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复函〔2018〕237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6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王玉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建设“重庆数字经济走廊” 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数据产业增长极的建议》(第0865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管委会、渝北区政府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总体布局,打造重庆大数据品牌”的建议
2018年3月,由市经济信息委牵头起草的《重庆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后正式发布实施。《行动计划》对我市大数据智能化发展进行了总体设计,就大数据智能化产业发展的具体方向、大数据智能化应用的主要领域进行了详细阐述,并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市大数据智能化创新驱动引领发展作用显著提升,智能产业体系基本建成,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更加广泛深入,基本建成国家重要的智能产业基地和全国一流的大数据智能化应用示范之城,打造“数字经济”先行示范区。目前,市经济信息委正在起草《关于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大数据智能化产业差异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起草过程中,市经济信息委将充分借鉴吸收您提出的“1廊2级5基地”的规划构想,立足区县、产业园区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水平和配套条件,明确产业发展定位和主攻方向,形成布局科学、功能清晰的产业空间布局,避免同质化、低水平竞争。
二、关于“示范引领,建立市级统筹体系”的建议
(一)关于成立大数据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按照《行动计划》相关要求,我市将成立大数据智能化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以加强对大数据智能化发展的统筹管理和资源整合。
(二)关于出台大数据经济走廊产业发展规划。
我委正在起草的《指导意见》,将对大数据智能化产业相关园区的产业定位、发展目标、差异化布局等进行明确,并本着“科学定位,规划引领、集中布局、集聚发展,培育特色、分类指导,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的原则,充分发挥优势产业、龙头企业、拳头产品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大数据智能化产业同业集聚和产业协作。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根据区域区位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实行分类指导,对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要予以放弃或调整。同时,坚持市级统筹、区县为主、园区承接、市场运作,市级统筹政策资源调度和空间产业布局,区县政府负责规划编制、开发建设、招商引资及投融资平台建设等。
(三)关于加快出台大数据发展地方性规范的步伐。
目前,我市已研究制定了电子政务标准规范体系框架,初步确定由电子政务体系类、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云)类、基础数据资源类、数据共享交换类、其他技术标准和规范共43个标准组成,并编制完成《重庆市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接口规范》、《重庆市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目录》、《重庆市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核心元数据》、《重庆市社会公共信息资源编码》等数据采集交换标准。下一步,我市将密切跟踪并对接国家层面大数据智能化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抓紧研究重庆市层面促进大数据智能化快速、健康发展的地方制度体系,加快推进《重庆市大数据智能化发展应用条例》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进程。
(四)关于尽快制定大数据开放目录及技术标准。
为加快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公共数据共享,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精神,我市正在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制定政府规章《重庆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已面向全市征求修改意见,拟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审议。下一步,我市将加快完善政务数据资源开放政策,制定开放数据重点领域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政务数据资源开放目录,实施分年度数据开放计划,推动政府数据资源集中向社会开放,并配套出台《重庆市政府数据资产登记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政务信息数据采集应用暂行办法》,研究制定信息安全、保密管理、隐私和产权保护等相关规定。
(五)关于加快国家级示范项目建设。
我市将依托与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科大讯飞等大数据智能化领域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加快推动“城市大脑”、智能云平台、工业基础共性软件平台、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项目建设。同时联合华为、阿里巴巴、浪潮、中科曙光等国内超算领域龙头企业和国防科大、重庆大学等高等院校,依托两江国际云计算产业园现有高等级数据中心,启动大数据智能化领域国家级高性能超算中心的筹建工作,并积极对接引进高水平超算研究院。
三、关于“强化创新,营造大数据产业协同发展生态”的建议
(一)关于加快建立数据分析中心。
我委将积极配合仙桃国际大数据谷加快国家信息中心政务类、民生类、产业类数据库建设,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国家大数据分析中心重庆分中心、一带一路大数据中心西部分中心尽快投入运营。同时会同渝北区,以智能超算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积极引进以企业为主体的高水平超算研究院,加快培养一批面向超级计算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支持和应用服务的人才队伍,建立完善超算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开展高性能计算应用开发和培训服务。
(二)关于加快建设数据共享交易中心。
我委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围绕数据流通领域,探索建立重庆大数据交易中心,促进数据资源流通,开展大数据衍生产品交易,同时探索研究数据资源交易机制和定价机制、规范交易行为等一系列健全市场发展机制的思路与举措。
(三)关于加快打造智能重庆核心区、先行区。
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市与阿里巴巴将在以下几个重点领域开展深度合作:一是重点积极支持阿里巴巴在渝成立“智能重庆中心”,开展研发、运营、结算等业务;二是依托重庆良好的工业基础,推动阿里巴巴在渝布局工业物联网产业,助力重庆发展智能制造;三是推动阿里巴巴在智能网联和共享出行领域加强与力帆、长安、金康新能源等车企开展智能网联产品的研发和智能网联、共享出行平台建设;四是支持阿里巴巴依托重庆市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畜牧科技优势,推进国家生猪大数据中心建设。此外,我市与腾讯将在以下几个重点领域开展深度合作:一是支持腾讯在渝设立智能软件研究院及产业基地,以API(应用程序接口)为载体提供“人工智能即服务”;二是支持腾讯在渝建设腾讯智能车联创新创业基地、腾讯智能楼宇创新创业基地;三是支持腾讯与长安等本地汽车龙头企业建立联合实验室,结合本地汽车龙头企业已有的车联网能力,联合打造智能汽车;四是支持腾讯在渝推动大数据在“6+1”支柱产业的创新应用,基于大数据应用开展个性化定制、全产业链追溯等新业务,培育数据驱动的制造业新模式;五是支持腾讯在渝促进商贸、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大数据应用发展,加速传统行业经营管理方式变革、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及产业价值链重构。
(四)关于攻克一批关键性技术,转化一批有价值的专利成果。
下一步,我市将围绕《行动计划》相关内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在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中,重点关注大数据采集、挖掘、分析、处理、应用、安全等产业链各个环节的共性关键技术的突破,推动相关领域创新工作的开展;二是在培育高水平创新平台的工作中,重点关注大数据相关领域,集聚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生态;三是在引进、培育高水平创新型人才队伍的工作中,重点支持大数据领域的创新人才及团队的培育和引进,充实我市相关领域的研究力量;四是在强化科技金融支撑手段的工作中,重点关注对大数据领域企业的扶持,帮助企业快速发展;五是加快培育大数据领域的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主体,提升相关领域创新主体的数量与质量。
此复函已经我委陈金山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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