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复函〔2020〕267号
滕英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长江、嘉陵江船舶液化天然气推广应用的建议》(第0799号)收悉。经我委与协办单位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液化天然气(以下简称LNG)是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展形成良性互补。自“十二五”以来,LNG由于其经济性逐渐应用于长途货车和船舶等领域并得到了快速发展,随着环保标准的日益提高,LNG在交通领域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水运作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LNG船舶是实现交通能源清洁化的重要途径之一。重庆处于三峡库区腹地,通航河流众多,拥有长江、嘉陵江两条“黄金水道”,加之天然气资源丰富,大力推广LNG船舶对我市转变能源消费结构、减少大气污染排放、实现能源利用多元化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一、我市推广LNG发展历程
我市高度重视LNG推广应用,2012年4月19日市发展改革委代表市政府与中国石油昆仑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联合推进液化天然气(LNG)高效利用合作协议”,中石油向重庆市提供1亿元LNG推广专用资金,并相继在龙头寺、陈家坪、四公里和西永公交枢纽站建设了4座撬装LNG加气站,开启了我市推进LNG建设先河。
2012年11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推广液化天然气高效利用实施意见(试行)》(渝府办发〔2012〕304号),对LNG站点建设、车船应用市场培育、LNG工厂、车船再制造基地等方面提出了目标和要求,明确了管理服务和扶持措施。2015年,市政府办公厅再次印发了《关于推广应用液化天然气车辆(船舶)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5〕69号),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完善了相关措施和保障政策。
2014年,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发改、交通等部门联合制定了《重庆市主城区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布点规划》(2014-2020年)和《重庆市高速公路LNG加气站布局规划》(2014-2030年),规划了主城区LNG站点37座、船用LNG加注码头10座(2017年,交通运输部《长江干线京杭运河西江航运干线液化天然气加注码头布局方案(2017—2025年)》明确了在重庆市内长江沿线布局6个LNG加注码头),全市高速公路LNG站点58座,同时明确了到2020年全市计划发展LNG车辆5万辆,LNG船舶约300艘。
在市级部门和有关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市LNG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效果。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建成LNG液厂3家,日处理能力120万方,陆上LNG加气站12座,水上船舶加注码头1座;在建LNG液厂3家,日处理能力230万方,陆上LNG加气站13座;共发展LNG车辆近2000辆,LNG船舶4艘。虽然由于种种原因,我市LNG产业离规划目标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但目前LNG市场潜力正在逐步释放。2019年全市LNG加气量约为2.6万吨,增长80%,今年一季度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严重影响的情况下,增长仍然达48.1%,呈现出“爆发式”的发展态势。
二、我委前期工作推进情况
去年我市部门机构改革,我委从市发展改革委承接LNG行业管理以来,始终坚持将LNG发展作为全委重要工作来抓,并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了全市LNG市场调研工作。我委将LNG市场调研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先后深入多个区县和企业进行调研,逐一走访LNG加气站,掌握了全市LNG发展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分析了LNG的经济性,对其发展潜力和趋势进行了研判。二是全面分析了全市LNG行业发展相对滞后的原因。在调研过程中,我委多次组织区县、企业和行业专家进行座谈,系统分析了影响当前我市LNG发展的主要原因,包括规划站点土地落实难度大、立项审批流程不清晰、市场培育力度不够、环保政策刺激不强、价格波动大等问题,为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和重点任务提供了依据。三是重新梳理了规划布局站点。针对已规划站点土地落实难度大的问题,我委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主城区37个LNG站点进行了全面梳理,评估出9个不宜建设的站点,拟将调整至更符合市场发展、更容易落地的地块,下一步我委还将对高速公路58个站点进行梳理提出处理意见。四是组织起草《重庆市天然气加气站管理办法》。为明晰LNG加气站立项审批流程,规范行业管理,我委按照新修订的《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起草了《重庆市天然气加气站管理办法》,由于《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规定加气站实行特许经营制定,应当以招投标方式确定经营者,目前我委正在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接落实特许经营“招投标”和土地“招拍挂”如何结合的问题,待协商一致立即印发该规范性文件。五是研究推进LNG产业加快发展措施。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制定鼓励有条件的重卡、长途大巴、水泥罐车以及市政环卫车辆燃料改造,努力促进LNG市场进一步发展;指导LNG液厂和加气站之间加快建立合作联盟,保持价格相对稳定,增强LNG市场信心。通过这些工作,我们力争在2020年内开工建设10座LNG加气站,尽快构建加注网络。
三、针对您提出加快船舶液化天然气推广应用的主要措施
目前我市已建成的LNG加注码头位于重庆港主城区麻柳作业区,业主单位为重庆富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投资约1.2亿元,设计储存能力3000吨、加注能力3.2万吨/年。该站于2016年建成,但由于前期土地、规划等手续办理不及时,直至2019年底才完善手续开始试运行。目前由于船舶数量太少,日加注量为1.5吨左右。
我们将积极吸纳您提出的相关建议,结合我市LNG推广发展的实际,认真研究推广LNG船舶应用的路径,调整水运用能结构,减少尾气排放,努力保持两江沿岸生态平衡,助力我市“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吸引有实力的企业积极参与LNG加注码头建设。针对LNG加注码头建设规模大、投资大的特点,制定适合LNG加注码头的特许经营方案,在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选择经营者时适当向经济技术实力强、参与意愿高的市内交通、能源等行业龙头企业倾斜。二是优化全市LNG加注码头布局。会同市交通局对长江干线各港区LNG加注码头的岸线选址进行细化,并在丰都、忠县以及嘉陵江、乌江等重要支流航道新增布局LNG 加注码头,进一步完善全市LNG加注码头布点体系。三是切实加快LNG加注码头建设。会同市级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加快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和推广液化天然气船舶应用实施方案》(渝交港〔2019〕25号)文件精神,适时研究加注码头供用地和财税政策。优先选择万州、涪陵等船舶流量较大、港口地位作用突出的港口建设LNG加注码头,积极协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优先办理规划、土地等手续,帮助企业解决建设过程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努力提高我市LNG船舶的保有量。适时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制定LNG船舶改造的鼓励政策,包括财政补贴、免征车船税、优先过闸等,配合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船舶,着力形成加注码头建设和LNG汽船舶推广相辅相成的同步发展局面。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LNG船舶的认知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传播LNG船舶技术、产品及政策。组织相关协会积极策划举办LNG相关行业活动,为LNG船舶生产改装企业、物流运输企业、售后服务商等搭建交流平台,提高行业的知名度。
此复函已经陈金山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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