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市经济信息委起草了《重庆市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工作方案(2022-2025)(征求意见稿)》和《推动领军(链主)企业加快产业链供应链融通发展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4月13日18:00前实名反馈市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局。联系人:杨绪洪;联系电话:63899317;传真:63899506;邮箱:532328847@qq.com;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8004室。
附件:1.重庆市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工作方案(2022-2025)(征求意见稿)
2.推动领军(链主)企业加快产业链供应链融通发展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3.《重庆市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工作方案(2022-2025)(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4.《推动领军(链主)企业加快产业链融通发展十条措施》的起草说明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4月6日
附件1
重庆市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工作方案(2022-2025)
(征求意见稿)
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双循环”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是提升产业集群竞争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大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做优、有利于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有利于制造业整体水平提升和长期高质量发展。为推动重庆市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注重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高水平、多维度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到2025年,滚动培育一批制造业(含软件服务业)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2500家,打造并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模式,形成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为大企业注入活力的融通发展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市场主体培育专项行动。
1.培育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增强大企业带动性。围绕“6+5”产业和33条重点产业链,滚动推出重点培育企业清单,逐企形成“一企一策”方案,部门协同、市区联动做好涉企惠企政策落实,多渠道保障用能、用工、融资和物流运输等需求,帮助企业加快成长为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领军企业、“链主”企业,提升大企业在产业集群中的集聚力、产业链上的带动力、区域发展中的竞争力。
2.实施“专精特新”发展计划,提升中小企业硬实力。支持各类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发展,打通“项目遴选、小试中试、产品上市、生成企业”通道,提升中小企业生成能力。建设一批集资源要素供给、教育培训服务、产供销运联动,融合技术交流交易、工作生活于一体的初创企业园区。优化公共服务,在技术创新、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知识产权、市场开拓、合规化建设等方面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服务,培育壮大一批专注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高、产业支撑作用大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断提升配套服务大型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二)实施产业链供应链融通专项行动。
3.搭建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促进大中小企业产品链接。支持大企业发起建立产业链企业联盟,根据关键原材料、关键零部件、关键软件需求形成“大企业产品需求清单”;全面摸排中小企业主导产品、产能规模、拟配套对象等信息,形成“中小企业产品供给清单”。进一步完善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产品供需对接平台功能,推动更多企业、更多产品上系统,实现大中小企业供需清单线上对接。鼓励领军企业、“链主”企业等大型企业针对性召开行业协调会、跨行业对接会,搭建大中小企业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供需双方线下对接。
4.打造推广一批先进模式,扩大融通发展效果。试点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伙伴计划,发挥大企业稳链固链作用,支持汽摩、电子、装备等行业带动面广、资源整合度高、特色鲜明的大企业建设行业级、跨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带动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供应关系稳定、供需信息互通、资源要素融通。支持大企业加大采购中小微制造业企业产品,评选认定一批“成龙配套”试点示范企业,对融通方式高效、带动作用明显、模式可推广的企业给予政策激励,加大宣传促进先进模式在全市推广。
(三)实施创新链资金链融通专项行动
5.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实现大中小企业研发协同。 引导川渝两地各类重大科研仪器设备入驻川渝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持续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倍增计划,鼓励大企业创建国家级和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支持大企业聚焦本行业、本领域发展需要,围绕共性和关键技术需求,加强上下游资源整合组建产学研联盟,以“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开展技术攻关,吸纳中小企业参与并开放使用科研设施设备,提高创新资源使用效率。支持中小企业积极融入大企业创新体系,立足专长开展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基础工艺、基础设计等创新活动,助力大企业加快创新成果突破,提升产业链群整体竞争力。
6.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实现大中小企业互利共生。以制造业领军企业、“链主”企业等为基础,建立供应链融资核心企业库。鼓励核心企业整合上下资源建立基于供应链的融资服务平台,实现大中小企业仓储、物流、运输、销售等环节信息互联互通,为金融机构开展线上贷前、贷中、贷后“三查”服务提供支撑。支持核心企业向配套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提供确权服务,为中小配套企业通过标准化票据融资提供便利。鼓励金融机构深化同核心企业合作,共建“供应商+核心企业+经销商”融资体系,快速响应链上企业融资、结算、财务管理需求。
(四)实施全产业链管理融通专项行动。
加快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大企业自建工业互联网平台联接中小企业实现网络化融通,支持中小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上云”补齐信息化短板,加快全产业链数字化、网络化转型。支持大企业采用高于国际、国家、行业的企业标准,向产业链中小企业开展质量标准推广、业务培训,提升全产业链质量水平;支持大企业扩大品牌影响力,推进上下游中小企业统一品牌形象、统一追溯机制、统一包装标识建设,制定团体标准,打造集合品牌,提升产品价值。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组建市经济信息委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有关处室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运行局。各相关处室指定专人具体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工作,组织和发动社会机构广泛参与,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大财政支持。发挥好工业和信息化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对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重大载体、先进模式、示范试点项目予以倾斜支持。实施制造业企业配套采购相关政策,适时出台并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举措。
(三)夯实承载平台。优化工业园区发展空间布局,对大企业扩能技改用地需求予以优先保障,每个园区按照不低于工业用地10%的比例集中规划建设以创新创业孵化、承接产业转移、发展配套加工为主的中小企业集聚区,有条件的区县可利用工业园区之外的现有规划工业用地集中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污染可控并参照工业园区进行管理的中小企业集聚区。前瞻性做好工业互联网、大数据、5G等规划建设。
(四)优化发展环境。加大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落实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平等市场主体地位。全面兑现各类惠企政策,全力保障企业用能、用工、融资、物流运输需求。深化推进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五)宣传典型示范。从行业、区县、企业三个维度切入,加大对先进融通模式、典型经验做法的挖掘力度,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适时组织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模式交流活动,深化企业融通发展理念。
附件2
推动领军(链主)企业加快产业链供应链融通发展十条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工作方案(2022-2025)》,持续发挥重点培育领军(链主)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深化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体现示范效应,制定以下措施。
一、引导企业开放供应链体系
1.引导领军(链主)企业优化采购体制、经费保障和人事制度,建立有利于推动采购中小企业产品的便利化机制,减少制度性障碍。
2.支持领军(链主)企业借助5G、工业互联网以及其他信息化手段,建立和优化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开放的、可参与的供应链采购管理系统(设施)。
二、开展上下游产品供需对接
3.搭建大中小企业产品对接平台,引导和支持领军(链主)企业滚动发布产品(服务)需求清单,定期收集并匹配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配套产品(服务)供给清单,实现线上对接匹配。
4.开展大中小企业供应链协同伙伴计划,推动建立联合培训、标准共享的协同管理体系,构建大中小企业深度协同、融通发展的新型产业组织模式,提高供应链运行效率。
5.引导和支持行业协会、有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组织领军(链主)企业不定期召开行业内供应链企业协调对接活动、跨行业配套产品对接活动,实现供需双方线下对接。
三、加快产业生态体系建设
6.支持领军(链主)企业构建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分享制造平台,有效对接大企业闲置资源和中小企业闲置产能,实现制造能力集成整合、在线共享和优化配置。
7.落实“链长制”,以领军(链主)企业为牵引,加快重点产业链强链补链,增强产业配套能力,积极推动构建产业生态体系。
8.建立健全制造业企业产品采购部门协调议事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府部门(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对制造业企业产品采购力度。
9.对开放供应链、打通上下游、协同创新攻关、扩大中小微企业采购、构建专业化配套集群成效显著的领军(链主)企业,按其年度采购额增量的1%予以奖励。
四、形成示范标杆强化推广应用
10.总结提炼领军(链主)企业开放供应链体系、加大中小微企业产品采购的经验做法,推出一批示范标杆企业和样本案例,多形式、多渠道、多维度推广先进模式。
附件3
《重庆市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工作方案(2022-2025)(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一、文件起草背景和依据
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发〔2021〕11号)等政策文件,市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局起草了《重庆市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工作方案(2022-2025)(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拟以我委名义印发实施。
二、文件起草过程
(一)起草单位。
经济运行局结合重庆实际,编制形成《重庆市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工作方案(2022-2025)(送审稿)》,已书面征求各相关处室的修改意见,根据相关意见对文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无重大分歧意见。
(二)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含召开论证会/听证会情况)。
已经书面向有关处室书面征求意见,收到反馈意见后,对部分意见进行了采纳,详见附件《征求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2022年4月6日—13日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未收到意见建议。
公平竞争审查情况。
已按照要求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详见附件《公平竞争审查表》。
三、文件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
(一)工作目标。到2025年,滚动培育一批制造业(含软件服务业)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2500家,打造并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模式,形成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为大企业注入活力的融通发展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一是实施市场主体培育专项行动,增强大企业带动性,提升中小企业硬实力。二是实施产业链供应链融通专项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产品链接,打造推广一批先进模式。三是实施创新链资金链融通专项行动,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四是实施全产业链管理融通专项行动,提升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水平。
(三)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二是加大财政支持。三是夯实承载平台。四是优化发展环境。五是宣传典型示范。
附件4
《推动领军(链主)企业加快产业链融通发展十条措施》的起草说明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发〔2021〕11号)明确,要建立对接机制,提升就近配套水平,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2022年重庆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做强做大“链主”企业,大力培育领军企业,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培育发展优质中小企业。相关工作纳入市政府“全力以赴稳增长,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督查事项。
二、文件制定过程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市领导指示以及实际工作需要,经济运行局结合实际形成《重庆市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工作方案(2022—2025年)》,同步形成《推动领军(链主)企业加快产业链融通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十条措施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公开挂网征求意见,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情况见附件)
三、文件主要内容
明确了四个方面共十条具体措施:
(一)引导企业开放供应链体系。鼓励领军(链主)企业优化采购体制、经费保障和人事制度,建立有利于采购中小企业产品的机制;支持领军(链主)企业借助5G、工业互联网以及其他信息化手段,建立和优化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开放的、可参与的供应链采购管理系统(设施)。
(二)开展上下游产品供需对接。搭建大中小企业产品对接平台,促进领军(链主)企业产品(服务)需求清单和中小微企业配套产品(服务)供给清单线上对接;引导领军(链主)企业开展大中小企业供应链协同伙伴计划,构建大中小企业深度协同、融通发展的新型产业组织模式;鼓励行业协会、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领军(链主)企业开展本行业以及跨行业线下对接活动。
(三)聚焦产业生态加大政策支持。推进“链长制”落实,营造有利于大企业带动中小配套企业融通发展的环境;支持领军(链主)企业构建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分享制造平台,实现制造能力集成整合、在线共享和优化配置;对开放供应链、打通上下游、协同创新攻关、扩大中小微企业采购、构建专业化配套集群成效显著且年累计采购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领军(链主)企业,按其年度采购额增量的1%予以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四)强化示范标杆推广应用。总结提炼领军(链主)企业开放供应链体系、加大中小微企业产品采购的经验做法,推出一批示范标杆企业和样本案例,多形式、多渠道、多维度推广先进模式。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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