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15号)要求和评选条件,经推荐并报经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审,现将初审通过的政务公开工作先进个人我委拟推荐对象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对象
胡宇宏、女、汉族,1981年1月出生,1999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为委机关办公室高级技术工。
二、主要事迹
该同志以认真、执着、敬业的工作精神,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紧紧围绕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心,以日常工作、隐患排查、审核把关等为着力点,助推我委政务公开落实落地。
一是注重日常工作,抓好信息发布解读。充分发挥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处室,定期对照相关工作要求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并提过点对点提醒、发文通报、纳入考核等方式督促落实。主动加强与处室沟通对接,督促处室及时发布各类政策信息,并通过文字解读、图解、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切实提升政策发布及时性、服务性和可读性,形成各方支持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是注重隐患排查,积极发出正面声音。加强网上舆情监控,坚持每日监测、每月分析,及时发现、妥善处置负面舆情,并视情做出正面回应、发出权威声音,化解舆情风险。策划门户网站、微信平台信息发布,做到重要新闻集中报道,重要信息集中公开,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集中发声,不缺位,不断线,为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切实发挥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正面引导效应。
三是注重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质量。牢固树立“公开内容是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体现”意识,最大限度确保公开信息如实准确、快捷高效、体现质量。依托OA办公系统建立对外发布信息审批流程,从流程审批设置上确保对外发布动态信息、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各类信息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强化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程序、格式等的审核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围绕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事项,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深入解读政策利好和进展成效,助推主动公开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内容准确,提高企业、群众对公开信息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三、公示期限
2024年6月18日至6月24日。
四、受理意见处室及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经济信息委纪检监察组 63895760
市经济信息委干部人事处 63899852
五、相关要求
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或发现公示对象存在廉洁自律等方面问题的,请以书面、电话、当面报告等方式,向市经济信息委干部人事处或驻委纪检监察组反映。反映问题必须用真实姓名,且须客观真实。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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