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创建“设计之都”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22〕2号)文件精神,推动重庆工业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市经济信息委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快创建“设计之都”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包含公平竞争方面的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7月25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2022年7月24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反馈(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名,并留联系方式)。
联系人:冉攀;
联系电话:023-63898012;
电子邮箱:136330679@qq.com;
通信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生产服务处,邮编:401121。
附件:1.关于加快创建“设计之都”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2.关于加快创建“设计之都”若干政策的起草说明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6月23日
附件1
关于加快创建“设计之都”的若干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创建“设计之都”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22〕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发〔2021〕11号)等文件精神,制订本政策。
一、壮大市场主体
(一)支持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鼓励建设工业设计中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的奖励;对新认定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择优给予50万元一次性的奖励。
(二)支持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聚焦全市重点产业,以“揭榜挂帅”等方式,鼓励引导分行业(领域)创建一批工业设计研究院。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含软件、硬件设备、网络系统、研发设计投入等费用,下同)的3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升级创建为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的奖励。
(三)支持专业设计企业发展。引导工业设计企业提升设计服务能力,开拓设计服务市场,对为本机构无关联关系的市内制造业企业提供第三方设计服务的工业设计企业,根据设计服务转化效果,按照不超过年度设计服务合同实际发生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二、强化人才支撑
(四)支持重点制造业设计培训基地建设。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推动人才强链、设计赋能,以“揭榜挂帅”等方式,引导支持分行业(领域)建设一批重点制造业设计培训基地。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30%的比例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对创建为相关国家级制造业设计培训基地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的奖励。
三、塑造品牌活动
(五)支持品牌活动打造。鼓励市区联动、市场化举办工业设计领域大赛、论坛等各类活动。经市委、市政府或市经济信息委同意举办的活动,按照不超过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活动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六)支持国际化国家级大奖产业化。对获得iF国际设计金奖、红点至尊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等国际化、国家级奖项的,且在渝实现产业化的项目,择优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培育载体平台
(七)支持工业设计生态家园建设。推动工业设计生产、生活、生态协同融合、集聚发展,在市级工业设计产业基地(园区)中以“揭榜挂帅”等方式培育建设一批工业设计生态家园,制定发展目标任务并予以支持,按照不超过300万元/年标准,连续三年给予补助支持。
五、构建设计生态
(八)支持“工业设计+”重点项目建设。鼓励工业设计与乡村振兴、城市更新、文化艺术、工业遗产活化利用等紧密结合,以“揭榜挂帅”等方式,引导支持建设一批“工业设计+”重点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30%的比例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六、附则
(九)本政策若与重庆市其他相关政策内容重复或者类同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具体申报指南另行制定公布,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可参照本政策制定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十)本政策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渝经信发〔2019〕109号)同时废止。
附件2
关于加快创建“设计之都”若干政策的起草说明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美术、艺术、科学、技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工业设计是集科技、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于一体的综合创新活动,是制造业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的起点。重庆作为制造业重镇,产业门类齐全,产业基础扎实,发展势头良好,为工业设计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2021年,重庆市作为西部唯一城市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四个工业设计特色类示范城市,标志着我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取得重大突破。2022年1月,市政府出台《重庆市创建“设计之都”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出台专项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和引导力度,聚焦“设计之都”创建工作的重点领域、环节和项目,市级财政每年安排资金予以支持,鼓励区县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形成市、区县联动支持机制。
为进一步推动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工业设计与乡村振兴、城市更新、文化艺术、美好生活等深度融合,提升重庆城市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设计创新和“申都”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学习深圳市、河北省等工业设计政策措施基础上,市经济信息委联合市财政局起草了《加快创建“设计之都”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二)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部门《关于印发〈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9〕218号)
2.《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指南》(工信部产业〔2018〕123号)
3.《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1〕169号)
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发〔2021〕11号)
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府发〔2021〕18号)
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创建“设计之都”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22〕2号)
二、文件制定过程
(一)起草单位。牵头起草单位: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参与起草单位:重庆市财政局。
(二)征求意见情况。2022年6月初,起草了《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通过书面或座谈方式向市财政局、委财务审计处等市级部门和行业处室,以及制造企业、设计企业、行业组织等征求了意见。6月24日—7月25日在市经济信息委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反馈意见后,对市级相关部门、委内有关处室、企业的意见进行了吸收采纳,无重大分歧意见。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对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重要制度设计进行简要描述。若干政策分为六个部分共计10条,一是按照《重庆市创建“设计之都”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和重点任务要求,结合全市工业设计发展状况,聚焦市场主体、人才培养、品牌活动、平台载体、设计生态五个关键环节和领域给予支持;二是加大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和基地等项目以及国家级设计奖项的支持力度,市级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类转变为择优给予支持;三是加大对设计研究院、设计生态家园等公共服务平台和载体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完善公共服务,提高行业发展水平;四是在支持专业设计企业、打造设计生态方面注重通过政策措施带动企业加大投入,以及引导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的投资,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五是对该政策实施原则、生效时间等进行了规定。
(二)重点阐述是否有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定。
无
(三)重点阐述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或者上位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内容。
无
(四)就同一事项已有规范性文件进行规定的,应当说明原有文件的规定和现有文件的联系、区别及效力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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