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及2020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2〕4号),我市收到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司、华晨鑫源重庆汽车有限公司等3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申报材料,涉及新能源汽车65264辆,补助资金145053.0258万元。按照清算通知要求,经会同第三方中介机构通过财务审查、资料审核和重点抽查,市内3家企业的64821辆新能源汽车符合申报要求。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0—27日
联系方式:市经济信息委023—63896703
市财政局023—67575317
市科技局023—67611512
市发展改革委023—67575789;
传 真:023—63899458;
通信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
电子邮件:qcc_cq@126.com。
附件: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补助资金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重庆)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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