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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81J/2021-00412
[ 发文字号 ]
渝经信复函〔2021〕335号
[ 主题分类 ]
工业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1-06-03
[ 发布日期 ]
2021-06-03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21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刘一委员:

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扶持重庆摩托车产业发展的建议》(第0217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税务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汽摩产业发展

汽摩产业是我市传统支柱产业,具有体系全、规模大的特点,其中,摩托车产业拥有多家产销名列全国前茅的骨干整车和零部件企业,形成了年产1000万辆整车的综合生产能力。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其发展,将其作为稳增长和产业扶持的重点,通过税收、财政奖补、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尤其是近年来通过《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19—2022年)》、汽车摩托车制造业促销稳产等具体举措,加快摩托车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全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逐渐走出低谷,迎来发展新机。

二、多维度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为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顺利复工复产,市政府及时出台了“渡过难关20条”“复工复产40条”“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45条”。相关市级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纾困惠企政策措施,全市预计新增减税降费12.5亿元,此外为困难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1亿元,市财政局监管企业及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为民营市场主体减免租金1.93亿元,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降低融资成本0.5亿元等,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有力支持了企业复工复产。近期,按中央及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45条”进行全面评估,结合调研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近期已制定并印发《促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若干措施》,从减税降费降成本、促进科技创新、金融惠企支持、持续扩大内需等四个方面,提出27项具体政策措施。上述政策坚持对标落实国家政策,市级政策除部分阶段性政策平滑退出外应延尽延。

三、多举措保障企业用地成本

降低制造业企业的用地成本是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目前,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制定多项政策措施,可为我市摩托车产业发展提供充足保障。一是每年初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凡区县上报的招商引资项目,其用地需求应保尽保二是支持企业根据项目类型、生命周期,灵活选择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应方式,通过短年期或低额租金降低拿地前期资金压力三是支持企业在现有工业用地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通过扩大生产性用房、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及地下空间利用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增加容积,不增收土地价款四是我市已建立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企业可经土地二级市场按需拿地五是出台《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强化用地保障支持产业发展的意见》(渝规资规范〔20205号),支持企业分期交纳价款、分期办证,增强企业融资能力。

四、合理降低企业能源成本

降低电力成本方面,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我委、市能源局、国网市电力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措施,执行工商业企业电费优惠5%、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扩大市场化电力交易范围、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等政策措施,2020年共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56.05亿元。降低天然气成本方面,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我委继续执行2016年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降低电气价格支持工业发展的通知》,通过实施叠加降低配气价格政策、阶段性降低用气成本政策措施,取得以下成效一是截至2020年底,实施叠加降低配气价格政策降低企业用气成本0.68亿元,阶段性降低用气成本政策措施累计减免企业气费12.69亿元,全年累计为企业优惠气费13.37亿元二是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气淡季价格执行至202010月底,11-12月按照旺季价格优惠5%执行。

此答复函已经陈金山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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