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复函〔2019〕205号
市工商联: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促进民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069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认真落实优惠政策,积极引导民营企业产业发展
紧紧围绕做大做强产业,督促抓好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降本增效等优惠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促进民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联动区县和社会资本,将市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规模扩大到20亿元,覆盖面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大型民企,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对于有市场、有前景、有技术、有竞争力、暂时出现流动性困难的民企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扩大民企联合授信试点企业范围。我市还将力争在3年内新增小微企业贷款1000亿元,提高贷款不良率容忍度,积极争取国家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在渝落地,推动更多民企到境内外交易所上市融资,健全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开发符合民企资产与经营特点的抵押贷款产品,支持民企转型升级。
(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一是降低电力成本。对民营企业宣传大工业用户用电直接交易等政策,主动为企业实施用电诊断。会同相关单位,清理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降低电力直接交易门槛,丰富电力直接交易品种,指导企业科学用电。二是降低天然气成本。对民营企业反映用气量大、气价高等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督促有关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严格执行转供天然气优惠政策。三是降低物流成本。对民营企业反映需加强本地配套降低物流成本等问题,我委将继续支持民营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共享平台等形式,带动中小微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配套体系,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物流成本。四是严格落实各项社会保险费减负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交纳失业保险费的50%;落实国家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期限等政策。对工业园区内属智能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集约的制造业等项目,将对其降低土地出让底价,并推行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
(三)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一是开展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对民营企业反映轻资产,无固资抵押物,贷款较难等问题,启动全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工作,积极实施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试点方案、风险补偿管理办法。目前,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管理平台已正式上线。二是优化转贷应急机制。对民营企业反映通过民间高利贷来冲贷,存在“拆东墙补西墙”等问题,积极落实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政策。三是引导金融机构不随意抽贷压贷断贷。对民营企业反映银行抽贷、断贷等问题,积极协调市级金融部门,对有市场、有前景、有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解决抽贷和断贷问题。
二、突出扶优扶强,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将促进民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是推动引导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推动我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大型民营制造企业科技创新在促进民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一)聚集优质创新资源。依托重庆隆鑫发动机有限公司、重庆高金实业有限公司等民营制造业公司培育建设了重庆市无人机动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庆市大型复杂型腔与精密模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批省部级创新平台,聚集优质创新资源推动民营制造业创新发展。
(二)积极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市民营制造业企业中,培育了重庆小康动力有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等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了我市民营制造业创新能力的提升。
(三)积极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依托重庆宗申航空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创隆实业有限公司等一批民营制造业企业实施了“航空活塞发动机制造智慧工厂技术开发与应用”“重庆创隆实业有限公司智能工厂应用示范项目”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引导和支撑我市民营制造业创新发展。
三、实施智能化改造,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我市高度重视智能制造工作,把实施智能化改造作为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一)做好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市政府专门出台了《重庆市发展智能制造实施方案(2019—2022年)》(渝府发〔2018〕56号),对全市智能制造发展工作做出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组织召开全市智能制造推进大会,努力形成全市上下合力推进智能制造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推进智能化改造。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启动传统行业技术改造,积极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和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核心支撑软件、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与系统等在工厂中的集成应用。2018年,累计使用财政资金3.94亿元,支持203个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项目,认定、建设76个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示范项目建成后生产效率平均提升67.3%,产品不良品率平均降低32%,运营成本平均降低19.8%,单位生产能耗平均降低17.3%。长安汽车等5家企业获得2018年国家智能制造专项支持,川仪股份被评为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
(三)切实完善智能制造支撑体系。成为全国首批工业云创新服务试点省市、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省市,累计开展204家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其中通过国家评定34家。目前,全市两化融合指数达到52,半数以上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正向集成创新阶段突破。
四、着力解决引才用工难,促进民营企业人才健康成长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企业人才工作,党的十九大以来,正在实施的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十万产业人才培养行动、百万紧缺实用人才开发行动。
(一)持续深入开展培训。开展“渝商名家”成长行动,分级分类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轮训,采取专题培训、创新论坛、互动交流、导师帮带等方式,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培育1000名优秀青年企业家。持续分层分类组织民营企业家到知名高校及沿海发达地区开展培训,提升能力。同时,组织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激发广大企业家爱国情怀、报国之志。
(二)大力做好企业人才服务。完善人才服务证制度,探索建立人才服务证积分制管理体系,分层分类提供医疗、子女入园入学、配偶就业、创业扶持、签证落户等服务。同时,改版重庆人才工作网,推动区县、园区建立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形成线上线下综合服务体系。
(三)建立健全企业人才引进平台。高质量办好2019重庆国际人才洽谈会,用好海外人才工作站和第三方机构,健全市场化引才机制,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等开展“百万英才兴重庆”系列活动,设立民企人才招聘月,帮助民企加快集聚急需紧缺优秀人才。
(四)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建立高校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建设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相匹配的专业体系。完善中职、高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双基地”“双师型”“双证书”职教培养机制。
五、深入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加快培育知名品牌
(一)积极创建品牌培育示范企业。推动重庆登康、重庆通用工业等16家企业创建工信部品牌培育示范企业。
(二)有效实施“专家百团千企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帮助参与企业攻克500余项质量管控关键共性技术难题,促进参与企业及其主机厂实现新增销售收入共计180多亿元,新增纳税20余亿元,新增利润近6亿元。
(三)深入推进消费品行业“增品种、创品牌、提品质”专项行动。探索“平台+基金+联盟”的模式,组建“三品”专家委员会和“三品”服务机构联盟,搭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检查示范中心,推出女士开车鞋、“三峡石”、文创纳米口罩、激光处理刀具等一批消费品新品种、新品牌。
(四)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组织企业参与工信部行业标准制修订42项,新增国家质量品牌培育示范企业7家、累计16家。
此复函已经杨丽琼副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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