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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81J/2024-00214
[ 发文字号 ]
渝经信智能〔2024〕9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4-04-22
[ 发布日期 ]
2024-04-25
关于开展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复核工作的通知


渝经信智能20249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及企业: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32027年)》(渝经信发〔202338号),持续提升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示范引领作用,决定开展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范围

本次复核范围为20182023年认定的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

二、复核程序

(一)企业自评估。各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企业,登录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点击企业自诊断选项,按提示进行操作,对企业智能制造水平进行科学自评估

(二)区县现场核实。各区县经信部门对辖区内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企业的存续、更名、生产运行等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三)市经济信息委审核。市经济信息委根据企业自评估和区县现场核实情况,经审核后公布复核通过名单。对复核不通过或未参与复核的企业,取消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称号。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企业于520日前完成自评估工作;请各区县经信部门530日前完成现场核实工作,并将复核情况汇总表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邮箱:zhinenghuachu@163.com)。

(二)各企业可结合自评估结果梳理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现状,发现短板弱项,指导后续提升。

四、联系方式

市经济信息委智能化处:谢明池,63897164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自评估平台技术支撑单位):

张巍,0106410284418511115142


附件: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复核情况汇总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42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复核情况汇总表

序号

所在区县

企业名称

认定类型

认定名称

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自评估等级

企业是否存续

是否正常生产运行

是否存在合并、更名等情况

(有此类情况的企业请填写更新后的企业名称)

复核情况

备注

1

XX








通过/不通过


2











3











4

































区县经信部门(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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