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对《重庆市软件产业振兴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全市软件产业发展座谈会精神,促进我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重庆市经济信息委代拟了《重庆市软件产业振兴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5月7日—5月13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5月13日前实名(个人请签名,单位请盖章)反馈至重庆市经济信息委软件处电子邮箱:cqjxswo@sina.com。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13629700643。
附件:重庆市软件产业振兴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5月 6 日
附件
重庆市软件产业振兴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国家软件产业发展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工信部规〔2021〕180号)等文件精神,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塑造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加快实现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软件产业规模效益大幅增长,企业实力显著提升,关键软件供给能力持续增强,产业生态进一步优化,建成一流中国软件特色名城,进入全国软件产业“第一梯队”,助力成渝地区成为中国软件“第四极”。
2023年:软件业务收入达3600亿元,年均增速22%以上,规模以上软件企业达600家,软件从业人员达30万人,软件著作权登记数达到18万件以上,累计新增产业载体面积200万方。
2025年:软件业务收入达到5000亿元,年均增速21%以上,规模以上软件企业达800家,软件从业人员达50万人,成功创建1—2个中国软件名园,软件著作权登记数达到25万件以上,累计新增产业载体面积500万方。
二、产业布局
加强统筹规划,按照“特色专业、集约高效、产城融合”原则,加快打造一批集约化、特色化、现代化软件产业集群。中心城区立足资源禀赋,突出主导功能,聚焦汽车软件、工业软件、人工智能软件、信息安全软件、行业应用软件、新兴技术软件(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互联网平台软件、大数据软件、超级计算软件、区块链软件、云管理软件、虚拟化软件、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软件等)、信息技术服务等重点领域,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和资源要素配置,引导企业和人才集聚,注重应用牵引、生态培育,加速壮大产业规模。其他区县(含自治县,下同)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特色优势,大力推动软件技术与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深度融合,持续培育数字化发展新动能。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知名软件园区,推动软件产业集群发展。
1.落实《部市协同开展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合作备忘录》要求,争取中国软件特色名城尽快创建成功。大力培育“名园”,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创建中国软件名园、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等国家级园区,对获得授牌或批复且符合相关条件的,集约政策、资金、项目等资源给予倾斜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有关区县政府)
2.强化正向激励,聚焦从业人数、企业数量、业务收入、载体面积等重点指标,建立软件产业发展评价体系并开展评价,对评价较好的区县在市级专项资金中给予支持。对入围软件领域市级重点关键产业园的区县,按相关政策给予支持。研究制定软件产业园区建设指南,指导区县进行园区选址、基础设施、公共交通、生活配套、商业配套、人才住房、公共服务体系等建设。(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有关区县政府)
3.支持区县利用产业楼宇、工业地产等发展软件产业,积极有序开展排查摸底、载体收储、装修改造等工作,打造“拎包入住”的产业园区。大力支持企业降低运营成本,对引进或新注册成立的中小微软件企业给予3年免租金(企业市内迁移不得享受新入驻企业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在购买用房、办公装修、网络通讯、适配评测、物业管理等方面给予补贴。鼓励区县引进或成立专业化、职业化园区运营管理团队,转变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园区整体宣传策划,打造行业一流园区品牌。(责任单位:有关区县政府,市经济信息委)
(二)突出应用场景牵引,增强软件产业内生动力。
4.建立市级应用场景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应用场景带动软件产业发展工作。加快发展场景经济,聚焦汽车、电子、装备、能源等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按照“征集一批、开发一批、拓展一批”的思路,发布应用场景清单,鼓励本地软件企业“揭榜”信息化项目,打造一批软件应用示范场景。(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政府)
5.强化供需对接,建立本地软件供给能力目录,支持本地软件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落地应用。遴选一批本地优秀软件技术、产品和服务,加强宣传推介,推动在全国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大数据发展局,有关区县政府)
(三)加大人才引培力度,夯实软件产业发展基础。
6.研究出台软件人才认定标准,通过薪酬标准、企业自主遴选认定等方式,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分级分类给予软件人才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有关区县政府)
7.区县政府根据软件人才认定标准,在资金奖励、落户购房、子女入学、社保医疗等方面给予配套政策支持。对年薪收入在15万元至40万元,符合相关条件的市内高校在渝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和市外来渝就业的软件人才,连续三年给予资金奖励。对年薪收入在40万元以上,符合“鸿雁计划”相关条件的按其相应档次给予奖励。(责任单位:有关区县政府,市人力社保局)
8.支持建设新型软件工程师学院,鼓励培训机构、高校、重点企业等深化合作,对接产业链、技术链,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择优给予奖励。支持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人才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大力培养创新型复合型软件人才,择优给予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开展软件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备案为市级评价机构的,择优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有关区县政府)
9.积极推荐软件行业企业家参与各类国家级荣誉评选,开展重庆市软件行业优秀企业家评选,加强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大力培育软件“名人”。(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有关区县政府)
(四)加强骨干企业引培,引领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
10.引进国内外软件行业领军企业来渝设立综合型、区域型、功能型总部和研发中心。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建立健全重点企业培育库,集中资源扶持一批龙头骨干企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培育一批挂牌上市企业。积极推动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剥离信息化部门组建软件企业,支持现有软件企业开展专业化、体系化重组整合。(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招商投资局、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有关区县政府)
11.加大软件企业支持力度,对首次进入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清单,给予奖补支持。对进入市级重点软件企业名单、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名单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择优给予奖补支持。鼓励软件企业开展挂牌上市,对在主板、科创板等上市的给予奖补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有关区县政府)
(五)加强关键技术创新,提升软件产业核心竞争力。
12.加强自主研发与原始创新,积极争取国家重大软件项目。鼓励重点软件企业、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等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加强自主创新,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对在汽车软件、工业软件、人工智能、信息安全软件、基础软件等关键领域取得核心技术突破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市级按经济贡献给予奖补支持。对入选国家或市级各类软件产品目录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按相关政策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财政局,有关区县政府)
13.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运行,引进培育高端研发机构,鼓励重点软件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绩效,市级按相关政策给予奖励。支持软件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人力社保局,有关区县政府)
(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打造良好软件产业生态。
14.加大金融支持,市级政府性基金可联合区县级政府投资基金,通过有限合伙(LP)、跟投、增资等方式,加大对软件产业项目的投资力度。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面向重点软件企业广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产品服务,加大知识价值和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软件企业和重大项目的投资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金融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有关区县政府)
15.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围绕适配评测、咨询规划、开发服务、技术标准等打造一批重点软件公共服务平台,根据平台服务绩效,给予奖补支持。提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机构服务能力,为软件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支持重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参与或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区县政府)
16.打造软件行业品牌盛会,每年组织召开重庆软件产业发展大会,办好中国工业软件大会等活动,争取国际性软件业展会、论坛、交易会等在渝举办。推进成渝地区软件领域交流合作,打造川渝软件开源社区,策划开展系列活动,全力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市政府领导为召集人的全市软件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形成市区联动、部门协同、政企互动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委,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市级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及本行动计划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形成推进软件产业发展的合力,市政府督查办适时对本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情况。重点区县要建立软件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项目化、清单化、节点化推进软件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办、市经济信息委,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政府)
(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大软件产业资金投入力度,每年统筹安排工业和信息化等相关专项资金对发展较好的重点区县、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公共服务平台等给予倾斜支持。对软件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项目等,可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进行资金支持。落实国家软件首版次应用支持措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大力推进软件正版化。落实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健全完善惠企举措。(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重庆市税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政府)
(三)开展监测评价。健全完善市区两级协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切实做好产业统计监测工作。重点区县要建立统计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经费,明确专人负责,按时报送相关数据。推进行业智库建设,加强行业现状、技术趋势、发展路径等研究,定期发布重庆市软件产业发展报告,为全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统计局,有关区县政府)
(四)营造发展氛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软件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发展软件产业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增强推动软件产业振兴发展的思想自觉,在领导联点、要素保障、产业政策支持、企业服务等方面重点向软件企业倾斜,推动思想观念加快从“重硬轻软”到“软硬并重”转变。发展改革、科技、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发展、版权等市级有关部门要用好现有产业发展的政策和资金,将软件产业项目纳入支持范围。相关区县政府要结合实际,出台支持软件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安排配套资金,共同推动软件产业发展壮大。加强宣传报道,打造行业专属宣传阵地,提升重庆软件影响力。(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