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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对《关于推进新时期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时间: 2021-08-05


为加快推进全市工业园区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构建完善新时期工业发展政策支撑体系,根据市委深改委和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我委牵头起草形成了《关于推进新时期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85811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811日前实名反馈至市经济信息委产业园区联系人:文老师联系电话:63899370电子邮箱:cqsyqb@163.com

附件:关于推进新时期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85


附件

关于推进新时期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工业园区(含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综合保税区以发展工业和信息化为主的工业集聚区和市级特色工业园区,以下统称园区)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载体,推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是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的重要举措。现就推进新时期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创新、集群、智能、绿色、融合发展方针,以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为核心,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布局、精准定位产业方向、提升产业承载功能、构建完善产业生态、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加快把全市工业园区打造成为先进制造集聚区、创新驱动引领区、开放发展先行区、产城融合示范,为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2025年,全市园区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基本构建形成支撑有力、特色引领、创新驱动、智慧赋能、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经济支撑持续增强。园区规模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占全市规模工业比重提高到86%以上;工业用地产出强度提高到65亿元/平方公里以上。

——特色发展成效显著。特色产业基地达到100个以上,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15个;每个园区都形成以2-3个特色产业为引领的发展格局,特色产业产值占比提高到60%以上。

——创新生态更加完善。园区规模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2%以上,有研发机构和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分别50%90%以上,基本构建形成服务体系完备的园区创新生态体系。

——智慧赋能明显提升。智慧园区管理服务系统全面建成,园区新型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园区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水平大幅提升,赋能生态体系基本完善

——绿色发展本底夯实园区安全、环保管理水平持续提升,绿色制造体系在园区全面推行,园区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等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园区产业布局立足“十四五”全市园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调整优化园区主导产业布局,中心城区围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地,优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型制造业;主城新区围绕加快提升产业能级,建设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重点发展电子、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消费品、材料等支柱产业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围绕产业特色发展,建设全市制造业绿色发展的示范区,突出发展农副食品、绿色建材、特色轻工、中医药等特色产业。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筹各区县)要围绕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科学规划十四五园区产业发展,细化明确园区产业发展定位和国土空间布局。

(二)打造特色产业园区。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精准定位2-3个细分领域的重点产业作为主攻方向,通过3-5年的培育发展,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骨干支柱产业,为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围绕全市33条重点产业链,以市级重点关键产业园、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和市级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为载体,通过锻长板、补短板、强弱项,大力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升工程,培育产业链链主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支持特色产业集聚发展态势较好的市级特色产业基地申报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市级示范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区县高起点打造一批基础支撑作用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市级重点关键产业园。

(三)推动园区创新发展。持续推动类产业创新资源要素向园区集聚,鼓励以特色产业发展为纽带成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采取多种方式组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为园区企业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提供服务。实施科技企业成长工程,加快培育科技企业,加大对园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专业化发展支持力度,构建重点突出和梯度完善的链式培育体系。支持园区企业围绕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协同开展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及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商业运营模式创新、制造业服务化转型。进一步营造园区创新氛围,支持园区研发机构和企业常态化、专业化、应用化、协同化开展各类产业创新活动

四)推动园区智能发展。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园区建设,全面建成功能集成完善、运行调度有力、管理精准到位、企业服务高效的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园区数字化转型发展。全面加快园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园区和企业5G网络全覆盖,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应用发展,持续拓展融合创新应用场景。实施园区企业上云专项行动,加快培育一批行业型、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优先支持面向重点行业和重点园区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加快业务系统云化改造并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业务系统云端迁移,持续完善园区智能赋能生态体系。加快推动园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加快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

(五)推动园区开放发展。进一步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长江水道、空港等优势,积极承接外部产业转移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开放发展,支持节点园区加快发展外向型制造业,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和企业建设飞地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技术服务业梯度转移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承接外商投资的信息交流、金融服务、风险防范、海外渠道拓展等服务体系,推进国际产能合作产业链制定招商计划,组建专业招商团队策划推动一批重点招商项目,滚动实施签约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推进计划拓展招商区域,紧盯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产业布局调整进一步用好用活东西协作、三峡对口支援等渠道,持续引进一批优质项目。

(六)完善产业承载功能。坚持产城景融合发展,统筹做好园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完善各项基础设施,提升宜居宜业品质,除有特殊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园区以外,要尽量做到功能完备,住宿、医疗、教育、文体等设施需求满足率达到90%以上。推动铁路专用线进入工业园区,进一步优化园区物流运营组织,完善多式联运服务体系,持续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推动工业园区建设公共资源集聚、专业机构运营、服务规范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引进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成果中试、企业孵化、展销推广、物流配送等专业服务,为入园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有条件的园区要集中规划建设一批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产业孵化园(器),完善创业孵化体系,引导初创公司、科研机构、科技人才入驻,打造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七)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入推进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着力优化中心城区、主城新区与两群地区的产业功能。中心城区各园区要进一步疏解非核心制造功能,主动接纳主城新区、两群地区为其配套,支持主城新区、两群地区园区积极承接中心城区产业转移,集中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加强一区两群区县对口协作,支持主城都市区协作区与两群地区协同区深入开展园区合作共建,联手开展招商引资,加强产业协作配套。以川渝毗邻地区合作共建区域发展功能平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园区为重点,支持两地园区在产业布局、招商引资、平台建设、人才交流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协同打造一批特色产业集群。

)强化绿色安全发展。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加快培育绿色产业集群,构建完善产业链耦合共生、资源能源高效利用的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在园区转化。鼓励入园企业运用先进生产技术、装备和工艺,实施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改造,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园区建设发展各个环节,实现园区布局集约化、结构绿色化、链接生态化,打造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绿色园区碳中和示范园区。全面落实园区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环保管控政策,加强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安全风险评价,完善园区应急、消防、环保基础设施加大安全、环保第三方专业服务推广力度,持续提升园区安全、环保专业化管理水平。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国家和市政府认可的工业园区四至范围内工业和仓储物流用地的出让金,在扣除国家和我市按规定计提的规费后,优先安排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经确认后生产性用房及配套用房(仓储、检验检测、自用车库等)免缴城市建设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市级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000万元/年的标准,对创建期内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市级重点关键产业园进行支持;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示范园区一区两群产业转移承接示范园区内2020年以来竣工验收的标准厂房,按照20/平方米进行补助,每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对在园区新建的技术创新、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智慧园区、中小企业等公共服务平台,可其设备投入(包括项目开发、系统集成、信息网络、硬件建设)10%、最高500万元予以补助,其中技术创新类公共服务平台可按20%最高1000万元予以补助

(二)加强园区融资服务。支持收入持续稳定、信用等级较高的园区平台公司开展园区债发行试点,新增政府专项债等向园区道路管网、应急环保、新型基础设施等方面倾斜,支持园区探索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撬动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园区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成长性能好、科技含量高、投资回报优的工业项目建设,建立完善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积极搭建政银企融资对接平台,积极探索设立园区企业融资风险分担资金池建立园区信贷风险共担机制,大力发展产业链金融、供应链金融、融资赁等简化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手续并给予风险分担。

(三)加强园区用地保障。将工业园区规划建设范围纳入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予以重点保障,在规划期内区域工业用地总量原则上不得减少。国家和市上鼓励类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园区内新建标准厂房按容积率1.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支持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等多种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支持为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就近预留一定工业用地。加快完善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引导研发创新、科技孵化、工业设计、软件信息、检验检测认证等与制造业紧密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完善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指标体系,力争到2025年全市工业园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加大园区批而未供闲置低效土地盘活处理力度,严格依据土地出让合同和招商引资协议对项目约定的投资、产出、税收强度等指标实行全周期土地利用绩效评估

(四)加快推进市场化运营。创新园区开发建设模式,支持园区平台公司实体化运营,参与园区开发建设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支持园区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标准厂房、产业孵化园、集中租赁住房以及污水集中处理、集中表面处理、集中供气供热等园区配套设施项目。支持园区平台公司对老旧工业集聚区进行改造升级和整体开发,依法收储处置低效、闲置工业用地和僵尸企业土地、房屋等资产并进行再次开发。支持园区平台公司在不分零转让的前提下,将持有的存量闲置工业建筑等进行改造,用于建设租赁住房、研发办公等生活、生产服务设施,配套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园区加快建设基于园区固定资产管理和企业服务产品数字化的智慧园区管理服务平台,开发运营园区数字化资产。

四、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级有关部门参加的全市工业园区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分析园区建设发展情况,研究解决事关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制定实施园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委,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区县要统筹推进园区规划建设、产业布局、特色发展、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集中资源、整合力量,加快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园区管理体制。各区县要按照国家市政府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园区管理机构,合理划分园区管理机构和园区平台公司的职能职责。合理明确园区和属地的社会管理事务与经济发展职责,园区规划建设范围内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原则区县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各区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园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原则上应接受园区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三)强化人力资源支撑。全面落实各项人才政策,加快培养园区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科技创新、专业技术、经营管理人才,帮助园区企业引进集聚高层次、领军型、创新型人才,为企业持续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加强园区管理队伍建设,发挥园区作为干部成长的平台作用,加强园区管理干部横向纵向交流力度,支持以市场化薪酬引入职业经理人对园区平台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

(四)加强园区发展评价。建立完善园区统计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体系,定期对园区经济运行、工业投资、项目建设、技术创新、开放发展、土地利用发展成效进行分析评价,并注重评价结果在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年度考核、园区空间范围拓展等环节的运用,营造园区发展良好的比学赶超氛围

(五)优化园区营商环境。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能够下放的经济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程序下放给具备承接条件的工业园区。探索建立园区行政审批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全面落实区域整体评价便利措施,加快实施告知承诺等措施,加大一站式办理实施范围,对于具有公共属性的审批事项,探索由园区内企业分别申报调整为以园区为单位进行整体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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