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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操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反馈
时间: 2022-01-07

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有效遏产能无序扩张调整产业布局、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加大节能减排力度,鼓励兼并重组、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助力行业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施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操作流程,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了《重庆市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操作办法(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操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在起草过程中书面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经信部门,我市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企业及市律师协会市水泥协会、市玻璃行业协会相关协会的修改意见,202111261225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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