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复函〔2019〕211号
李朝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确立智能产业示范区推动渝黔高质量合作的建议》(第0521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綦江区开展渝黔合作先行示范区建设,并与贵州联合印发了《渝黔合作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沿线科学布局,促使綦江、遵义等沿线区域中心城市率先加快发展,辐射引领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沿线区市县共筑繁荣经济带。推动綦江区产业转型升级,聚焦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大数据、新材料等,加快建立区域产业链条上下游联动,实现产业集群式发展,积极探索建立市场机制和财政政策相结合的综合生态补偿。
在编《重庆市国土空间规划》初步方案也提出将綦江作为重点开发区,要求綦江进一步发挥重点开发区作为全市建设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和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主要载体作用,优化完善空间格局。綦江-万盛-南川板块,重点打造资源深加工基地和重要能源基地,积极培育休闲旅游、文化交往、现代制造功能。打造面向黔北的资源深加工基地和生活消费、旅游组织中心,强化綦江作为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和渝黔合作的重要节点作用。规划预留主城区至綦江、潼南至大足2条市域铁路,速度120-160公里/小时。利用规划高速公路、城市外围主干路或普通国省干道,构建綦江、南川、大足、璧山、荣昌5个城市的过境环线,实现都市圈所有城市均有过境环线。
关于“将綦江升平组团纳入綦江区城乡总规,加快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按照国家和相关部委的改革要求,綦江区目前正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在开展綦江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土地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论证升平组团纳入总体规划的可行性、必要性。
在加强财政项目支持方面,近两年,我市不断加大对智能制造、智能产业发展的财政补给支持,对渝黔合作的相关项目,在符合现有政策条件的前提下,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予以积极支持。在税收体制方面,目前我市资源税执行的是区级全留政策,上缴市级主要是费改税以前的市级基数,环境保护税为市与区(县)共享税收,分享比例为5:5,为了确保财政体制的稳定性、公平性,目前不宜单独制定对区县的返还政策。对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下一步可通过项目申报方式,积极争取市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
此复函已经杨丽琼副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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