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财政局、市经信委日前出台《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今年1月27日起,设立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制造强市专项、节能(循环经济)专项、去产能专项等三个方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与整合前相比,细化了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区财政部门、区经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同时,优化了项目申报和审核流程,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机制、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信息公开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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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设专项资金支持先进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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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