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绿发〔2026〕5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6〕33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就组织开展我市建设国家级零碳工厂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引导培育
各区县经信部门要立足本地产业实际和行业特点,优先选择脱碳需求迫切、能源消费以电力为主、脱碳难度相对较小的行业先行探索,条件成熟后再向碳排放量强度高、脱碳难度大的行业逐步推进。要系统梳理基础条件较好、带动作用较强的重点企业,形成本地区零碳工厂梯度培育名单。
二、加强申报组织
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及时梳理,于2026年8月10日(星期一)前将有意申报国家级零碳工厂的企业名单报送我委(附件2),后续我委将召开全市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座谈会,帮助意向申报企业进一步梳理申报要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区县经信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料审核把关后,于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我委。
三、加强建设管理
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对纳入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的企业加强过程管控,建立常态化跟踪机制,及时掌握建设进展,督促申报企业对照建设方案既定年度目标、重点任务等开展自我评估,定期通过管理平台报送年度建设进展、核心指标变化情况及有关绩效信息,及时梳理总结推广经验和有效做法。建设过程中因产能变化、能源供应条件变化等确需调整建设方案的,应在确保完成所申报目标要求的前提下,及时调整完善建设方案。要组织完成建设任务的单位进行评估,及时提出验收申请,待相关市级部门联合审核后,统一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联系人:秦雪娇;联系电话:63897443;邮箱:cqjienengchu@163.com。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6〕334号)
2.申报国家级零碳工厂情况摸排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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