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81J/2023-00936
[ 发文字号 ]
发改运行规〔2023〕128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其他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3-10-07
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通知

发改运行规〔2023〕12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物价局、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国资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能源安全,我们对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国资委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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