得一定成效

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国网市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和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关键环节,重点落实“获得电力”相关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的优化,市场主体运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企业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一)切实加强统筹协调。20199月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市经济信息委组织市级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快速转办制度,按照市政府等高对接、全面吸纳京沪经验的思路,先后出台了《深化电力接入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试行)》(渝经信发〔2019105号)和《进一步深化获得电力“三零”服务》(渝经信电力〔202025号)政策,全市用电容量在160千伏安/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低压接入,在网上平台申请后,由电网企业负责实施电能表(含计量表箱)及表前接电工程相关审批及施工,并将电能表安装在用电地址处,实现低压小微企业“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办电2个环节,接电8个工作日以内。10千伏非居民用户办电环节由7个压减为4个;电网企业办理时限由53天压减至20天以内,审批时间由大于60天压减至10天以内;对原由用户出资建设的市级及以上园区的10千伏工业企业项目、电能替代项目,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供配电设施至用地红线,对因用户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新建、改造工程,由电网企业承担相应建设费用,实现办电更“省力”,用电更“省时”,接电更“省钱”。

(二)切实优化涉电临时占挖、临时占绿审批。获得电力方面,涉及城管部门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中的临时占挖审批和“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中的临时占绿审批两项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20年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12号)精神,市城市管理局制定印发了《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城管局〔2020119号),规范了临时占挖和临时占绿两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方式、办理流程、承诺时间和工作要求。该通知发布施行以来,市、区县两级城市管理部门统一了涉电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间,大大提高了办理相关行政审批的效率。

(三)切实优化涉电规划许可审批。获得电力方面,涉及规资部门审批为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的总体要求,全面梳理各项堵点、难点,规范流程,持续推进涉及规划自然资源方面营商环境提升。一是10kV以下低压非居民用电免于办理规划许可二是10kV非居民用电外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办结,情况复杂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同时,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电子政务平台进行了相关时限设定,确保要求落到实处。

(四)切实优化交叉跨越审批。获得电力方面,涉及交通部门的主要是交叉跨越审批。按照“放管服”有关工作要求,涉及高速公路的,由市交通局统一开展行政许可工作,涉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的,由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开展行政许可工作。目前,“获得电力”评价指标中主要由各区县交通局具体开展相关许可事项工作,市交通局牵头行业指导工作。

一是优化审批流程。要求各级路政审批单位按照“能快则快”原则缩短许可办理时限,根据申请事项复杂程度分类办理、区别对待,情况简单的交叉跨越、并行敷设类按照即办件处理尽量当日作出许可决定。内部流程方面,技术指标明确、满足规范要求且不影响公路安全的,取消现场勘察、复核环节技术复杂的严格控制在10日内完成许可决定。减少审批环节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对电力线路路径方案“只审一次”。

二是实行告知承诺。要求交通系统各级路政审批单位加强沟通、指导,切实推动许可便利化,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对审批事项须满足的必要条件梳理清单,提前书面告知相关电力部门,申请单位在办理许可事项时可对照完成材料准备减少来回跑路情况参照《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办法》推行告知承诺办理,申请单位承诺满足审批告知的条件时,在收到材料并审核后及时作出许可决定并依法公开告知承诺书。

三是专设“获得电力”办理项。结合《重庆市深化电力接入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在“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大项下拆分办理项“0.4千伏(160千伏安)以下输电线路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并按照即办件(1个工作日内办结)设置许可流程,近期将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成拆分和配置工作并及时发布。

二、进一步加快涉电行政审批改革

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最新部署,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涉电行政审批进一步优化,着力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和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等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按照《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相关要求,编制《全面实现低压用户“三零”服务和高压用户“三省”服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分工责任,切实压减审批时限。

(二)进一步提升办电便利度。会同电网企业积极与市营商办、相关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和“渝快办”平台技术开发公司对接,加快推进政企数据互认共享,前移供电企业服务关口,实现居民“刷脸办电”、企业“一证办电”,打造“渝快办电”。

(三)进一步优化审批办理方式。推行全过程“一站式”集成服务和帮办服务,精简行政许可及相关手续受理材料,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理。全面推行电力接入外线工程相关行政许可“线上办”“一网办”,低压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工程“免审批”。坚持政企信息共享与协同联动,通过“渝快办”平台推送开办企业、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信息,供电企业提前介入、主动服务。

    此答复函已经陈金山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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