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780L/2022-00115
[ 发文字号 ]
渝府办〔2022〕21号
[ 主题分类 ]
信息产业(含通信)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2-07-19
关于印发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 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渝府办〔2022〕21号

中心城区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

2022—2025年)

为深入实施国家软件发展战略,落实《“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促进中心城区产业转型升级,有效盘活存量楼宇,增强创新创业活力,加快形成中心城区全域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满天星”发展态势,加速实现“人气聚起来、楼宇用起来、产业兴起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2025年,推动实现使用存量楼宇面积200万平方米,新增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上万家,新增从业人员20万人,新增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业务收入1000亿元。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总产值达到5000亿元,行业发展整体水平进入全国“第一梯队”。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谋划产业布局。

1.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在中心城区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中心城区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统称中心城区各区政府)要立足资源禀赋,利用存量楼宇加速集聚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及人才,打造集约化、特色化、现代化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集群。(责任单位:中心城区各区政府)

2.完善产业体系。大力发展以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为重点的数字产业,主要包括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工业设计、信息安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和嵌入式软件以及各类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数据服务、互联网平台服务和新兴技术服务等,构建创新驱动、协同开放、富有竞争力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体系。(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中心城区各区政府)

(二)拓展场所承载空间。

3.优化楼宇载体环境。中心城区各区政府要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存量楼宇台账,出台利用存量楼宇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配套措施,加快实施收储改造,按照“拎包入住”标准,打造适合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入驻的楼宇载体空间,增强吸引力。(责任单位:中心城区各区政府)

4.引导企业入驻发展。简化入驻流程,给予新入驻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租金减免、购房装修、网络通讯、适配评测等支持政策(企业市内迁移不得享受新入驻企业支持政策)。立足产业优势,积极推行“一楼一策”,引育一批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关联性强的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形成规模效应。(责任单位:中心城区各区政府)

5.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大力加强孵化平台引育,完善楼宇生活服务功能,布局便捷社区空间和配套设施,引入专业化、职业化楼宇园区运营管理团队,提升楼宇招商引资、企业服务、运营管理等能力,打造优质创新创业生态。(责任单位:中心城区各区政府)

(三)强化场景应用牵引。

6.加快应用场景开放。聚焦打造“智造重镇”,建设“智慧名城”,鼓励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重点行业开放应用场景,按照“征集一批、开发一批、拓展一批”的原则,以及“边界清晰、业主明确、资金落实”的要求,滚动发布应用场景清单。中心城区要积极推进应用场景开放,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揭榜”应用场景项目建设,培育一批研发能力强、成长性好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形成应用场景市、区两级联动常态化发布机制。(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中心城区政府)

7.推动应用场景落地。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开展本地优秀软件和应用示范项目评选,做好宣传推介,推动本地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应用落地。(责任单位:中心城区各区政府)

(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8.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立足实际建立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重点招商项目库,积极引进国内外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军企业、知名企业来渝设立区域总部、功能型总部,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入驻存量楼宇集聚发展。(责任单位:中心城区各区政府,市经济信息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招商投资局)

9.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领军企业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培育一批优势企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鼓励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剥离信息化部门组建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支持大型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内部孵化成立专业软件和信息服务公司,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有条件的中小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培育一批上市企业。(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金融监管局,中心城区各区政府)

10.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中心城区各区级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加强与市级基金联动,共同投向入驻存量楼宇的优质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或重点项目。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面向入驻存量楼宇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加大知识价值和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力度。(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金融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中心城区各区政府)

(五)加大人才引培力度。

11.加强人才引进。鼓励中心城区各区政府结合实际,建立以年薪收入为标准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评价体系,出台落户购房、子女教育、社保医疗、一次性奖励等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专项政策,营造“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好”的良好人才环境。(责任单位:中心城区各区政府)

12.加快人才培育。鼓励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联合科研院所、企业、培训机构等共同打造新型软件工程师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加强高层次软件人才培养。鼓励中心城区利用存量楼宇建设软件人才实习实训基地,大力培养复合型、实用型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中心城区各区政府)

(六)优化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生态。

13.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围绕适配评测、咨询规划、开发服务、技术标准等打造一批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提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机构服务能力,完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中心城区各区政府)

14.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充分利用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等平台,策划举办国际国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展会、论坛、大赛等活动。积极推进成渝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交流合作。加强宣传报道,提升重庆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影响力和知名度,着力营造“月月有活动、月月有报道、月月有成效”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中心城区各区政府,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级有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形成“市区联动、以区为主、部门协同、政企互动”的运行机制。市经济信息委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中心城区政府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建立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项目化、清单化、节点化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级有关部门,中心城区各区政府)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强化激励引导。聚焦楼宇收储使用面积、新增企业数、新增从业人员等指标,出台中心城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评价奖励办法,市级按照“半年评估、全年考核”原则开展评价,根据排名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资金奖励。鼓励中心城区组织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揭榜”应用场景项目,市级对中心城区组织应用场景建设情况开展年度考评,根据排名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以上奖励资金纳入市财政对区产业集聚转移支付,用于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对绩效较好的楼宇,授予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示范楼宇荣誉称号。(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财政局,中心城区各区政府)

2.做大做强企业。对进入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清单的,市级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对进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市级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市级择优给予奖励。支持建设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根据服务绩效,市级择优给予单个平台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严格落实国家软件首版次应用支持措施,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项目等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财政局,中心城区各区政府)

(三)形成发展合力。中心城区各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把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摆在突出位置,集中资源重点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市级有关部门要用好现有产业发展政策和资金,将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纳入重点支持范围。中心城区要结合实际,出台专项支持政策,加强初创型、中小型及发展潜力较大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引育,做好产业运行监测统计,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级有关部门,中心城区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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