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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000009276281J/2018-0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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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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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18-06-20
[ 发布日期 ]
2018-06-20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2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渝经信复函〔2018〕214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012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石诗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农村天然气安装工程,提高农村气化率的建议》(第0127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物价局等协办单位认真研究办理,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我市乡镇(农村)天然气发展总体情况

重庆市是我国陆上天然气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和利用。作为天然气利用较早的地区,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小城镇建设的提速,乡镇(农村)天然气市场发展较快。截至2017年底,全市实际从事乡镇(农村)天然气经营企业103家,共有乡镇(农村)天然气用户约60万户,年用气量2.5亿立方米,占全市总用气户数和供气量的8.5%、10%。近年来,为推动乡镇(农村)天然气市场发展,我市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完善法规体系。制定《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城镇天然气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形成了较为健全的法规体系。

2.加强规划管理。“十二五”以来,我们先后出台《重庆市天然气“县县通”管网建设实施规划(2012-2015)》、《重庆市城镇天然气“十二五”后三年规划》、《重庆市页岩气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等规划,指导有条件的区县制订本地区的天然气发展规划,引导、推动乡镇(农村)天然气推广,规范企业经营发展行为

3.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十二五”以来,全市累计投入70余亿元,实施管线及储配设施建设,主城区99%乡镇、渝西约80%乡镇、渝东北约40%乡镇、渝东南约20%乡镇居民使用管输天然气

4.加强行业管理。我们在2017年开展了乡镇市场专项治理,全市103家乡镇公司中,已规范取证70家,余下未取证33家中,有12家未经营,已启动发证程序11家,停业整改10家。同时,我们制定并严格执行定期检查、信息通报、约谈等例行制度,督促区县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隐患整治、管网信息普查等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关于建议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接到该建议办理任务后,我委高度重视,把建议办理当成是推动工作的有利契机,在工作中办理建议,在办理建议中完善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建议办理工作小组。市经济信息委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副主任具体负责,委办公室、环资处、经济运行局、法规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会同协办单位推进办理工作。二是制定办理方案。明确本建议的时间进度要求,落实明确办理责任。三是加强督促。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办理工作情况,要求办理处室和办理人员充分认识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行使人民赋予权力、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监督政府施政的重要形式,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

(二)沟通协作,推动建议办理。加强与协办单位的协作,形成办理合力:一是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规划局均及时提出了各自的协办意见,未列入协办单位的市商务委、市农委也提供了农村能源发展相关数据,为我委研究办理建议意见提供了重要依据。二是我委在办理过程中,就行业法律法规、现状及发展趋势等内容加强与协办单位联系沟通,为办理工作顺利推进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形成复函初稿后,就回复意见与协办单位深入讨论,听取修改意见,提高办理质量。

(三)认真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我委在收集相关部门、部分区县农村能源发展现状以后,对乡镇(农村)地区能源利用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制约当前乡镇(农村)地区天然气主要有3个方面原因:一是目前农村地区地广人稀,管道天然气建设、维护成本高,以目前的管道天然气安装和用气定价机制,对企业来讲负担过重。以管道铺设为例,中压主气源管道施工、材料成本一般为50-100万元/公里不等,低压管道施工、材料成本一般为10-20万元/不等。同时,在供气过程中,由于输差、偷盗气等原因,供气严重倒挂,加之管道施工牵涉青苗赔偿,而村社、街道协调力度不大,漫天要价、阻工等问题比较突出,施工难度大,企业积极性不高。二是由于建设成本高,居民安装费、使用费较高,特别是无主气源管道采用LNG供气的地方,用气价格将近4元/立方米,同时还需要花费数千元更换灶具、热水器,从居民使用的经济性来看,与使用电、沼气、液化石油气相比没有优势,居民积极性不高。三是目前农村地区年轻人多在外地务工,家中常住的多为老人、小孩,安全用气、应急自救的能力和意识较差,使用过程中容易出现事故。

三、关于建议的落实情况

围绕梳理出来的问题,我们将您的宝贵意见纳入到我们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中,进一步捋清了思路,完善了工作措施。

(一)关于“做好农村天然气规划”的建议。我们结合重庆市农村地区实际,按照农村能源保障“宜电则电、宜管则管、宜罐则罐”的原则,采取了以下措施落实您的建议。一是在4月13日召开的全市城镇天然气和电力运行工作会上,要求各区县主管部门制订本地的天然气发展规划或计划,明确乡镇、农村地区发展任务、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二是依托我市常规天然气和页岩气产能建设情况,统筹考虑我市天然气需求,规划“四环二射”天然气长输骨干管网,并最大限度为管道途经乡镇预留阀室或接口,就近为管道沿线乡镇农村供应天然气。三是规划新建和改造35千伏变电站2个,35千伏线路20公里,新建和改造10千伏配变4433个,10千伏线路747.98公里,400伏及以下线路5646.5公里,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四是加强现有158.69万户农村户用沼气和4560处沼气工程的管理,综合利用畜禽污染防治、农业循环经济等政策措施,提高农村沼气质量和总量,提高沼气利用率。

(二)关于“把提高农村天然气普及率纳入乡村振兴行动计划的基础设施项目,在政策上予以支持”的建议。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市发展改革委正在牵头编制《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大纲里面包含了农村天然气管网、特色小镇供气工程等内容,目前正在收集相关基础材料。待正式编制过程中,我委将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乡镇(农村)做好规划编制和项目策划,并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对乡镇(农村)地区供气工程的支持。

(三)关于“积极推进城镇天然气市场化运作,鼓励各类具备经营资质的企业参与天然气管网建设和经营”的建议。由于我市天然气市场发展较早,加之区县在引进过程中的不规范、乡镇供气规模小等原因,造成目前乡镇经营企业数量多、运行管理和服务能力差等问题,我委从2015年开始便采取措施,乡镇经营无序发展、违规经营的势头得到遏制,乡镇经营企业不断做大做强,运行管理能力、服务能力、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针对现有33家未取得经营许可的企业,我们将严格标准和条件,我们将鼓励、支持重燃集团、凯源燃气等国有企业,以及有实力的民营企业通过市场化手段兼并、收购。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您的建议,我委将重点抓好以下4项工作,促进乡镇(农村)农村天然气经营市场发展和规范管理。

(一)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武陵山页岩气管线、云奉巫复线等长输管线项目建设,尽早实现全市主气源管线“县县通”,建立以管输气源为主,以CNG、LNG为补充的乡镇(村)供气管网系统。二是督促各区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有关部署和要求,制定、落实乡镇和农村天然气发展规划或计划,在现有管网设施基础上,充分考虑经济性、安全性等因素,推进乡镇和农村天然气发展。

(二)强化区县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行业管理职责,督促各区县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一是强化规划管理。科学编制本地区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明确目标任务,有序推进。二是强化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强化准入管理,严格准入门槛。三是提升监管能力。指导各区县理顺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联动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建立职责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监管有力的管理体系。

(三)开展集中清理整顿。在2017年乡镇市场专项治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乡镇市场治理攻坚活动,督促各区县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顿方案,采取限期整改、兼并收购、委托管理、强制退出等措施,建立落实定期督查检查、联动执法、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推动乡镇、农村天然气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消除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

(四)促进乡镇天然气经营市场规范发展。一是加快《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修订,通过立法,进一步完善天然气经营市场的准入、运行、退出等机制。二是积极支持有资金、有技术、有经验及抗风险能力强的企业进入乡镇(农村)经营市场,进一步提高乡镇、农村天然气普及率和服务质量,改善人民生活条件。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委将继续加强天然气行业管理,推进天然气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与农村能源发展相关部门、区县共同促进脱贫攻坚、民生改善。

此复函已经我委陈金山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还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特此复函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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