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2〕8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的通知》(工信部规〔2021〕178号),促进全市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市经济信息委对《重庆市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重庆市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11月3日—11月9日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未收到意见建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