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复函公开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81J/2018-0305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18-06-20
[ 发布日期 ]
2018-06-20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5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渝经信复函〔2018〕248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5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重庆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的建议》(第0854号)收悉。经与市科委、璧山区政府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高度重视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将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我市也相应制定了实施意见,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将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纳入全市重点推进的“八项战略行动计划”统筹推进。

重庆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于2016年11月登记成立,目前与璧山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联合办公。自成立以来,成功举办两届重庆军民融合深度融合产业发展交流会,成立“国家国防科工局经济技术发展中心西南工作部”和2个院士工作站,组建新能源汽车、智能传感器等专业研究院。研究院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方面形成了推进力量,在军民技术转移以及军民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发挥了引领作用。

对您提出的将重庆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纳入市级事业单位管理建议,我委高度重视,特前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等单位征求意见,市编办还给我委书面送达了协办意见。市编办认为,重庆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由璧山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举办,研究院作为璧山区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既符合登记政策的规定,也与市政府和中国工程院的战略协议内容一致。按国家相关的指导思想和现行政策,市编办认为当前研究院还是宜立足现有设置模式和管理体制来发展。主要原因是,近年国家对新办新型研发机构和事业单位编制总量的管理更严格、政策导向更明确。一是2012年以来中央对各地机构编制进行了总量严控,明确要求事业单位编制总量不得突破2012年底基数。二是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强调“发展面向市场的新型研发机构,围绕区域性、行业性重大技术需求,实行多元化投资、多样化模式、市场化运作”,我市的创新驱动发展行动计划明确,推动应用型科研院所企业化改制,建立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对组建中国工程科技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研究院事宜,我委会商了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等市级相关部门,均一致表示大力支持。一是支持组建中国工程科技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研究院,支持依托重庆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的现有基础,由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工程院等共同组建中国工程科技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研究院。二是尽快推动中国工程科技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研究院挂牌成立,将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积极协调中国工程院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璧山区政府前往中国工程院当面汇报,以推动研究院的组建及挂牌。三是全面支持研究院的协同创新活动,支持研究院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院校合作,聚集更多创新资源;支持研究院组织召开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对接会等活动,促进军民优势资源双向流动、相互转化;支持将研究院的军民融合科技成果及需求纳入重庆市军民融合科技成果双向转化在线平台,条件成熟时支持建设璧山区军民融合科技成果双向转化在线平台分中心等。

后期协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璧山区政府、重庆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等单位,沟通工作情况,研究协同创新工作,推动重庆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快速发展。

此复函已经我委陈金山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