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18〕53号)和《关于调整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渝委办发〔2019〕48号)等有关规定,市经济信息委主要职能职责可归纳为“规划编制、政策研究、投资引资、运行调度、工业园区发展、行业管理、创新推进、节能降耗、智能化发展、工业领域信息化推进、工业品市场开拓、要素保障、无线电管理、中小企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服务、融资促进、工业品物流协调、行业综合执法”十八大类职责。集中体现在七个方面:一是经济综合与部分社会职能。承担工业经济运行监测调度,电力、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的要素保障,工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智能化、工业信息化、无线电管理、城镇天然气行业管理、加油加气站和液化石油气行业发展规划等职能。二是工业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全市汽车、摩托车、装备、材料、电子信息、智能终端和通信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消费品(食品)、化工、医药、能源等工业系统行业管理。负责工业行业招商引资和推动工业企业合作与交流。三是跨行业融合发展职能。负责二产与三产融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创意产业,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等。四是新兴产业拓展职能。负责推进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等新兴产业培育与发展。负责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的举办工作。五是工业园区规划和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招商引资、运行统计、发展评价和功能转型等工作,促进区县(自治县)特色工业发展。六是工业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负责拟定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七是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协调服务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培育各类民营市场主体,推动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二)单位构成
市经济信息委本级内设机构34个,另按规定设立市工业行业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办公室、机关党办、离退休处3个机构。行政编制278名,后勤事业编制22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92852.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852.97万元。收入预算较2021年增加22077.6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127.6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92852.9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9.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6.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1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2368.08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5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6.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607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22077.6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29.9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1747.6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852.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852.97万元,比2021年增加2212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33.6万元,比2021年增加329.96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在职在编人员及增加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4219.37万元,比2021年增加21797.6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电煤专项资金并调整项目结构将部分对区县的转移支付调整到市本级列报,主要用于智博会、电力电煤、新能源汽车、中小微企业发展及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等重点工作。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408.07万元,比2021年减少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50.5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接待费76.8万元,比2021年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结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77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13.22万元,比上年减少7.58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预算结构调整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6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6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26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683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4219.3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仲勇 联系方式:023-63897239;刘俊宏 联系方式:023-63897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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