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复函〔2019〕219号
田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我市创新能力的建议》(第0723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强化我市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升我市创新能力提出的具有针对性和系统性的意见和建议。经与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您提出的针对培育众多具有创新发展意识企业和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的具体建议,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主要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通过多项措施着力培育具有创新发展意识的企业。
一是首次举办创新型企业评选活动。市经济信息委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共同评选出100户“优秀创新型企业”,并将组织召开表彰大会,大力营造创新型企业快速发展的良好氛围。这100户拟奖的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总量占到全市企业研发投入总量的近30%,研发投入增速是全市平均水平的4.9倍;研发投入强度是全市平均水平的3.2倍;新产品销售收入率达到全市的2.6倍,为全市企业的创新高质量发展树立了榜样。
二是深入推进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32号)以引导科技特派员下基层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和服务,培养一批创新创业人才,破解一批技术难题,推广一批科技成果,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扶持一批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目前,全市科技特派员已有上千人,这些特派的“创新联络员”联合企业开展了一大批技术开发与推广项目,对培养企业创新意识,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起到了很大作用。
三是提升企业家的创新素养。市委人才办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创新教育模式,搭建对话平台,完善交流机制,分级分类组织企业家到知名高校和沿海发达地区开展培训,帮助企业家开拓思维、增长见识。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分层分类组织包括企业家在内的各类优秀人才开展研修,激发干事激情和创新热情。
四是加大企业技术创新人才吸引力度。市政府先后出台了《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从安家资助、岗位津贴、个人所得税奖励、契税奖励等方面给予支持,培养引进了一批创新型人才。全市享受“鸿雁计划”的高层次企业人才已经有100人左右。正在拟写《重庆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和《重庆市促进产业人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将进一步加对产业创新人才的吸引力度。市住房城乡建委正在按照国家关于规范引才的最新要求,抓紧修改完善我市人才安居配套相关政策,为人才提供安居服务。
五是完善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市教委通过推动深化校校合作、校企合作、校地合作,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推行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引导和鼓励高校与企业合作进行“2+2”“3+1”等形式的本科生、研究生培养,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二)统筹各方力量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
一是强化激励,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加创新成果。市经济信息委联合市财政局等单位共同推进研发准备金奖励政策,2018年全市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企业进一步增加为1294家,比2017年增加500家,同比增长63%;研发准备金预算金额342.3亿元,同比增长22.7%。推动规模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1.4%左右,继续保持西部第一。联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单位共同推进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政策,2018年,全市共有196家企业的356个产品获得市级重大新产品评定,较上年度分别增加108家企业、188个产品,同比分别增长123%、112%;累计实现销售收入859亿元,较上年度增加420亿元,同比增长96%。发挥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对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企业研发活动开展,以及创新成果取得进行奖补。2018年共支持119家企业137个项目,以点带面地推进更多的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市科技局着眼于降低企业创新投入成本,促进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之间加强产学研用合作,设立科技资源共享服务等三类科技创新券。截至2018年12月底,累计发放科技创新券14365张、合计约8.2796亿元;已兑现创新券3.1929亿元。联合财政、税务等市级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积极为企业减负增效,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动力。2018年,累计为各类科技企业办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定项目1522个,实际享受税收优惠13.12亿元。
二是靠前服务,强化企业创新工作指导。市经济信息委联合市统计局等部门深入开展创新政策宣贯和培训,先后组织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园区、开发区召开了全市创新政策宣贯和培训大会;分10个行业组织重点企业进行进一步专题宣贯和培训。持续开展质量品牌培训,组织企业参加工信部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4次,组织市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品牌建设专题培训2期。加强企业创新项目指导服务,全年累计指导企业推动近1000个新产品开发创新项目立项并开展研发。支持指导企业取得多种创新资质,新指导培育中科云从、平伟实业等41家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帮助中国汽研、山外山等2家企业获评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成功组织推荐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通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2家公司获得工信部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称号;耐德能源装备集成有限公司获评全国质量标杆。
三是创新机制,着力解决企业创新资金缺口。市科技局开展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设立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目前,基金规模由11亿元增加到28亿元,试点范围从7个区域扩大到20个区县(高新区、经开区),合作银行累计为500家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13.03亿,缓解了企业创新发展中的融资难题。利用财政科技发展资金先后设立各10亿元的创业种子、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三支引导基金,搭建起了覆盖企业从种子期、初创期到成长期不同发展阶段融资需求的创业投资体系。目前,三支基金已参股组建子基金78支、总规模212.97亿元,投资项目1048个、投资金额132.42亿元。
四是协同创新,积极推进企业同高校的合作。市教委鼓励高校科技人员积极参与企业创新活动,与企业加强技术合作,协同技术攻关,着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问题和涉及社会民生的重大科技问题,为企业提供智力和成果支持,推动高校主动融入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2018年,全市高校实施科技成果转化730余项,合同总金额2.6亿余元。组织开展“高校—区县”“高校—园区”“高校—企业”科技资源精准对接活动,2017年以来先后组织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等30余所高校的科研团队到九龙坡区、涪陵区、合川区、大足区、璧山区、潼南区、万盛经开区等区县开展科技资源精准对接活动,畅通区县(园区、企业)与高校科技资源之间的沟通渠道,为企业家与高校科研人员交流搭建了平台。
二、后续工作举措
重庆市作为传统老工业基地,拥有发达、完善的工业体系,同时也拥有较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供给主体,但受到多种因素制约,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成效相较于东部沿海地区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针对培育众多具有创新发展意识企业和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的具体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多措并举,大力培育具有创新发展意识的企业。
一是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将继续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和“升规”创新提升计划,根据科技企业在不同成长阶段的发展需求,整合利用政府资源和创投资本,分别针对初创期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出台扶持政策和服务措施,建立市和区县联动机制,持续壮大科技型企业队伍规模。力争2019年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总量分别达到15000家、3000家。
二是继续推进实施优秀创新型企业评选。积极培育推动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本市同行业处于先进水平的企业成为国家和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树立一批行业创新示范标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市级优秀创新型企业评比表彰,给更多优秀的创新型企业提供充分展示成绩的平台,吸引各方面的关注和支持,加快优秀创新型企业发展。
三是培育认定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突出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方式,培育认定“专精特新”企业200家以上,“小巨人”企业20家以上,“隐形冠军”企业2家以上,鼓励其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尽快推出一批 “杀手锏”产品。
四是继续深入推进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市级相关部门将认真研究,提高向企业安排科技特派员的比例,真正做到让这些科技特派员成为企业的“创新联络员”,更好地帮助企业家“出好题”,帮助企业家找出自己企业需要技术创新的问题点,并帮助企业家找到能够解决这些问题的专家。
(二)统筹推进,下大力气促进产业创新人才良性发展。
一是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出台“双一流”高校、国有企业、总部企业等领域引才育才文持措施,支持用人单位自主制定人才引进培养政策。实施创新人才交流项目,支持海内外创新人才开展交流、培训、合作研究。建立市场化引才机制,制定“引才伯乐奖”实施细则,出台人才工作联络站、引才大使管理办法。出台《重庆市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着力破除“四唯”倾向。继续推进高校试行编制周转制度改革,赋予用人单位更多自主权。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深入推进科技成果初始权益分配制度改革试点。
二是纵深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设置流动岗位,允许高校、科研院所及职业技术院校设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经验的企业家和科技人员兼职教学科研。允许兼职和离岗创业,允许公办高校、科研院所除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外的科技人员在完成岗位任务的前提下,经单位批准,到科技型企业兼职兼薪,或离岗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并取得合法股权或薪酬。
三是加强产业人才开发。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需要,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举办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6期、市级高级研修项目30期。开展市属国企优秀青年企业家和创新领军人才培养。实施“渝商名家”成长行动,培养创新型企业家100名以上,培育优秀民营企业家200名以上。实施“巴渝工匠”计划,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政策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大力推进高端技能人才开发、技能培训平台共实训中心建设,全年培养高技能人才2.3万名。
四是大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制定“人才安居”实施意见,加快人才公寓建设。在配套成熟、交通便利的区域,以购买、新建、配建、改造、租赁等方式,提供“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为青年人才提供定向配租住房,为人才提供安居服务,解决人才后顾之忧。
五是打造优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打造市、区县(自治县)和用人单位三级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强化人才服务,实现区县和重点园区(重点单位)全覆盖。修订人才服务证制度,分层分类为人才提供便捷服务。制定出台做好高层次人才医疗服务工作。健全人才统计体系,完善人才需求和供给数据库,动态更新人才需求、供给、流动等信息。
(三)形成合力,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扎实推进创新方面税收优惠政策,抓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准备金奖励、重大新产品研发补助等财税政策落地,激发企业更好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等部门,把“放管服”各项要求与财政工作紧密结合,认真落实“营改增”、西部大开发等税收政策,释放更大减税效应。
二是强化金融服务。市财政局将充分发挥种子基金、天使基金、产业引导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市科技局将联合国家和地方引导基金,设立智能产业市场化母基金,增加投资供给能力。市经济信息委将扎实推进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工作,力争到2020年,通过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模式融资规模突破100亿元/年;持续优化转贷应急政策,将转贷应急资金规模扩大至20亿元,覆盖面扩大至大型民营企业,使用时间延长至15个工作日,单笔使用金额提高至8000万元,力争全年为企业续贷120亿元。积极支持小微企业票据贴现,力争全年贴现300亿元。完善担保费奖补政策,力争全年新增担保额500亿元。
三是完善技术创新体系。聚焦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等市级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步伐,补齐行业研发机构短板,新建各类市级企业研发机构150家以上,有研发机构和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分别增至1400家、2400家。加速聚集国际国内优质创新资源,引进和培育5-10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研发机构。
四是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制造业的创新需求,不断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业,打造以沙坪坝大学城、渝中区大石化、南岸西区3D打印创新园、仙桃数据谷、重庆创客港等为核心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科技服务业集群。
此复函已经杨丽琼副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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