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复函〔2019〕179号
邱晓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企业用电、天然气成本助推重庆锂电产业发展的建议》(第047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新能源汽车是国家加快制造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2018年,我市新能源汽车产量超过4万辆,已具有长安汽车、长安福特、力帆乘用车等7家乘用车企业,恒通、穗通等3家客车企业,庆铃、瑞驰等4家物流车企业的新能源整车企业集群,以及相关电池(含原材料、模组、管理系统等)、电机、电控“大三电”和电空调、电转向、电制动“小三电”的零部件供应企业集群,构成了的“7+3+4+30”的优势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具体到车用动力电池领域,已建成的总成及原材料、零部件项目包括长安汽车、金康新能源、重庆创元的动力电池,无线绿洲、金美通信的电池管理系统,重庆特瑞、五龙动力的正极材料,云天化纽米科技的电池隔膜等。今年2月,比亚迪在璧山区拟投资100亿元的20GWh新能源汽车电池生产基地项目正式动工,计划一年内建成一期工程并投产,将极大提升我市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的整体实力。
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我市传统汽车产业向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转型升级发展,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重庆市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指导意见(2018—2022年)》《重庆市加快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2018—2022年)》《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2018—2022年)》等,对我市汽车产业未来的转型发展进行了总体部署,并明确了具体支持政策。在降低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方面,市政府及我委出台了《重庆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用电成本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积极开展降成本专项治理行动。2018年全年,全市直接交易电量共计226亿千瓦时,到户综合电价平均降低3-4分/千瓦时,帮助工业企业降低用电成本约8亿元;已协调多家制造业企业享受了转供大用户气价优惠政策,预计2019年全年,相关制造业企业降低用气成本近3000万元。
对于您关于支持锂电池产业发展和帮助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事宜,我们将从以下两方面着手推动。
一、做大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产业,引导要素聚集
一是把动力电池产业发展纳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总体部署进行整体考虑,坚持整车带动配套的发展思路,推动我市汽车产业加快向新能源化转型,做大做强新能源整车,带动动力电池等相关配套产业发展,力争到2022年,年产新能源汽车达到40万辆,成为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基地。
二是结合我市动力电池产业发展实际,继续强化招商引资和本地培育相结合,加快相关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引进,加快市内相关重点项目的推进,快速壮大、提升我市动力电池产业。
三是在实际工作中,引导人才、资金、土地等要素向动力电池产业发展集聚,政府的产业支持政策重点支持动力电池关键项目。
二、切实加强政策支持,降低要素成本
一是强化《重庆市加快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2018—2022年)》等对车用动力锂电池等相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政策的引导、支持作用,并在贯彻落实《重庆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等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制造业企业降低成本的各项政策过程中,切实推动车用动力锂电池等相关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的土地、资金、人力、水、电、气等要素使用成本降低,促进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是进一步针对锂电池等用电成本较高产业开展差异化能效诊断专项行动。针对度电成本较高的用户,通过指导合理投切变压器,及时办理暂停、减容,正确选择基本电费计收方式,优化调整生产班次,加强无功补偿,鼓励第三方综合能源服务企业参与等措施,降低用电成本。同时,积极鼓励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的全市两部制大工业锂电池用户参加电力直接交易。
三是积极协调上游供气单位保障对我市的气源供应,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强化全市天然气储气能力提升规划并组织实施,为全市天然气保障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严格贯彻《重庆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若干政策措施》《关于降低电气价格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22号)等文件要求,对符合要求的锂电池用气大户协调享受转供气优惠政策,支持其更快更好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杨丽琼副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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