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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81J/2020-04963
[ 发文字号 ]
渝经信复函〔2020〕263号
[ 主题分类 ]
能源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3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经信复函〔2020263

王德山代表:

提出的《关于规范用电监督管理保障供电运行质量的建议》(第0230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电力是经济社会生产生活最基本的要素之一,规范供用电监督管理是保障电力正常稳定供应、维护供用电市场秩序和保护电力使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也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

一、我市供用电监督管理机制情况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较为准确的规定。

我市在供用电监督管理工作方面主要依据《电力法》《供电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各部门职能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根据《电力法》第五十九条及第六十条规定:电力企业或者用户违反供用电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电力企业未保证供电质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户中断供电,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户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电力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用户或者第三人的过错给电力企业或者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该用户或者第三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供电监管办法》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电力监管机构负责辖区内供电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对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保障供电安全、处理供电故障以及停电限电或中止供电等情况实施监管。2013年国家能源局重组,将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相关电力监管职能并入,派出电力监管机构调整为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华中能源监管局作为国家能源局派出能源监管机构,重庆为其监管区域之一,供电企业的供电质量、处理供电故障以及处理用电投诉等监督管理职责均由华中能源监管局负责

(二)供用电监督管理存在的不足。

目前,虽然《电力法》《供电监管办法》对供用电监督管理工作和管理机构有较为准确的规定,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电力法》对电网发生电压波动、闪降或突发停电等事故后的具体责任方如何认定、处罚标准等方面并没有明确规定,相关条文具体落实困难,造成企业发生损失后追诉难度大。同时,虽然《供电监管办法》规定华中能源监管局作为我市供用电监督管理机构,但从实际情况看,华中能源监管局办公地点在湖北武汉,仅在重庆设有业务办,对我市企业的供用电监管工作并不深入,当企业因电网供电稳定性和质量不足而造成损失时也不会花费过多精力去武汉投诉,客观上增长了企业投诉难度。

(三)供用电监督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我委作为全市电力运行调度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全市电力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对供电企业因计划检修、临时检修需要计划停限电以及因电网发生故障或者电力供需紧张等原因造成事故停电的,用户可及时向我委反应,我委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化管理,确保供电质量稳定。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作为我市主要供电企业,我委将商华中能源监管局要求其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严格执行《电力法》《供电监管办法》等相关电力法律法规规定和供用电合同约定,认真履行供电义务,承担供电责任。对确因电网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用户损失的,电网企业均依法进行赔偿,用户可依法向华中能源监管局以及市经济信息委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法律程序明确赔偿责任主体。对因用户原因故障,导致用电设备不满足电压、频率等规定,根据《电力法》第六十条应由发生故障的用户承担赔偿责任。

努力提高供电可靠性保障供电质量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电网供电质量稳定性和供电服务为水平,我委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督促供电企业强化对供电可靠性、电网供电恢复时间及供电服务等具体管理措施持续强化电网的规划、建设和运维管理,加强坚强智能电网建设,让企业能够用上电、用好电,助力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电力技术和装备水平以提高供电质量,从技术层面扩大不停电作业范围,提高计划停电管控水平,强化停电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提升电网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

是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呼吁尽快从国家层面理顺供用电监管体系,完善供用电监管顶层设计,从源头上明确《电力法》相关条文的具体落实责任,明确监管机构和供电、用电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明确监督管理的具体程序及违规责任处罚标准等。

是积极与华中能源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研究规范我市供用电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进一步理清各部门在供用电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能职责,在电网发生电压波动、闪降或突发停电等事故后能够明确相关责任方,确保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此答复函已经我委陈金山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511

联系人:市经济信息委电力处  秦增虎

联系电话:6389839213618385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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