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780L/2021-01051
[ 发文字号 ]
渝府办发〔2021〕12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21-11-18
[ 发布日期 ]
2021-11-18
关于提升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提升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实施意见

渝府办发〔2021〕12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的意见》(渝委发〔2021〕1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21〕18号)等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提升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服务新发展格局,紧扣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战略任务,把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作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重点,加快补齐短板,持续锻造长板,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链条,确保供应链稳定,为我市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奠定坚实基础。

(二)战略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梳理出一批支撑作用强、发展潜力好、战略意义大的重点产业链,分链条做好战略设计和精准施策,着力推进强链补链延链,加速全产业链系统优化和升级,建设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构筑全市经济发展新动能。同时,面向未来产业变革方向,积极培育空天开发、基因技术、碳捕捉及封存、未来材料等产业链。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供应链弹性和韧性显著增强,关键环节“卡脖子”问题得到明显好转,初步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链条和一批具有产业生态主导力的优质企业,构建起先进制造业集群骨架体系。

二、加快重点产业链强链补链

(四)提升终端产品竞争力。顺应消费升级新趋势,推动终端产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培育更多有影响力的终端产品。深入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提升产品附加值,促进产品迈向中高端;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终端产品深度融合,全面提升产品智能化水平;聚焦“双碳”目标要求,强化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开发,发展绿色低碳终端产品,满足新的消费需求。

(五)增强产业配套能力。突出配套产业关键基础作用,统筹提升配套产业研发能力、工艺水平,持续提升配套产业整体效能。围绕产业链关键核心环节,全面增强核心零部件本地研发和生产能力,更好满足终端产品高品质发展需要,努力建设国家重要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

(六)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紧跟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大趋势,着力推动产业链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加速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跃升。高水平发展工业设计、供应链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生产性服务业。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制造、远程运维等新模式新业态,推动制造业向服务业延伸,提升产业链整体效益。

三、提升产业链创新能力

(七)构建完善的创新平台体系。依托西部(重庆)科学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大科学装置、大科学中心和国家实验室等战略平台在渝布局。围绕重点产业链,部署一批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积极开展法人化研发机构引育行动,深入实施规模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倍增计划,持续壮大产业链研发主体规模,夯实产业创新基础。

(八)大力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围绕产业链梳理企业技术需求,完善协同创新机制体制,引导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深化研发合作,开展联合创新攻关,切实解决产品开发、工艺更新、成果转化等技术需求,增强产业创新发展的技术供给。大力推动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建设新产品应用示范平台、重大技术装备试验验证平台和线上线下相互融合的科技服务平台,持续完善科技创新生态,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

(九)优化研发投入结构。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深入实施研发准备金奖励制度,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扩大研发投入总体规模。引导企业着力增加应用型研发投入,适度扩大基础研究投入,不断优化研发投入结构。

四、推进产业基础再造

(十)加快“五基”发展。面向重点产业链终端产品需求,制定发布核心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五基”领域发展指导目录,作为全市技术攻关重点方向。落实“五基”领域“一条龙”推进方式,引导终端形态产品企业在产品开发初期引入基础领域企业、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促进“五基”技术成果无缝接入终端形态产品企业产业链供应链体系。

(十一)大力建设重点关键产业园。围绕“五基”领域发展指导目录,以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为主体,通过“揭榜挂帅”方式,针对性部署一批市级重点关键产业园。统筹市、区县两级力量,集中资源政策连续支持产业园区改革发展,不断增强产业园区对关键基础领域企业吸引力,着力补齐产业链短板和弱项,构建更好的产业链生态。

五、深化产业链智能化赋能

(十二)深化全产业链智能化改造。深入开展两化融合贯标工作,积极引导产业链“链主”企业带动上下游配套企业,开展同频共振式的协同智能化改造,不断提升产业链供给质效。加快企业生产设备和关键环节数字化改造,推动产业链重点企业信息系统与生产设备互联互通。持续增加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数量,全面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十三)建设完备的工业互联网体系。强化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服务功能,加强与西部省份在标识解析领域的合作。围绕重点产业链,建设一批行业级标识解析递归节点,加快主动标识规模化部署,推进工业设备和产品广泛使用标识,促进跨企业数据交换。实施十大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工程,面向重点行业和企业,建设综合型、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提高工业互联网平台对工业企业的渗透率和覆盖率。

(十四)推动企业“上云”数字化转型。实施企业“上云”专项行动,引导龙头企业带动下游中小企业“上云”发展,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高效对接。深化5G、数字孪生、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互联网中的应用,培育“5G+工业互联网”示范场景,探索建设产业链工业大数据中心,不断拓展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的广度和深度。

六、培育产业链优质市场主体

(十五)培育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聚焦重点产业链,遴选培育一批有一定规模、成长性好、技术先进的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力度,鼓励企业强创新、育品牌、提能级,通过开展合资合作、兼并重组等做大做强,提升产业链垂直整合度。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修订),加强工业互联网建设,构建由企业主导、涵盖全产业链、直连用户、安全可控的产业生态,提高对产业链供应链的整合和把控能力。

(十六)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力度,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优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市场占有率高的单项冠军企业。加快“孵化器”“加速器”发展,建立健全技术创新、融资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等公共服务平台体系,构建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普惠政策,支持企业“上云”“上规”“上市”,健全政策引导支持体系。

(十七)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领军企业加强与中小企业协作配套,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形式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良好格局。支持中小企业围绕大企业生产需求,提升协作配套能力,发展采购、物流、分销等供应链服务。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组织产业链供需对接活动,建设多层次的产业链信息对接平台。推动完善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

七、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十八)全力保障供应链稳定。聚焦全市产业链重点企业,建立关键核心产品供应链动态监测体系和风险管理机制,加强运行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提高抗风险能力。支持企业加大对外采购力度。建立部门间供应链沟通协调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做好供需对接,细化问题处置,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

(十九)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开放合作水平。以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为契机,支持龙头企业在产业、科技、金融、人才等领域加强国际和地区间合作,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融入全球创新体系,构建坚实稳固、内外循环的供应链体系。支持“重庆造”产品“走出去”,提高重庆制造产品影响力。用好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平台开展国际交流,在开放合作中打造创新力更强、附加值更高的产业链。

八、保障措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重庆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研究审议提升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有关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工作安排,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全面推进落实“链长制”,破解行业关键共性问题。加强市级部门协同协作,及时研究解决产业链供应链重大问题,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细化工作举措,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市、区县政策协同和工作协同。

(二十一)做好政策引导。全面落实好国家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优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和重点,集中力量支持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企业技术改造升级、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产业链精品品牌培育等工作,形成政策支持合力,提高精准性和及时性。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成效突出的区县实施专项激励。

(二十二)强化人才支撑。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培育一支创新意识强、管理水平高和合作精神浓的科技型、高素质企业家队伍。完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推动我市院校优化学科设置,持续增加科技型创新人才供给。加强制造业优秀干部配备,加大干部知识能力更新提升,打造一支熟悉企业、善抓新经济的优秀干部队伍。

(二十三)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拓展政企互动沟通渠道,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加快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型。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制度体系。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坚定企业发展信心。及时总结宣传先进经验,凝聚全社会推动发展合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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