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复函〔2018〕240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9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姜天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綦江区建设重庆市重点铝精深加工基地的建议》(第049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綦江区北渡铝产业园自2013年正式运行以来,经过各级努力建设,目前已经成为我市重要的铝产业园区,形成了先进运营模式和较好的发展基础,为我市铝产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我委一直高度重视綦江区铝产业发展,并从各方面大力支持园区建设,努力推动綦江工业转型升级。对于您提出的3条建议,我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
一、关于在全市调配产能指标的建议
我市现在电解铝企业5户,在产的4 户,因产能问题关停1户。目前,我市合法电解铝产能共计60.7万吨,分别是旗能电铝34万吨、天泰铝业16万吨、国丰实业8万吨、东升铝业2.7万吨。除东升铝业为民营企业外,其余三户均为国有控股企业。旗能为市属国有企业,天泰为九龙坡区国有企业,国丰为涪陵区国有企业。以这4个电解铝企业为核心,分别形成了綦江区北渡铝产业园、九龙坡区西彭铝产业园、涪陵区清溪铝产业园,所有园区已经全部形成了上游铝液直供,下游生产铝棒、合金锭、铸轧卷、铸造件等产品的稳定生产模式。
按照您的建议,我们走访了市内电解铝生产企业及其所在园区,这些企业及园区均认为当地已经形成稳定的供应模式,若整合必将影响本地铝产业发展。因此,从目前来看,在全市调配产能指标的可行性不大。
当前,对于解决旗能二期电解铝产能问题,只有立足市外,通过购买合法产能或与大型电解铝企业合作等方式来解决产能指标问题是比较现实的路径,我委将与綦江区一起努力争取早日实现这一目标。
二、关于电力成本控制问题
旗能二期项目建设的前提是解决电解铝产能指标,生存的前提则是将电力成本控制到适当水平。将低电解铝企业用电成本有两个渠道,一是建设自备电厂,二是通过市场化交易。
从建设自备电厂来看,目前国家对建设自备电厂和并购公用电厂作为自备电厂基本没有操作空间。同时,国家现行政策禁止公用电厂拉专线向用户供电。
从市场化交易方式来看,2015年3月,国家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明确“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在发电和售电环节引入竞争,经营性电量通过市场化方式交易,用户直接向电厂或售电公司购买。
因此,旗能二期项目电力成本控制问题,目前只能通过采取市场化交易方式解决。旗能电铝可委托售电公司向安稳电厂或其他发电公司购电,供电价格自行与售电公司协商,届时我委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帮助争取更优惠的电力价格。
三、关于重大再生铝项目建设问题
再生铝是目前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綦江区建设大型再生铝项目的设想,符合国家现行政策及我市铝产业布局,我委积极支持綦江区在北渡铝产业园建设大型再生铝项目,该项目可有效缓减铝液不足的矛盾,还可带动一大批铝铸造企业落户园区。我委还将与綦江区一起对接如河北立中集团、广东大正铝业等知名再生铝企业,帮助綦江区招商引资。
此复函已经我委陈金山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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