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复函〔2018〕270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91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侯东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我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立法工作的建议》(第0910号建议)收悉。经与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市交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汽车产业发展情况
汽车产业是全市工业重要支柱产业,已形成一定集群发展优势。
一是形成较大产业规模。截至2017年底,重庆有汽车生产企业41家,其中整车生产企业20家,专用车生产企业21家,已形成年产400万辆整车和10万辆改装车的综合生产能力。2017年,重庆市规上汽车制造业完成产值5017亿元,生产汽车300万辆。
二是有完善的传统汽车产业体系。以长安体系为龙头、十余家整车企业为骨干、近千家零部件企业为支撑的“1+10+1000”产业体系得到持续完善和壮大。汽车产品全面覆盖轿车、SUV、MPV、微面各类乘用车,重、中、轻型各类商用车以及各类专用车,零部件本地化配套率超过70%。
三是有一定新兴产业基础。2017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产量达4万辆,同比增长4倍,全国占比为5%,已形成“7+3+30”的产业体系。智能网联汽车全年产量达12.8万辆,同比增长39%。中低等级智能网联汽车现有水平与全国行业水平相当,中高等级智能网联汽车长安汽车等个别企业处于全国先进水平。
四是有一定研发创新基础。2017年行业R&D投入近百亿元,投入强度近2%。拥有行业国家重点实验室8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个、企业技术中心5个、质量检测中心2个。中国汽研院、重庆车检院已形成国内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实验与测试验证能力,长安汽车是国内自主研发实力最强的汽车企业之一。
同时,重庆汽车产业还面临着创新能力亟需提升、传统汽车整体水平不高、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规模较小等问题。
二、针对建议问题开展的工作
自动驾驶是汽车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是实现智慧交通的重要抓手。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言,加快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立法工作,将有利于自动驾驶技术在我市迅速落地,带动全市自动驾驶等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您所提的建议是我市汽车产业发展的关键所在,我们在相关方面已经开展了大量工作,并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继续强化。
(一)全市自动驾驶汽车发展简况。我市作为全国重要的汽车产业基地,正努力推动自动驾驶汽车的发展。一是我市于2015年印发了《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与智能汽车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15-2020)》,已初步明确了我市智能汽车产业的发展思路。二是2016年重庆市与工信部合作,启动了共建的“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的智能汽车和智慧交通应用示范”项目,现已成功打造国内领先的“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智能汽车和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工程及产品工程化公共服务平台”,建成全球知名的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i-VISTA。三是我市长安汽车、小康工业、力帆汽车等重点车企纷纷与国内外领先企业及院校合作,加大了自动驾驶汽车的开发力度,已具备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汽车的开发能力,相应产品技术水平达国内先进。四是重视研发检测平台建设,我市的国家级汽车行业监督检测机构中国汽研院、重庆车检院均加大了自动驾驶及智能网联汽车的测评能力建设。五是政府层面积极推动汽车产业的跨界融合发展,市政府先后与阿里、腾讯、百度等知名IT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促进其与我市有关车企合作,助力我市自动驾驶及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二)出台自动驾驶道路测试规范性文件。为加快我市自动驾驶汽车产业发展,按照市领导指示,在组织专家多次研讨论证的基础上,在多方征求各企业和单位意见后, 2018年3月12日,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城管委联合印发了《重庆市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让我市自动驾驶道路测试工作有规可依,走出了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出台的《实施细则》也充分采纳了您的建议,对测试主体、测试车辆、测试管理单位、测试要求、事故责任等具体内容进行了明确。
2018年 4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三部委印发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从国家层面正式解决了自动驾驶道路测试无规可依的问题。
(三)有序推进自动驾驶道路测试工作。按照《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在测试主体、测试车辆达到相关要求的前提下,2018年4月18日,我市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管理单位中国汽研院举行了重庆市自动驾驶道路测试启动仪式,现场向7家车企发放了试验用临时行驶车号牌,许可相应测试车辆在我市自动驾驶简单城市道路测试区礼嘉社区环线开展测试工作,拉开了重庆市自动驾驶开放道路测试的序幕。
2018年4月29日,作为大众关注焦点和国内自动驾驶道路测试典型,中央电视台在“直播长江”节目中现场直播了我市在礼嘉社区环线规范开展自动驾驶道路测试情况,受到了国内外的一致好评。
(四)加快推动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立法工作。2018年 4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部三部委印发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我市将在已出台《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充分吸纳您的建议,尽快制定发布《重庆市自动驾驶测试道路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自动驾驶道路测试临时行驶车号牌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规范性文件。同时,我委也将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对接,积极了解国家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立法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出台《重庆市自动驾驶道路测试条例》,依法规范和推动我市自动驾驶道路测试工作,促进全市自动驾驶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加快发展。
此复函已经我委陈金山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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