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我委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照市经济信息委第8项例行督察问题专项子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工作,顺利完成了该项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并按照流程向牵头部门市生态环保督察办提交了相关自查报告和销号申请表,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渝环督办发〔2020〕2号)要求,现就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3日)。若对公示有异议,相关单位或人员可在5日内向本部门社会监督联系人进行书面反馈。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一些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不到位,在工作中打折扣,导致有关决策部署没有落实到位 |
整改责任单位 |
市经济信息委 |
整改目标 |
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下功夫、求实效,深刻认识和领会其时代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要求,全委上下认真履行工业环保“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系列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各项工业环保目标任务。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1.强化理论学习,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下功夫、求实效,深刻认识和领会其时代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层面加强生态文明相关内容学习。先后于5月18日、7月15日、9月2日、11月2日通过党组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的方式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系列决策部署和政策文件;二是全委机关干部层面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培训。6月24日、10月29日组织市经济信息委机关职工干部通过开展生态文明、绿色发展为主题的经信讲坛及集中观看环保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进行了生态环保学习培训;三是加强区县经信部门和企业层面的生态文明学习培训。指导武隆、璧山等区县筹办绿色发展论坛,加强企业绿色发展培训。 2.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责任体系。制定印发《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的整改方案》《关于认真落实2020年工业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通知》等文件,结合《市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形成委主要领导主抓、分管委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各相关业务处室推动落实的工作格局。细化牵头、配合、督导整改工作目标任务,明确整改时间节点,落实专人专班,责任到人,工作到岗,形成“全覆盖、无缝隙”整改工作责任体系。将整改任务纳入全委政务督办范围,按期督办整改落实进度情况,每季度领导小组集中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形成对标打表的督促整改检查机制。全委拧成一股绳、形成一盘棋,以钉钉子精神推动督察相关任务高效落实。 3.突出重点工作,主动履职尽责。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制定3个专项子方案并打表组织推进,印发《关于认真落实工业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通知》《关于开展重庆市沿江化工生产企业摸底调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工业领域落后生产工艺装备集中摸排整治的通知》《关于认真落实2020年工业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通知》等文件,对标反馈问题精准落实专项整改方案,聚集重点问题,具体化、事项化落实督察整改。重心下沉、靠前指挥,开展现场调研督导,推进问题整改。8月、10月委主要领导带队分别赴涪陵白涛工业园、合川区实地调研督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问题,企业园区绿色发展问题提出要求。截至目前,各项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均按期达标完成既定目标。 |
整改时间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秦崇伟联系电话:023-63897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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