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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000009276281J/2018-02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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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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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18-06-15
[ 发布日期 ]
2018-06-15
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01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渝经信复函〔2018〕241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01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民革重庆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几点建议》(第0014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重庆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总体情况

在大数据基础支撑层,三大运营商、浪潮等高等级数据中心项目已建成投用,腾讯、爱奇艺、网宿等数据资源落户重庆,中科睿光成功发布全新一代国产云计算操作系统;在数据服务层,中科云丛、凯泽科技在模式识别大数据领域快速发展,可视化龙头企业海云大数据全国总部落户两江新区,中交信息建设的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实现了500万辆汽车信息资源汇集管理及服务;在大数据融合应用层,誉存、智慧思特、博拉网络等创新型企业在风控征信、排污监测、精准营销等细分领域大数据中逐渐崭露头角。

二、重庆市发展大数据产业的具体举措

(一)完善产业顶层设计。

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重庆市大数据行动计划》。2013年,重庆市出台《重庆市大数据行动计划》,首次提出了重庆市实施大数据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了计划推进的工作责任。随后,又陆续印发《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快全市大数据发展的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加快大数据发展。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出台《重庆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0年)》,再一次明确将大数据等产业作为未来几年我市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抓手。

(二)加快大数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重庆已在西部率先全面建成“全光网城市”,实现城市光纤到户家庭全覆盖,20M以上宽带用户占比超过60%。全市固定宽带人口普及率超过26%,居全国第6位、中西部第1位;固定宽带网络平均下载速率达16.49Mbit/s,居全国第15位、西部第1位。截至2017年底,重庆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主要工程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省际直联城市由年初的18个增至29个、网内出口带宽由年初的7.38T增至18.02T、网间互通带宽由年初的210G增至340G,有力支撑了重庆市网内和网间访问需求的快速增长,巩固了重庆在全国的互联网骨干核心节点和西南地区的信息通信枢纽地位。

(三)推动全市政务信息资源整合。

重庆市部门信息系统与共享交换平台已接入43个市级部门共享数据,其中13个部门实现数据库对接开放,通过平台共享数据资源1443类、调用数据1414万次;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基本形成,已梳理形成51个部门、1602类资源、17666个信息项的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形成涉税信息、信用信息、社会保障、生态环保等13个主题,636类资源项的主题信息资源目录。法人数据库、地理空间数据库已基本建成,自然人数据库完成初步开发工作;政务共享平台(市网审平台)实现市区县两级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业务办理、效能监察、信息公开;信息惠民平台实现集水电气查询缴费、交通出行、公积金查询、民生事项反映等350项民生事项网上办理;社会治理平台在16个区县试点建设;信用服务平台实现与国家平台、市级部门和区县对接,累计归集各类数据1.7亿条。

(四)加快大数据产业载体建设。

大数据核心产业园区发展不断加快。两江国际云计算产业园基本成形,形成中国联通、中国移动等八大高等级数据中心齐聚的格局。两江互联网产业园累计投用面积达60万平方米,新引进商汤科技人工智能产业生态链等重点项目,目前已集聚互联网、大数据重点企业50余家,其他初创型企业近300家。渝北仙桃数据谷累计投用面积达26万平方米,已累计引进国内外企业308家,入驻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等重点企业17家,创新生态圈8大公共技术平台已正式投运7个。此外,大数据特色产业园区逐渐崭露头角。建筑面积20万平米的重庆市区块链产业创新基地在渝中区挂牌成立,并已引进太一云等一批从事区块链底层技术研发及行业应用的企业。涪陵区打造的互爱科技孵化产业园,园区面积近2万平米,已引进翼晰科技、新地势等22家区块链、互联网企业入驻。规划面积1000亩重庆信息安全产业基地在合川区正式开工建设,将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工业软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信息安全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

(五)开展大数据标准体系建设。

加紧编制政务数据采集等一系列规范,研究制定了电子政务标准规范体系框架,初步确定由电子政务体系类、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云)类、基础数据资源类、数据共享交换类、其他技术标准和规范共43个标准组成。编制完成《重庆市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接口规范》《重庆市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目录》《重庆市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核心元数据》《重庆市社会公共信息资源编码》等数据采集交换标准。在国内外大数据产业标准制定工作中成绩斐然,成功发布1项国际标准(《ISO/IEC TR 29181-8 未来网络服务质量技术需求》)和2项全国社会团体标准(《T/CQCBDS 0001-2017 大数据标准体系基础框架》和《T/CQCBDS 0006-2017 大数据服务质量的智能代理模型》)。

(六)提升大数据产业创新能力。

组织实施了“基于大数据技术的通用装备运维平台开发与应用示范”“基于云平台与大数据的智能弧焊机器人开发与应用”“智能发动机生产线工业大数据服务创新及应用示范”等一批科技计划项目,推动了基于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相关技术创新工作的开展。培育了重庆市工业在线分析及大数据运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数据与智能计算重庆市重点实验室等一批大数据领域的创新平台,营造良好创新范围。先后成立多家大数据科研机构,其中,重庆邮电大学大数据智能研究院作为重庆市首批以大数据智能为核心的科研基地之一,将聚焦国际前沿技术,开展大数据智能理论及应用技术研究,力争成为大数据智能领域的高水平研究平台;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大数据与智能计算重点实验室已有固定研究人员25人,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19人。

(七)提升大数据产业支撑能力。

重庆市在中西部地区率先成立首个省级云计算大数据行业协会——重庆市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协会,协会在开放、服务、合作的理念指导下,以推进技术与产业融合为核心目标,致力于提供适应产业需求的专业化技术支撑和交流合作,大力整合产业发展资源,搭建了融资讯、技术、市场、服务于一体的全方位专业平台。数据人才培训平台加快建设,已成立重庆市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协会大数据人才培养委员会,旨在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培训机构、企业资源,推动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及社会经济各领域与大数据技术的深度融合,“Cloudera授权大数据培训基地”完成培训课程国产化,并已开展三期共100余人的企业大数据人才专业培训,仙桃大数据与物联网职业培训学院正式挂牌成立,学院总面积达14万平方米。

三、关于所提建议的回复

(一)“完善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保障机制”的建议。

1.成立大数据智能化发展领导小组。按照《重庆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0年)》相关要求,下一步我市将成立大数据智能化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以加强对大数据智能化发展的统筹管理和资源整合。

2.加快大数据立法进程。《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列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条例》将主要围绕推动大数据创新发展、加快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加强数据资源安全管理等内容展开。下阶段,我市将进一步加快《条例》立法相关工作,制定立法工作方案,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立法调研工作,撰写《条例》初稿并广泛征求意见,待条件成熟后报市人大审议。

3.成立市级大数据平台公司。目前,我市正在考虑成立市属重庆市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暂名)(以下简称“大数据公司”)。大数据公司将按照政府授权负责政务数据的开放运营,并推动政务、行业、企业等各领域数据资源开放与资产化,引入和嫁接各类数据、资本、人力等外部资源,实现政务数据资源的增值增效,推进大数据技术产品、应用模式及商业模式的创新,打造可持续发展的大数据产业生态圈。下阶段,将正式启动大数据公司组建方案的制定及论证工作。

(二)“加快推进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步伐,补齐应用端缺失的短板”的建议。

1.推动政务数据集中汇聚。我市将按照“一数一源”的要求,制定政务数据资源采集标准、规范、接口和操作流程,建立分级存储处理体系,推动全市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数据资源经清洗后向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汇聚。

2.实现政务数据互联互通。全面梳理各部门数据共享需求和可供数据资源,明确各部门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编制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标准和格式,实现政府部门间数据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3.实现政务数据对外开放。完善政务数据资源开放政策,制定开放数据重点领域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政务数据资源开放目录,实施分年度数据开放计划,推动政府数据资源集中向社会开放。

4.出台《重庆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为加快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公共数据共享,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精神,我市正在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制定政府规章《重庆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目前,该《管理办法》已面向全市征求修改意见,拟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审议。

(三)“加快推进数据标准化和有序推进大数据平台建设”的建议。

1.加快制定标准规范。我市将加强大数据标准体系框架研究,积极支持相关机构和企业参与建立、完善基础共性、互联互通、行业应用、网络安全、隐私保护等国家、地方技术标准。下阶段,我市将研究制定电子政务体系、基础数据资源、数据共享交换等地方标准规范,并参与建立各类传感网络的国家、地方标准体系和共享交换规范,为我市数据资源的归集、挖掘及应用能力的提升提供法规保障。

2.探索建立大数据交易中心。下阶段,我市将围绕数据流通领域,探索建立重庆大数据交易中心,促进数据资源流通,开展大数据衍生产品交易,同时探索研究数据资源交易机制和定价机制、规范交易行为等一系列健全市场发展机制的思路与举措。

(四)关于“加大对大数据重点领域关键技术自主研发的财政投入力度”的建议。

1.设立工业信息化专项资金。2018年,我市已统筹资金设立了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大数据智能化产业发展。例如,对大数据云计算领域重点关键技术突破并已实现产品或服务产业化的项目,可按不超过项目投入1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建设的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大数据产业加速器、大数据产业集聚区项目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万元的补助。通过上述资金补助,力争带动突破一批大数据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促进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壮大。

2.完善政府采购大数据服务的配套政策。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积极支持采购人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大数据产品及服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增强社会治理能力。同时,在政府采购领域推广运用大数据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信息透明度,提升工作效率,强化监督管理。

此复函已经陈金山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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